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共 7 页)合同编号: 项目类别:优 势 学 科 团 队 项 目广 西 农 业 科 学 院 基 本 科 研 业 务 专 项 项 目合 同 项目名称: 委 托 单 位 ( 甲 方 ) : 广 西 农 业 科 学 院承担单位(乙方): 项目主持人: 受委托管理单位: 广西农业科学院科技处起止年限:2018 年 01 月 至 2020 年 12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二一五年制2 (共 7 页)第一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所(以下简称乙方)为顺利完成桂农科发2017 号文件下达的广西农业科学院优势学科团队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根据有
2、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科研业务专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该项目的完成,特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项目实施期限为自 2018 年0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乙方按以下要求完成本项目:一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开发内容、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方案及创新内容)(一)总体目标(二)主要研究内容1研究内容2拟解决的关键问题3研究方案(1)技术方案(2)技术路线4本项目的特色及创新点二考核指标1理论成果3 (共 7 页)2技术指标3经济指标4社会效益三实施进度及阶段目标实施阶段 起止年月 目标内容第三条 乙方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总结验收与绩效评价等工作。本项目完成的
3、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必须注明“广西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助项目”字样及合同编号。第四条 主要协作单位及其责任协作单位名称及其责任:无。第五条 项目组主要成员及责任分工 (请务必写明具体工作)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 工作单位 责任分工第六条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甲方计划无偿资助乙方科技经费(大写)万元,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拨付。第七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甲方提供的科技经费用途预算如下:4 (共 7 页)(注:支出科目不发生费用则填写 “无 ”;不能列入成果鉴定费用)第八条 本项目技术成果归甲、乙双
4、方共有,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单方不得自行转让。双方对本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散失,不得由个人占有。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在对外发表论文中引用本项目相关资料。发表论文应注明“广西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合同编号。第九条 凡用甲方提供的无偿使用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财产物资,所有权属甲方。第十条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必须立即退还甲方所提供全部经费,并罚收每月 20资金占用费。若因客观原因,乙方中途要停止本项目实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在项目停止实施后一个月内对甲方所提供经费及其购置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理,开列清单,作出结算,报甲方处理。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甲方
5、提供的经费。甲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根据科技经费开支的内容,监督经费的使用。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意见或暂停拨款。第十二条 本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乙方须按广西基本科研业务专项支出科目金额(万元)开支内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合计5 (共 7 页)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项目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所需的整套资料。第十三条 受委托管理单位协助甲方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负责跟踪、协调项目的执行过程,督促乙方偿还甲方提供的有偿使用经费,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向反馈甲方。第十四条 乙方法人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负责,并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人、财、
6、物等方面提供条件。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能单独修改合同内容,如需要修改合同某项条款,由甲、乙两方共同商定修改并接修改后的合同执行。第十六条 全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签约各方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3 份,其中乙方 2 份,受委托管理单位 1 份 ,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 (共 7 页)签订合同各方: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盖章)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研究所 (盖章)项目负责人: (签章)财务负责人: (签章)帐户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研究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受委托管理单位:广西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盖章)项目管理负责人: (签章)签章日期: 年 月 日7 (共 7 页)签订合同各方联系人及联系地址:甲 方:广西农业科学院联系人:刘开强电 话:0771-3247082传 真:0771-3244521邮 编:530007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 174 号电子信箱:乙 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研究所 单位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项目负责人: 手 机: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