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算机比赛评分标准1. 网络及应用主要从网络搭建和网站建设两方面评判。网络搭建要求网线制作正确、三层交换机和路由器配置合理、VMware Workstaion使用熟练、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2003 和 Linux)的安装与配置正确、网络打印机安装与使用熟练、会利用 FTP 上传下载文件等。网站建设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健康;结构清晰、规范;色彩使用搭配合理、美观;网站后台管理规范等。2. 投影片制作定时不定量,完成基本要求的可以得到基本分,根据内容是否符合主题和制作要求评判成绩。3. 影视后期处理从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两方面评判。规定项目从完成文案的数量和质量评判;自选项目从片头、片尾、
2、字幕和剪辑完成的数量、质量以及对文案的理解和把握准确程度评判。4多媒体课件制作采取“课件展评” 与“ 现场制作”综合评判。成绩评判主要从易用性、学科内容、开发技术、教学设计四个方面进行。比赛基本要求禁止课件必须依赖于服务器才能运行。本次比赛提倡但不限制课件单机版、网络版完全相同。不允许将课件内容封装在服务器端脚本程序里面。课件禁止自行开发浏览器插件。课件的音频、视频必须使用压缩格式存储,必须支持通用的播放器在系统默认的解码器下播放。课件成果文件和文件夹的名字必须使用小写、且为半角字符,不允许使用中文和全角符号命名。课件中不能包含作者信息,否则取消参赛资格。送交的展评课件所表现的学科内容总量能够
3、满足 1-10 学时的学习需要,文件大小 1-200 兆字节。文件中不能携带病毒,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到会提交时,将光盘交给大赛工作人员。课件的运行环境不得高于如下要求:Flash Player 9.0、Windows Media Player 10、Real Player 10.5、带声卡的多媒体计算机。现场制作课件时,对制作工具软件、课件的成果形态不做统一规定,但必须遵守本文件的要求。例如,成果可以是幻灯片文件、网页文件、Flash 动画文件、Authorware 文件等。技能大赛其他要求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
4、免各种矛盾发生。2.赛前一天,由各领队参加抽签确定机位。选手有半小时的试机时间,试机结束后封机(在评委和领队的共同监视下) 。3.选手须提前 10 分钟入场,入场时须出示参赛证和身份证,入场后对号入座,参赛证和身份证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迟到超过 30 分钟不得入场。4.如确实机器发生故障,造成比赛中断,必须经主评委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故障中断时间不计。5.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发现问题(包括反映比赛或其它问题) ,应由领队在当天向组委会提出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6.本届大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有关参赛报名、竞赛时间、竞赛地点和竞赛组织等项工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