1、12017 年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社区医学与健康管理课题研究专项基金项目协 议 书甲 方: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乙 方:项目联系人: 课题负责人: 电 话:02162581714 电 话:传 真:02162176165 传 真:为夯实本市社区医学与健康管理研究基础,不断提高社区医学与健康管理学科水平,促进本市社区医学与健康管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设立社区医学与健康管理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依据上海中西医结合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经评审获得立项的课题经费,由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一次性拨付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并通知所在单位医教科(处) 。第二条 课题资助的
2、研究项目必要时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 研究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收集整理、专题研讨等工作是否开展、情况如何;(2) 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3) 课题经费是否合理开支。第三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须由原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说明,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审批。由于技术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原研究计划或需要延期的项目,由课题组向学会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为有效。第四条 课题负责人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填写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社区医学与健康管理研究专项基金项目总结报告表 ,并上报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第五条 课题完成后须进行专家鉴
3、定,鉴定合格者准予结题,鉴定的主要内容有:2(1) 课题研究是否达到了课题申请书中有关成果的设计要求;(2) 课题研究成果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和数据是否准确和完整;(3) 课题研究所运用的方法和手段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4) 课题研究中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和建议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5) 课题研究成果有哪些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达到何种水平;(6) 课题研究存在哪些不足,有什么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等。第六条 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贰年( 2017 年 9 月 2019 年 9 月) ,逾期未完成者,需书面报告课题进度及未完成原因。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面上项目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课题研究的相关论文、专著、成果等材料中需注明“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社区医学与健康管理课题研究专项基金项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财务处一份。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在甲方。附:乙方单位银行帐号信息:开户行:开户名:账 号:付款单位: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收款项目: 社区科研课题经费签署如下:甲方: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乙方: (盖公章)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