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教学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教学楼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基20166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教学楼工程施工监理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南村路 32 号。2.1.3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 9700 万元。教学楼工程
2、建筑面积 6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西校区新建教学楼一栋,地上 6 层。包含土建及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弱电安防工程、人防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2.2 招标范围: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2.2.2 监理范围:广州市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教学楼工程施工监理,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弱电安防工程、人防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本次招标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
3、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2.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月 日,工期 210 天(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4、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2.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57.8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3.1.2 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 3.1.1 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建筑工程)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3.2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5、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6、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 年 12 月 15 日网上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 12 月 19 日注:网上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 日。网上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 500 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缴纳。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布招
7、标文件,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 日,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异议受理电话:020-3415003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 472 号 3 楼 310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 9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 年 1 月 9 日
8、 9 时 40 分至 2019 年 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7 开标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 472 号 3 楼 310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20-34150030邮 编:51031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
9、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 303 号 1013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20-83501089邮 编:51009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89885682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 472 号 邮 编:510310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及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