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订舱协议书 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1电子订舱协议书甲方: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提高效率、简化流程,促进发展、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就乙方通过电子订舱的形式向甲方委托订舱,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1 乙方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经过国家相关部委批准允许在其营业地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电子订舱协议前,必须已与甲方签订过船代出口订舱协议。3 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订舱和电子订舱确认报文,具有与书面单证同等的法律效力。4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留存双方
2、发来的电子订舱报文、确认订舱报文和传输日记。电子报文的保存期为电子订舱双方确认之日起两年。5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防止非法侵入或非法传输,保护业务记录和报文数据不受非法侵入、篡改或损毁的义务。6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保证所有的电子报文传递的正确、可靠、及时、安全、保密。7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发送与电子订舱无关的电子报文,如非法文件、病毒程序等。8 甲、乙双方必须维护各自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作,保障设备、软件处于良好运作状态,发生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电子订舱委托资料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在未经乙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乙方电子订舱的报文内容进行修改,提取
3、或泄漏。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子订舱权限及订舱密码,并对乙方有关人员能顺利进行电子订舱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3 甲方在收到乙方电子订舱报文后,及时提供给乙方确认报文或处理意见(接受订舱或拒绝订舱,以及拒绝订舱的拒绝理由) 。4 甲方在确认电子订舱报文后及时做好集装箱预配,并根据乙方电子订舱报文制作海关预配舱单。5 甲方在接受到乙方发送的电子订舱报文时,如果乙方发送的电子订舱在形式上不正确,不完整或不符合标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其重新发送。6 甲方应保证电子订舱系统平台和网络设备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发生故障一小时内)通知乙方;故障排除后应及时(故障排除后一小时内)通知乙方;故障发生期间双方应以传
4、统的纸面方式进行订舱业务和信息传递。7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准确的电子订舱报文格式,如果甲方的电子订舱报文格式电子订舱协议书 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2发生变化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新报文格式改变现有系统以便能生成甲方认可的正确的报文形式。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对于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源,乙方必须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修改和提取甲方未经授权的经营机密信息和数据。2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报文格式、代码标准和安全保密标准向甲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无误的集装箱托运数据。乙方应提供在形式上正确的、完整的订舱报文,同时必须确保电子订舱数据与书面数据完全一致。3 乙方向甲方发送的电子订舱
5、报文应包括准确的船名,航次,提单号,目的港,卸货港,货物明细(品名,件数,毛重,体积,特殊货物的中文品名,特种货物尺寸等) ,运费条款,箱型箱量,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唛头和其他需要特别注明的信息。 4 乙方应将电子订舱报文在受载船舶截单前一个工作日发送给甲方(各航线订舱的截止时间以承运人的通知为准)。5 对于乙方委托订舱的特殊货物,如危险品,超尺寸货物,或需要特殊箱才能承载的货物,以及其他特殊货物需由船代与船东确认后方能接受订舱。对危险品货物还需提供纸面的危险货物申报单和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及其他单证等。6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服务虚占舱位,需在事先经得船东的舱位确认后,再进行网上订舱,否
6、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通过该服务所实现的网上订舱排载无效。7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初始订舱密码有及时更改的义务,如因乙方没有及时更改造成的数据泄漏或其他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第四条:协议的履行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规定的有关内容。2 任何协议当事人不得将本协议下的利益转让给与其他无关的个人或组织。3 任何协议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采用其他方式通讯。在这期间,电子报文发生延迟、脱漏或错误,协议当事人对以上时间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负责任。4 协议的一方若发现违背安全、非法使用或非法传输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及其他有
7、关方,并进行调查,将调查的结果报告给对方及其他有关各方。在此期间,电子数据交换应暂时停止直至安全情况恢复到正常情况为止。5 电子报文进入指定接受人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接受时间,发送人和接受人的作业地点分别为发、收电子报文的地点。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 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协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须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或终止协议手续。如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2 变更或终止生效日期前发生的权利义务不因此而受影响。3 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共同提出变更协议,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4
8、变更或终止协议应当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电子订舱协议书 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3第六条:违约责任1 当事人违反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协商决定。2 违反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第七条:费用1 双方当事人为传输电子订舱数据而产生的通讯费及所需的设备,由双方自行承担。2 双方当事人为满足另一方的需求而自行开发或委托第三方开发的软件系统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第八条:其他1 此协议作为船代出口订舱协议的一部分,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效力4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无疑义则自动顺延。甲方:福建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分公司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