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研究生 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签 约 须 知根据国家规定,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办法。为规范“双向选择”活动各方责任,特制订本协议书。按国家规定招收的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必须使用本协议书,参加培养单位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组织的“双向选择”活动。签约各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委有关毕业研究生就业的规定。签约各方必须如实介绍各自的情况,履行协议,信守诺言。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专 业 学 制 学位类别培养方式 统招统分 结业方式 毕业 政治面貌 毕
2、业时间生源地区 身体状况 毕业研究生(甲方 )婚 否 家庭所在地(已婚填配偶) 单位名称 隶属部门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使用安排意图:用人单位(乙方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培养单位名称(丙方)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 华明漪 0931-4969231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情况,愿意到乙方工作。服从乙方工作安排。二、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情况,经了解,同意接收甲方,并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三、丙方经审议,同意甲方到乙方工作负责列入就业建议计划和派遣。四、所有未尽事宜及甲、乙、丙三方的其他承诺应在备注栏中明确说明,并视为本协议书一部分。五、三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征得另外两方同意,并按违约有关规定处理。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甲方毕业研究生签字 用人单位人事部门 签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签章丙方:培养单位签章年 月 日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备注:如毕业生未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本人情况,因个人行为与乙方发生的纠纷,由毕业生本人与乙方协商解决,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