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 阳 市 重 点 建 设 项 目档 案 管 理合同书年 月2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合同甲方:岳阳市档案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国家档案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等档案法规政策要求,为确保我市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市级) 重点建 设项目: 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有序,保管安全和利用方便,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一、档案管理职能1、乙方负责将项目档案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领导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与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2、乙方负责将档案工作内容纳入
2、“项目法人制” 、“招投标制”和“ 建 设监 理制” 等相关 责任制度,将档案工作内容 纳入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加强对工程档3案工作的指导、监管,切实做到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进行。3、乙方在项目建设开始实施后,应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表。4、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依规加强对乙方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无偿提供档案业务技术咨询服务。5、项目竣工前,乙方必须按规定向甲方申请工程档案的预(初步)验收,甲方应按规定组织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搞好档案的预验收工作。工程项目竣工时,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参加工程
3、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签署对该工程档案情况的评定意见。二、档案收集乙方应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规定,认真做好本项目各个阶段、各种载体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齐全、准确、成套。三、档案整理乙方应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认真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整理。其中纸质工程技术文件材料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整理;照片文件材料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4整理;电子文件材料按照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整理。乙方要按规定实行档案多套制,以备移交。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乙方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
4、理规范要求,视工程项目规模,安排适用的档案库房,配置必要的保管设施设备,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高温高湿、防虫、防鼠等“九防 ”保护措施,对重要档案要 实行异质异地备份,以防基础数据丢失,确保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的安全。2、乙方应开辟档案资料阅览室,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工作制度,编制基本的检索工具,做好查借阅接待登记工作,积极主动地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五、档案移交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决算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按规定分别向市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移交全部竣工档案,并将其他文件材料移交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档案室。六、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业务指导监督不力或工作失误,造成乙方档案验收工作未达标的,乙方可按本合同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2、乙方由于未履行合同规定要求,致使工程项目档案收集5不齐,整理不规范,特别是造成档案丢失的,甲方将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仍不达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 30 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七、其他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竣工档案移交进有关档案馆为止。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甲方代表人签名: 甲方公章:乙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