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保证协议书甲方(供货单位):乙方(购货单位):舟山市普陀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为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明确药品质量责任,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双方经过协商就所购销药品的质量责任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甲乙双方在建立药品购销关系的同时应互相提供盖有各自企业公章原印章的法定资格证书复印件,药品经营企业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 营业执照 、GSP 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 营业执照 、拟供品种的 GMP 认证证书复印件,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二、甲方义务:1、销售人员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
2、章或签字的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的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甲方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甲方供货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和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并对其药品质量负责。4、甲方供货的药品,其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整件包装内须有产品合格证。5、甲方供货的进口药品,应随附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6、甲方供货的商品批号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年以上,有效期短的除外。7、甲方供货的药品,在流通或使用过程中由于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事故,甲方应负全部的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8、甲方
3、在运输过程中需根据药品的包装、质量特性并针对车况、道路、天气等因素,选用适宜的运输工具,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破损、污染等问题;运送具有温度要求的药品时,需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做好冷藏或保温等措施,以防止药品在运输途中发生质量变异。药品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9、甲方需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合法票据给乙方。三、乙方义务乙方对甲方供货的药品经验收后,严格按药品包装上标明的储藏条件储藏,并承担因储藏不当造成药品质量事故的损失。四、本协议适用于书面合同购销和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的购销活动。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六、 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