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第一节 项目需求1.服务需求:芜湖县即将到期未纳入养护范围区域及开发商代建区域绿化管养服务2.管养区域:附表:养护范围区域绿化管养概况一览表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行道树 预计移交时间1 湾东路沿线绿化提升工程 85002 湾东路与经四路交叉口绿化工程 148003 奇峰厂围墙-高速桥涵段绿化提升工程 2004 华星厂围墙-高速桥涵段绿化提升工程 3005经四路-东门渡交叉口道路两侧绿化提升工程 23006 新芜大道交叉口安全岛绿化工程 8007 经一路、经二路、经三路交叉口绿提升工程 5608 滨湖大道(陶辛路-罗福湖路)道路工程 13009 新芜大道道路工程 1
2、500002019 年 1 月 20 日10 水阳江路道路工程行道树 0 146 株11 陶辛路道路工程 300012 陶辛路道路工程行道树 0 202 株13 站前路(新芜大道至规划一路) 900014 汪溪河湿地公园 2150015 阳光大道道路工程 400016 黄梅戏剧院 6000 17 罗冲巷 55 18 悦达广场门前绿化 2015 19 大润发门前绿化 2850 20 湾石路伟业大厦、津盛银行门前 2472 21 开发区管委会 200022 撒播黑麦草草籽 4271合计 235923 348 株备注:施肥量复合肥总量:25000kg,用于树木:250g/株/次、绿篱 25g/次,每
3、年至少 2 次尿素总量:1800kg,用于草坪:10g/次,每年至少 2 次3.管养内容,不限于以下:3.1 绿化带、绿地卫生保洁;3.2 松土、除草;3.3 修剪整形;3.4 病虫害防治;3.5 扶正支撑;3.6 施肥;3.7 喷淋、浇水3.8 补栽(因管养不到位的) ;3.9 绿地容貌卫生保洁(及时清运杂草、树枝、树叶、死树等养护残留物) ;3.10 安全施工;3.11 应急响应。4.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不低于二级标准,具体详见合同附件芜湖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5.管养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所有项目养护期均到 2019 年 9 月 9 日止。第二节 绿化管养相关要求1.
4、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满足芜湖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规定2.绿地容貌卫生保洁2.1 绿地容貌卫生保洁时间早上 6 点晚上 18 点,进行 12 个小时保洁工作。特殊季节及区域根据采购人要求适当延长。2.2 绿地容貌卫生保洁必须做到“四无、五净” 。“四无”:无零星垃圾、杂物,无果皮纸屑烟蒂,无积泥灰积水污物,无堵塞窨井沟眼;“五净”:路面净、窨井沟眼净、树穴净、路边净、花台周围及隔离护栏下净。3.水面保洁要求:3.1 水面保洁的作业标准:对水面垃圾进行巡回打捞,确保水面无漂浮物。3.2 水面安全管理:发现垂钓人员及时给予制止;夏季游泳高峰期及时劝导、阻止游客游泳,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5、。4.应急响应及时按要求完成专项任务和养护工作(如应急抢险、文明创建、绿化会战、迎检等) ;在节假日、重大活动和专项工作等,听从采购人安排,按采购人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增加额外人员,不再增加费用。4.1 抗灾害要求抗干旱:夏季出现连续两个星期以上高温干旱天气的情况下,及时组织浇水设备,确保每天所有绿化浇水两遍;防台风:预报台风之前要及时检查树木支撑情况,检查公园设施安全隐患,做到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台风过后及时清除断枝、扶正树木以及其他事项;防洪涝:防汛期间要做好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清积雪:遇大雪天气,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清除树木、及时清除压断的树枝,扶正歪倒树木。4.2 喷淋
6、、浇水,夏季 7、8、9 三个月干旱天气每周浇水不少于 3 次;5.组织机构及管养人员要求5.1 服务机构要求5.1.1 供应商内部需具有包括考勤制度、奖罚制度、违规违纪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防范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能力及水平。5.1.2 非本地企业中标后,须在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在芜湖县成立服务机构并有固定场所,按招标需求配备的相关机械设备。5.1.3 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绿化管理经验;管理人员要做到 24 小时手机开机,公司应设有 24 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有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服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
7、。5.1.4 对于养护范围内可能残存的杂物、瓦砾、砖石、树木断枯、碎枝和其他废弃物,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全面清理完毕,不得以历史遗留为理由不予清理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5.2 服务人员总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备相关的园林养护业务知识,熟悉业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5.3 拟派人员设置5.3.1 管理团队 :管理巡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 1 人5.3.2 其他养护人员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配备,服从业主调配安排。5.4 职责要求5.4.1 管养人员职责要求 每天对所属区域绿化养护带内进行落叶、树枝、杂物等进行清理保洁;负责将清理出的垃圾运到
8、采购人指定点。负责及时修剪、除草、抹牙、病虫害防治、灌溉喷淋、松土、喷药等日常维护工作对损害绿化、树木、草坪现象及时阻止、规劝等;完成临时性、阶段性、重大时机等突击性工作任务(如遇创建检查、重大活动、特殊天气情况等)及时发现报告绿化带树木生长异常情况,包括病虫害、毁坏情况等。5.4.2 管理巡察人员职责要求 每天对所属区域绿化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登记造册,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和时间,并于每周一 10 时前上报采购人。及时发现制止所属绿化区域违规建设、破坏现象,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采购人。督促绿化养护员,做到安全、文明、科学施工作业。5.4.3 技术
9、负责人、安全员职责要求(1)技术负责人负责全面的绿化养护工作方面的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并依据项目地实际情况拟定绿化养护技术方案;(2)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教育与培训。5.5 服装要求:养护人员要求服装统一、佩戴工牌、不离岗、不缺岗;养护保洁的范围涵盖绿化养护服务区域和内容。5.6 管养人员要求管养人员的年龄 6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中标供应商应按国家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给所聘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特殊操作工种,绿化工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所有操作工
10、人,应爱护公园绿化、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6.安全生产,文明作业6.1 中标供应商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2 应急抢险队伍健全,有抢险设备、物资储备。抢险联系电话 24 小时畅通,遇险情必须在 30 分钟内到现场处置。遇台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启动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绿化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道路畅通和公共安全,保护绿化成果。 6.3 保持绿地内清洁卫生,内无杂物、瓦砾、砖头、树木断枝与碎枝和
11、其他废弃物;植物表面无其他附着物、悬挂物、钉栓物。 6.4 亭、廊等建筑物和护栏、标牌、垃圾桶、灯具等设施上无“牛皮癣” 、积尘、蛛网、刻划涂鸦等;园路无污渍、淤泥和废弃物。 6.5 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洁,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苗木等物料应定点存放;施工、养护垃圾及废料随产随清。 6.6 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规范标准,安全、文明作业。 7.巡察管理 7.1 每天全范围巡查一次。7.2 绿地内无私栽植物等现象。 7.3 及时劝阻、制止践踏草坪、损坏绿化、损毁设施的行为。 7.4 对破坏绿化和毁绿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管理处,向对已遭破坏的绿化,待现场取证后即行
12、恢复;经审批同意在绿地内施工的项目,要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其在审批范围内施工,不得超范围破坏绿化。 7.5 及时劝阻、制止乱拉挂、乱张贴、乱堆放、乱设摊点等有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8.日常管理 8.1 前期介入:负责制定验收接管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接管工作,规范验收接管程序,规范资料档案的归档程序。跟踪监督移交后整改项目的完成情况。8.2 日常管理:熟悉绿化植物习性。熟悉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园林小品的配套状况,制定月度、季度、年度的管养计划和方案;及时听取巡查人员工作汇报,及时上报业主单位;绿化管养须做好安全工作,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7.3 存在问题处理要求:对一般问题按监理程序上报、测
13、量、拍摄照片上报业主确认后修复;对其他单位破坏绿化带、植物、绿地(侵占、排污水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上报、通知业主。及时劝阻、制止乱拉挂、乱张贴、乱堆放、乱设摊点等有碍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9.制度管理 9.1 有健全的养护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养护管理计划、科学可行的灾害性天气应急抢险预案并严格执行。 9.2 日常养护管理有台帐记录。 9.3 信息报送及整改回复制度。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及整改回复工作。9.4 对破坏绿化和毁绿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采购人,向对已遭破坏的绿化,待现场取证后即行恢复;经审批同意在绿地内施工的项目,要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其在审批范围内施工,不得超范围破坏绿化。 1
14、0.绿化养护相关设备要求:按芜湖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养护机械设备配置要求执行10.1 雨雪恶劣天气: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配备应急抢险工具及物资,如防滑垫、平口锹、长竹竿等。11.考核要求及办法采购人将组织相关考核机构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具体详见合同附件第三节 商务要求1.绿化养护服务规范: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2.承包形式:中标人自主用工、管理自律、风险自担、依法纳税,费用包干。3.到岗响应时间:合同签订后 3 日内进场。4.特别约定4.1 本次采购项目的原承包合同期限不尽一致,由
15、原承包人服务至原合同终止日,本项目中标进场时间以原承包人的合同到期日为进场开始日。中标人服务费用从实际进场服务起计算,按中标人中标价核算计发。4.2 原承包人如果愿意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或终止) ,则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中标人可提前介入服务。服务费用按原承包人的费用标准计发。5.服务费支付5.1 将绿化管养服务经费(中标价)的 90%平均分配到每个月(扣除 10%为年度考核金) ,按月进行考核计算养护经费,养护费按季度进行支付。5.2 当月养护管理费用 90%作为基础费用,10%作为考核费用。该月考核成绩在 95 分以上(含 95 分)全额支付养护管理费用;该月考核成绩在 95-90 分(含
16、90 分)之间的,养护管理费用按 (100-实际得分)/100考核费用 扣除后支付;90-80 分(含 80 分)之间的,养护管理费用按2(100-实际得分)/100考核费用扣除后支付;80 分以下为不合格,直接扣除该月考核费用。5.3 实际管养费用按实际管养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 、绿化面积及中标单价核发计算。6.投标报价要求:6.1 本次以养护范围的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按暂定 270 天的养护期限进行测算。6.2 综合单价为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及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的综合报价;【例如:人员工资、 (五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防暑降温费、春节、中秋节两节慰问费、黑麦草草籽费、药品、施肥、浇水费用、服装费、工具、设备使用费(含损耗、维修费、折旧等) 、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含合理利润) 、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税费】等服务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测算,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