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 经开区 2018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四街一镇)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1.未对重点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全覆盖的,每发现 1 户扣 1 分。2.对发现的隐患未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 1 起扣 2 分。3.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扣 2 分。4.对辖区内一般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未制定“双随机”检查制度,未按制度进行 “双随机”检查的,每 发现 1 户扣 1分。5.企业未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 管理的,每发现 1 户扣 5 分。6.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 1 人扣 1 分;未开展“七进 ”活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每发现一起各扣 1 分。
2、1 执法考核 40 分7.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组织演练的,每 发现 1 户扣 1 分。1.未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未由本级党委委员(党工委委员)担任的,扣 2 分;未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各街镇督查督办内容的,扣 1 分;未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或突出问题的,扣 1 分;未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每发现 1 户企业扣 1 分。2.未按省、市、区安委会(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通知要求时限完成整改并按要求上报的,每 项扣 2 分。3.未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推进,有一项未按时
3、限落实的扣 1 分。4.未按照关于开展“ 安全生 产治理年” 的实施意见重点任 务分工推进,有一项未按时限落实的扣 1 分。5.重大隐患经安委办发现并挂牌督办的,每起扣 3 分。2 督查考核 40 分6.未监督企业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查重大隐患的,未督促企业制定重大隐患“ 五落实”方案的,每发现 一起扣 1分。1.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未制定或未及时修订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扣 2 分。2. 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措施的,扣 1 分,未定期分析薄弱环节和突出 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的,扣 1 分。3 综合考核 20 分3. 企业
4、未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措施的,每户扣 1 分。24. 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扣 1 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内容不符合本地实际的扣 1 分。5. 未按要求制定年度宣传引导或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扣 1 分。1. 推进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各项工作,查报率、批示率达到 90%以上的,加 2 分。2. 迎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巡视,工作取得成绩,得到上级检查组肯定的,加 2 分。4 加分项 3. 组织开展生 产经营单 位安全标准化、双重机制建设、班组规范化、创建“安全示范城” 、“五个一” 工程建设全面达标,按要求如期完成的,加 2 分。5 “一票否优” 1.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解除挂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