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项目评审立项制度一、责任单位长沙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二、责 任 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实行处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处长主持处内全面工作,并对本处负全面责任,处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审批责任人为处长、副处长、承办人。三、核准依据(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十一五 ”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湘教发2006103 号);(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 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遴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07114 号);(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
2、业大类建设规划的通知(湘教通2007 137 号);(四)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 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07207 号)。(五)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的决定(长发200824 号)(六)长沙市职业教育五年发展规划(2008-2012)(长办发20095 号)(七)长沙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方案(试行)(八)每年关于长沙市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评审的通知四、核准权限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由长沙市教育局核准,核准权限和标准按照每学年度长沙市教育局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执行。五、核准条件长沙市中等职
3、业学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达到长沙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方案(试行)明确的项目建设基本要求明确的各项遴选入围条件。六、申报材料(一)申请报告;(二)项目申报与建设规划书;(三)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规划;(四)其他附件材料。七、办理程序(一)项目申报。按照每学年度长沙市教育局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划通知的有关要求申报。(二)文件审阅。长沙市教育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若干专家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文件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三)、根据评估专家评审意见,处室报经主管副局长同意,对拟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形成审批文件送局办公室核稿,呈报主管副局长签批。(四)发文确认。长沙市教育局根据分管副局长签
4、批同意意见,发文确认立项单位。(五)年度检查。根据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规划,以发文确定立项的时间为准,在建设周期内,按年度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不能按项目、按进度完成建设规划的,取消项目建设单位资格。(六)项目验收。建设周期完成后,组织全面验收评估,达到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要求的项目建设单位,由长沙市教育局发文授予相应的称号。八、办理期限(一)项目建设年立项年度 6 月底前各地申报;(二)7-9 月 评估委员会组织评审、考察、 陈述;(三)10 月底前发文公布项目入围单位;(四)建设周期满经验收合格,长沙市教育局发文确认。九、监督检查(一)建立完善处务会制度。处内实行岗位责任制
5、,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并归档保存。(二)实行完善的专家参与决策制度。项目遴选评估均通过评估专家,评估专家评审全过程提供评估和咨询意见。(三)处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四)局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项目遴选立项全过程,并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 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3、处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处长为责任人。4、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三)追究形式1、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的,情节较轻的,由局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2、副处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3、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附件: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工作流程图附件: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工 作 流 程 图 单位向长沙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长沙市教育局受理单位申报请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文件审阅,提出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后,发文确认入围项目。长沙市教育局对入围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与合格验收长沙市教育局发文公布验收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