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邑县 2017 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财政资金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1.设立依据及其政策目标简述。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厅于 2017 年 3 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的意见(成委办2017 9 号),通 过大力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突出发展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农村居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活动提供保障;通过村(居)民民主自治、依法管理和规范农村各类社会组织和村(社区)事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2.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县统筹办是村公改革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项目的协调、指导、监
2、管的职能。3.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程序和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的意见(成委办2017 9 号)、 成都市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成统筹 201512 号)和市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成财农2016199 号)进行项目立项和资金划拨。4.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及具体支持方向。根据成都市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成统筹201512 号),修 订 完善大邑县村级公共服 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细则(2015 年修订)(大统筹办 201510 号),规范
3、专项资2金核定、拨付、管理和使用。村公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市统筹委制定的“四步工作法 ”民主程序,经 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居)民议事会议决确定的应由村级自治组织提供的重点保障优先项目,杜绝禁止项目。5.申报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付方式。我县范围内的村(涉农社区),严格按村公民主操作程序,经村(居)民议事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确定的属于村级自治组织为供给主体的项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6.资金分配的方法及参考因素。按村(涉农社区)所处地理位置、幅员面积、农业人口、小组等情况综合配套专项资金。村(涉农社区)最低标准为 40 万元,按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
4、项资金转移支付补助的通知(成财农2016199 号)规定,我 县村公专项资金配套 总额为 9150 万元(其中:市级配套 6405 万元,县级配套 2745),涉及 197 个村(涉农社区)。(二)项目目标1.项目年度主要目标任务。2017 年民主议定项目 2248 个,其中优先项目 2245 个(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480 个;农村社会治安维护项目 329 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11 个;公共设施管护项目 145 个;代办村民事务项目 241 个;基层党建和群团组织项目 248 个;农村社区总体营造和社会公益类项目 291 个),非优先项目 3 个。2.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概述。制定下发了2
5、017 年大邑县深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方案(大统筹办2017 5 号),3明确村(涉农社区)重点操作环节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是收集梳理(3 月 20 日前);二是民主议决(4 月 20 日前);三是实施监督(10月 31 日前);四是评议整改(11 月 30 日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一)总体情况2017 年村公改革涉及 19 个乡镇 1 个(街道),197 个村(涉农社区),市县财政配套专项资金 9150 万元。村(涉农社区)严格按照“ 四个重点 环节 操作规范” ,资金主要用于村 级自治组织提供的重点保障优先项目,杜绝用于禁止项目。(二)项目申报审核情况根据市委统筹委要求,
6、村(涉农社区)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项目的议决确定,并报乡镇(街道)审核、县统筹办备案。(三)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1.资金计划。2017年市县配套村公资金9150万元,上年结存资金3553.29万元,自筹资金35.24万元,合计12738.53万元。2.资金到位。县财政于4月30日前将第一批资金3000万元划拔到位,于9月30日前将专项资金9150万元分三批划拨到乡镇(街道)专户,村(涉农社区)实行专账管理,资金到位率100%。3.资金使用。民主议定2248个项目,预算资金11824.27万元。当年实施项目2018个(项目实施率89.7%),使用资金6517.74万元(占当年配套资金71
7、.23%,占项目预算资金55.12%)。2018年按市上要求,对村(涉农社区)结存的村公资金由县财政统筹管理使用。(四)项目财务管理情况4按照大邑县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细则(2015 年修订)(大统筹办2015 10 号)和 大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报账清单(大统筹办 201536 号)要求,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村(涉农社区)结合实际审议形成本级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村公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一)项目管理组织架构村(涉农社区)成立了村公工作领导小组、项目评标小组、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产生、实施、监督、评议等环节负责。(二)项目管理情况按市委统
8、筹委工作安排,制定了大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公开办法(试行(大统筹办2015 37号)和大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大统筹办2015 38号)文件,加强对村(涉农社区)项目公开、发包、评议、验收、整改等环节工作指导,视频记录重点操作环节,实现全过程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项目完成情况(一)项目完成任务量2017年民主议定2248个项目,预算资金11824.27万元,使用资金7035.52万元,其中实施项目2018个,使用资金6517.74万元;支工作经费130.75万元、还融资款及工程尾款387.03万元。(二)项目完成质量村(涉农社区)严格按照“四个重点环节” 规范
9、民主程序操作。基础设施5万元以上(含五万元)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第三方5机构进行审计;公共服务类项目聘请的“三类人员” 严格按照聘用程序,签订责任书;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城乡综合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等。项目实施完成后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三)项目完成进度村(涉农社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项目完成率达89.7%,资 金支付率占当年配套资金的 71.23 %,占项目预算资金 55.12%。五、项目效果情况硬化水泥路 83.67 千米、维修和改建村组道路 14.39 千米、新建桥梁 19 座、新建提灌站 15 个、淘修农毛渠 308.3 千米、安装人畜饮水管道 49.5
10、2 千米、修建蓄水池 17 个、新建垃圾池 93个等,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忧农民群众的交通难、用水难等问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表演文艺节目 590 场;购置杂志、购买各类健身器材 121 套等,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购买办公桌椅 456 套,购买办公电脑 84 台,摄像机或照相机 13 部 ,开展农村技能培训33 期,培训 973 人次;购垃圾车 139 辆、垃圾桶(垃圾筐)1747 个,购买巡逻车辆 22 台,聘请治保员 388 人,聘请代办员 332 人,聘请保洁员 1592 人等,进一步提升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六、评价结论及措施(
11、一)评价得分我县村公第三方评价一级指标 3 项,二级指标 12 项,分值6100 分,得分 96.3 分。扣分原因:一是因 2017 年下半年环保督查,建材大幅度涨价,造成部分基建项目多次流标,计划实施项目完成比例偏低扣 1.7 分;二是因环保督查,造成个别基建项目开工晚,完工时间超过 4 月份扣 0.5 分;三是生态环境效益综合定性分析扣 1.5 分。(二)存在问题1.项目监管困难。2017 年民主议决项目 2248 个,项目数量多、分布广、项目涉及的金额小,实施主体为村级自治组织,无稳定的专业管理队伍,导致部分项目监督困难,影响了村公资金绩效的提高。2.资金效率偏低。一是引导指导不充分,积
12、存资金量较大。个别乡镇没有结合自身规划、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园区和农发项目建设,导致有的项目在建设时产生“ 碰撞” ,部分项目被覆盖。二是项目发包审计,节约资金。基建项目和部分公服项目通过平台发包、审计,有的项目可节省节约预算资金 20%以上。3.业务能力不精。部分从事村公干部因年龄偏大,接受能力较弱,没有对村公政策及操作规范学深悟透;部分村(涉农社区)具体从事村公业务的人员由代办员担任,代办员变动频繁,工作易出现断档脱节;大部分的村组干部对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项目预算结算、招投标程序和后期管护等专业知识掌握不深、运用不熟练,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不规范的现象。(三)改进措施1.明确主体责任。明确
13、县乡村在村公改革中的责任,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县委社治委、县财政负责做好村公的督查检查;乡7镇(街道)作为监管责任主体,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挂村领导协同抓;村(涉农社区)为实施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通过明确职责,保障工作有序推进。2.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制度化推进工作。制定下发村公改革工作方案和目标考核细则,指导全县规范操作。二是健全完善村级“ 四 项制度 ”。指导 村(涉农社区)召开 专题议事会,健全完善议事会成员直接联系村(居)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和议事会议事制度、项目发包和评议验收制度、公开公示制度,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3.强化督促检查。一是建立常态化明
14、查暗访机制。制定出台村公改革明查暗访工作规则,县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明查暗访覆盖率不低于 40%,乡镇(街道)对所辖村(社区)的查访覆盖率达 100%,全年抽查不少于 2 次。二是开展联合督查。每年会同财政对乡镇(街道)村公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对项目决策、管理、建设、资金使用中存在“微腐 败” 违法违纪违规线索的及时移交。4.规范购买服务。积极指导村(涉农社区)本着群众需求,市场运作、公平交易的原则,引入社会组织,把公共服务类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承接,为社区居民提供差异化服务,着力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村(涉农社区)按照民主管理程序,以契约化的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向社会组织支付费用,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准,促进本地经济、文化、社会协同发展。8中共大邑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