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完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市场诚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 2005138 号)、 建筑市场诚信行 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 号)、 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 年)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的资质条件、企业管理、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和市场行为等进行的综合评定。第三条 凡在我省工商行政管
2、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工商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外省入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申请接受信用等级评定。第四条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负责 全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的收集、汇总、评定和发布,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指导监督。 2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采取专家评审和动态管理相结合方式,每两年组织一次。第六条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动态监管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和市场行为,以及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等情况,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调整。调整变更结果
3、每半年公布一次。第七条 信用等级分为 AAA、AA、A、B 四级,依次表示信用优良、信用较好、信用一般和不守信。AAA 级信用企业:人员设施完善。专(执)业人员配备齐全,有必要的设施(备)及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制度健全。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和档案等管理制度;市场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诚信经营,履职到位,社会信誉好,且综合得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代理机构。AA 级信用企业:人 员设施比较完善。专(执)业人员配备比较齐全,有必要的的设施(备)及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较为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市场行为比
4、较规范。较好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诚信经营,履职到位,且综合得分 80 分以上(含80 分),90 分以下的代理机构。A 级信用企业:人员设施基本完善。专(执)业人员配备基本齐全,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一定的设施(备);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3 建立了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市场行为基本规范。能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无社会不良反响,且综合得分 60 分以上(含 60 分),80 分以下的代理机构。B 级信用企业:人员设施不完善。专(执)业人员配备不到位,设施(备)及固定的营业场所不齐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
5、度缺失;市场行为不规范。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形,社会反响差,且综合得分 60 分以下的代理机构。第八条 未申请信用等级评定以及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信用等级核定为 B 级。第九条 取得资格证书或外省入湘未满一年的招标代理机构其信用等级待定。经营期满一年可申请信用等级评定。第十条 中央在湘、省属及外省入湘企业应当向省招投标协 会 提 出 申 请 ,其 余 企 业 向 工 商 注 册 地 的 市 州 招 投 标 协 会 提 出 申请 。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偶数年 3 月 30 日前。受理申请资料的招投标协会应当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齐备性提出初审意见上报
6、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第十一条 申请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应当提交湖南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 4 人事代理合同证明、营业场所证明、企业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内部管理制度等。第十二条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专家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并负责公示期间异议和投诉问题的处理。第十三条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分标准和工作纪律,坚持认真客观态度。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发生泄漏招标代理机构的商业秘密行为。第十四条 省
7、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后发布,并抄送相关部门。建议对信誉状况良好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将不诚信企业纳入差别化管理。第十五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完善招投标过程中信用等级加分、扣分条款,各类评优评先对信用优良的企业予以优待。第十六条 依托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设立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息和信用信息,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信用信息检索服务。第十七条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应当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进招标代理信用信息运用。 5 第十八条 有关信用等级评定资料要及时固定、整理、归档和保存。第十九条 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完善信用等级评定规范,保障信用信息的公正性、客观性和透明度。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6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