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 年版教师聘期岗位工作协议书甲方(二级学院):上海理工大学 乙方(受聘人员): 根据国家、地方及学校的相关条文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此工作协议书。第一条 聘任岗位及期限一、聘任岗位甲方聘任乙方为: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二、聘任期限本协议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1协议期限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相一致,一般为 3 年。2合同期间因考核、职务变更等原因需另行签订协议,期限为: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乙方聘期任务及考核办法按照学校规定,乙方符合助教条件要求的,进校后必须担任助教工作不少于一年,具体实施及考核办法参照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
2、办法执行。一、聘期任务1教学任务(非助教期间分年度计划)本科课程授课任务及考核办法每学年授课不少于 门,总学时不少 学时(不含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等) 。其他教学任务2科研及学科建设任务(分年度计划)3其他任务(分年度计划)二、聘期考核办法第三条 工作待遇一、乙方按以下第 方式享受甲方提供的待遇1乙方按甲方的教师岗位业绩津贴管理办法和标准,享受 岗位业绩津贴、考核奖励及相关待遇。2按聘用合同的约定,聘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乙方聘期内享受年薪 万元。未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年薪按 发放。二、其他待遇(适用于新进聘任人员)1甲方提供乙方安置费 万元。2甲方提供乙方科研启动经费 万
3、元。3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应的工作环境及条件: 。三、乙方符合条件,甲方有义务协助其进行职称申报及各类评奖报优。第四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参照教师聘期考核暂行办法相关条例执行)1考核“合格” : 。2考核“基本合格 ”: 。3考核“不合格 ”: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1双方可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在协商一致前提下,对协议条款进行变更。2乙方如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可提出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第六条 其他事项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人事处各执一份,协议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2本协议作为学校聘用合同的补充条款,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协议书从人事处网上下载,由甲乙双方根据商定内容如实填写并打印,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