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甲方:广州市白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11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白云区产业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此协议。一、地块基本情况宗地编号: 江高镇居家用品园区 AB0403015 地块 土地位置: 白云区江高镇广花公路塘贝路段以东居家用品园内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M1)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41084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32418 建筑面积(平方米): 129672 平
2、方米且64836 平方米 准入产业类型:IAB、NEM、高端装备、精密机械制造业2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X 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拟建成 IAB、NEM、高端装备、精密机械制造产业园,项目建成运营后,最低将引入 15 家独立核算的先进制造企业进驻,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至少 8 家,高新技术企业至少 10 家。投资规模:总投资约 35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预计产值: 130000 万元;预计税收: 7000 万元。三、乙方承诺鉴于甲方是为支持乙方在白云区投资建设高新科技产业制造基地而与乙方达成本协议,为此乙方承诺如下:(1)乙方应立即办理项目施工相关手续。项目建设的
3、施工单位在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注册子公司,并确保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业增值税纳入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征管。承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 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合同项下整个地块竣工验收,竣工之日起半年内投产,投产后 1 年内达产,建设内容达到白云区产业规划和建设要求。(2)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 600 万元/亩,且自2019 年起项目营业收入、产值、纳税总额须达到以下数值:1.2019 年(建设手续办理及建设期)营业收入不低于32000 万元,纳税总额不低于 150 万元;2.2020 年(建设手续办理及建设期)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 万
4、元,纳税总额不低于 200 万元;3.2021 年(建设手续办理及建设期)产值不低于 50000万元,纳税总额不低于 4500 万元;4.2022 年(建设手续办理及建设期)产值不低于 80000万元,纳税总额不低于 6500 万元;5.2023 年(达产期)产值不低于 130000 万元,纳税总额不低于 7000 万元;(三)达产后至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期间,项目产值、税收的年均增长率白云区同期工业总产值、税收年均增长率。(四)若乙方未兑现本条第(一)、(二)、(三)项,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1.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如造成土地闲置,未按期动工开发满一年不
5、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未按期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乙方未按期达产或达产后年均产值、税收及年均增长率(每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未达到上述要求,则出让人有权提前收回土地,对项目用地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由双方共同聘请广州市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按照评估结果对乙方予以残值补偿。 4(五)非经白云区政府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市场或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六)乙方每月初定期向白云区发改局及有关部门上报经济数据、建设进展的同时,分别抄送一份至白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项目所属镇街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6、七)乙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本协议书与补充协议(如有)的内容,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保密信息,在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将不以任何理由或者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保密条款在本协议书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四、其他事宜(一)乙方承诺中的第一至三项的指标和要求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负责检查和认定。(二)因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白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单位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四)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0 月 日至 2038 年 10 月 日,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行商议重新签订协议。5(以下无正文)6【此页无正文,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之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广州市白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