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段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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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 1 页 共 7 页发包方(甲方:) 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乙方:)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重庆轨道交通 5 号线北延段项目BIM 技术服务合同第 2 页 共 7 页BIM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科学、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重庆轨道交通 5 号线北延段项目 BIM 技术服务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 重庆轨道交通 5 号线北延段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2、 ) ;1.2 项目地点: 重庆 渝北区 ;1.3 服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1.4 服务时间:初步设计阶段于初步设计成果正式提交评审通过后;施工图阶段于车站土建施工图设计完成,精装设计介入后,暂定时间不超过 2019 年 10 月 1 日;1.5 项目简介:线路起于悦港北路站,终于园博中心站(属于一期工程) ,共设 7 座车站,分别为悦港北路站、悦港大道站、椿萱大道站、中央公园西站、鲁家沟站、甘悦大道站和玉河沟站,设狮子山停车场一座。线路主要沿秋成大道地下敷设,沿线分别在悦港大道站与规划十四号线换乘;中央公园西站与规划十号线换乘。第二条:服务范围2.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提

3、供的项目资料,完成相关 BIM 技术服务。服务范围及计费面积基础为 3.1 条款中所述所有范围。2.2 BIM 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及目标车站、区间、车辆段和停车场(含出入段、段线、市政管线改迁等)BIM 技术咨询服务。建立贯穿项目建设周期的标准化 BIM 技术体系、标准化工作流程,实现全线建设环境的可视化展现、设计成果综合优化、预留运营维护的数字化管理,完成的 BIM 技术应用成果预留与重庆市轨道交通信息化平台的接口。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3.1 服务内容第 3 页 共 7 页3.1.1 初步设计阶段乙方必须确保技术支持,保障建模进度和质量,并出具审查意见、咨询服务报告及应用分析报告。 (1)制

4、定勘察设计各阶段 BIM 全信息模型标准和详细 BIM 设计应用目标;建立、执行 BIM 管理制度;(2)对 BIM 实施方案、标准及工作流程提供技术服务,共同完成重庆轨道交通 5号线北延段 BIM 技术应用总体实施方案 、 重庆轨道交通 5 号线北延段 BIM 实施应用方案 、 重庆轨道交通 5 号线北延段 BIM 建模标准 、 重庆轨道交通 5 号线北延段 BIM 构件库标准等相关标准,确保质量满足要求。(3)BIM 实施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对含标准化样板、成果、参数化构件库、流程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4)搭建线路及区间结构主体模型,确保整体造型准确,包含车辆段场地布置及建筑单体模型,包含轨

5、道站建筑、结构、机电模型。本部分 BIM 模型搭建工作主要由甲方完成,乙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及培训服务,并进行模型的审查。(5)精装专业模型搭建包含所有区域装饰模型,满足装饰效果及初设技术控制要求;模型部分包含墙面、吊顶、地面、装饰柱、固定及非固定装饰构件、标志标示等主要装饰内容。由咨询服务方乙方进行对轨道院甲方团队进行 5 天的集中培训,并对甲方轨道院 BIM 团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选择中央公园西站完成精装模型,其余站仅考虑吊顶净高控制及满足初步设计阶段管综需求,确保质量满足要求。(6)场地现状模型搭建包含全线 6 站 6 区间场地地形模型、地上范围建构筑物、地下

6、市政管网、箱涵等现状及设计周边场地模型;全线采用 Civil3d+infraworks+fuzor 等方式实现轨道站、区间与周边场地之间的关系整合协调,同时完成整条线约 8KM 项目的展示汇报;停车场采用无人机实现现场场地还原及挖填方土方分析。由咨询服务方乙方进行对甲方轨道院团队进行 3 天的集中培训。(7)整合全专业初设模型,进行综合协调分析,提交整合分析报告,进行初步管综及净高控制分析。本阶段主要由甲方完成,咨询服务方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确保设计质量满足相关要求。(8)基于 BIM 模型提供以下 BIM 应用,完成根据轨道站平面布置情况,完成其中一个重点站运营客流分析及疏散客流分析,采用

7、软件 Fuzor+ MassMotion; 整合轨道站 BIM模型(含地下、风亭、出入口)与周边现状地形/规划道路建构筑物管网等模型,分析相互关系,提供整合分析报告;采用 Revit/infraworks/Fuzor/NW 等;针对轨道站及区间施工第 4 页 共 7 页会影响现行管网规划及交通的,进行管网的迁建分析以及交通疏解规划分析模拟,采用Revit+Fuzor 等;针对精装区域,采用 Fuzor 搭建 VR 体验环境,进行 VR 体验深化,辅助项目精装及平面布置分析及体验;针对大型设备进行运输检修模拟;本阶段内容由咨询服务方乙方进行对轨道院甲方团队进行 3 天的集中培训。(9)初步设计阶

8、段 BIM 设计成果提交的同时,应提交原始模型及相关报告:含各专业(线路、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模型及优化报告、碰撞检查和管线综合模型及优化报告、辅助施工图设计分析报告、虚拟仿真漫游动画视频文件等,并确保其完整性、规范性和协调性。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图纸及 BIM 专项报审报批工作,确保成果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1.2 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必须确保技术支持,保障建模进度和质量,并出具审查意见、咨询服务报告及应用分析报告。(1)基于施工图阶段 BIM 深度要求,在初设 BIM 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施工图 BIM模型深化,包含轨道站、区间及车辆段等子项。本阶段所有模型工作由甲方完成,

9、乙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并进行模型的审查。(2)基于 BIM 模型完成碰撞检测、管线综合深化、预留预埋、VR 体验等应用,并基于初设精装成果进一步完成所有精装模型深化工作。本阶段所有工作由甲方完成,乙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3)选择中央公园西站,由乙方完成,轨道院甲方 BIM 团队共同参与,实施基于BIM 模型的完成国标工程量清单统计及造价分析研究工作,乙方必须确保技术支持,保障建模进度和质量,并出具审查意见、咨询服务报告及应用分析报告。3.2 成果资料提交乙方根据工作进度提交本项目的 BIM 原始模型电子文件光盘 2 份,并出具审查意见

10、、咨询服务报告及应用分析报告。为保障相关工作的进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参与、监督乙方工作开展情况,乙方提交的所有过程文件、成果文件均由甲方审核。第 5 页 共 7 页第四条 合同工期合同执行时间及节点需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的进行,初步设计阶段于初步设计成果正式提交评审通过后;施工图阶段于车站土建施工图设计完成,精装设计介入后,暂定时间不超过 2019 年 10 月 1 日。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5.1 服务费用5.1.1 本项目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服务费为 ,即 元整;5.2 支付方式 5.2.1 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乙方提供对应发票后十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 20%项目服务费,共 元(大写

11、: 元整);5.2.2 乙方完成初设阶段 BIM 工作,初步设计项目通过地方评审后,提供对应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60%项目服务费,共 元(大写: 元整);5.2.3 施工图启动后,车站主体设计完成,精装设计开始介入,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图阶段BIM 结果,提供对应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20%项目服务费,共 元(大写: 元整 );5.2.4 所支付费用将由甲方直接电汇汇入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帐户信息如下:(1)开户银行 : (2)开户行地址 : (3)户名: (4)账号: (5)税务登记号:(6)如该款项不能在十日内到达乙方帐户,甲方可以汇款凭证的传真件作为付款的依据。5.

12、3 付款凭证5.3.1 乙方提供相应等额发票,发票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品目为技术服务费。5.3.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审核通过后,甲方对乙方相应阶段最终成果的正式确认文件。Comment C1: 是否是笔误?第 6 页 共 7 页5.4 不在本合同所列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或基本本项目的后续不在本合同所列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或基于本项目的后续 BIM技术服务,费用甲乙双方将按实际情况、工作的复杂性、责任范围等另行商议或签订补充协议。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约定6.1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6.1.1 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图纸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仅能用于项目开展实施,未经甲方

13、书面同意不能传播或用做他用,如果违反,甲方有权进行索赔。6.1.2 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事项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宣传本合同及其中执行的内容。6.2 知识产权约定6.2.1 甲方享有本项目中 BIM模型文件及其技术报告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但对于乙方提供的其他技术性文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能传播或用做他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进行索赔。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交付咨询成果及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本收费阶段应收技术服务费的千分之二,用于支付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的逾期违约金。7.2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每逾期一天,增加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

14、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工作。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8.1 协商在项目咨询期或完成项目咨询后,在执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8.2调解或诉讼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7 页 共 7 页第九条 其他9.1 有以下情况,双方可解除本协议:9.1.1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9.1.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必须由当地公证处出示公证文件) 。9.1.3 由于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协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在 BIM 项目取得有效的最终评审合格后,视为咨询服务满足

15、要求。如技术咨询服务期间发现达不到比选文件规定的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不具备甲方要求的功能、存在任何影响项目质量问题、不能持续有效推进工作或存在其他影响使用的问题,1)经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整改,使咨询服务最终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且对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 2)甲方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9.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时,如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未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无需支付费用。9.3 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9.4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6、。9.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6 通知与送达双方确认:本文尾部所列地址为彼此有效通讯地址,任一方以及法院、仲裁机构以快递方式向对方以下地址发出书面函件及诉讼、仲裁文书的,自发出日(邮戳)次日起满 2 日视为对方收到。接收方拒绝签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地址的通知按上述规则视为被对方收到前,原地址视为没有变化。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第 8 页 共 7 页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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