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配置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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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义 乌 市 教 育 局义 乌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义 乌 市 财 政 局义 乌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局文件义教人201414 号关于义乌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中小学、直属单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为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推进我市义务教育- 2 -均衡优

2、质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3 70 号),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机制,进一步统筹义务教育阶段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积极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二、工作原则(一)促进均衡。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目标,

3、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学校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加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薄弱学校学科建设,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二)增强活力。通过教师校长交流,激活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增强参与流动的教师校长工作活力,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动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三)合理流动。以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逐步推进学校领导和教师校际交流,引导学科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 3 -流动。(四)规范有序。建立教师校长交流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公开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三、交流对象和方法(一)学校领导(含行政岗位中层正职)学校党政

4、正职由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学校党政副职及行政岗位中层正职由学校推荐人选,教育局统筹调配。所有学校领导的调整,随迁人事关系。1.学校党政正职义务教育学校党政正职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 6 年的原则上予以交流,满 9 年的必须交流。2.学校党政副职及行政岗位中层正职年龄男 50 周岁、女 45 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 12 年的,应参与交流,参与的比例不低于全市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 10%。(二)学科骨干教师本实施意见中应参与交流的学科骨干教师系指年龄男 50周岁、女 45 周岁及以下的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各级教坛新秀、各级拔尖人才。鼓励男 50 周

5、岁以上、女 45 周岁以上的骨干教师参与交流。各校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本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 15%。学科骨干教师交流主要由城区学校流向农村学校,其交流方式为“互 动型” ,即城区学科骨干教 师 流向农村学校,相应的农- 4 -村学校原则上选派对应学科的年轻教师到城区学校锻炼培养。学科骨干教师交流服务期限为 3 年,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也可以回原单位任教,或到原任教学校相同区域内的学校应聘任教。(三)非学科骨干教师年龄男 50 周岁、女 45 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 12 年的教师(不含支教时间)均应纳入交流,其中处于孕期、哺乳期及患严重疾病列入特殊病种的

6、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各校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不低于本校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在确定交流人员时,一般先安排教师个人主动提出申请的,当申请人数少于应交流人数时,学校可根据教师在本校连续任教时间从长到短的顺序确定交流的对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在相同区域内(含内城区学校流向外城区学校)学校间进行流动的,随迁人事关系,3 年内原任教学校不予返聘。城区学校流向农村学校的,可以采用“互动型” 的交流方式实施。流出学校和中心校应积极提供教师需求的信息,并做好协调工作。本实施意见规定之外的其他教师校际流动仍按原聘用制中有关双向选择的规定执行。教育联盟内的支教活动按城乡联校行动的有关规定执行。农村

7、学校教师流向城区学校仍按原规定执行。四、保障措施- 5 -(一)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拟新提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党政正副职的,须具有 6 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二)自 2017 年起,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中级职称的,须具有 3 年以上的农村学校任(支)教经历;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须具有 6 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支)教经历。(三)自 2017 年起,学校在评先评优时,应向有多所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倾斜;各学校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要有农村学校任教年限的规定。(四)今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省特级教师、县(市)级以上名师名校长时,将对具有农村学校 6 年以上任(支)教经历的人员予以优先推荐。(五

8、)偏远山区学校、薄弱学校应充分发挥流入学科骨干教师在学校管理和学科建设方面的作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五、组织管理(一)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总体筹划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各学校均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严格按要求做好落实工作。(二)广泛宣传。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实现我市教育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交流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消除顾虑,顾全大局,积极参与交流,有序推进义务-

9、6 -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开展。(三)完善制度。各校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交流工作计划,公开操作程序和要求,做细做深工作,确保交流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四)严肃纪律。各校要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责任人员,将予以严肃问责。(五)人文关心。各校对列入交流的教师,尤其对流向农村学校的教师要在生活上、政治上予以更多的关心,使交流教师更安心地开展工作。附件:1.义乌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有关事项说明2.义乌市义务教育学校副职及中层正职校际交流推荐表3.义乌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科骨干教师校际交流推荐表4.义 乌 市 义 务 教 育 学 校 非 学 科 骨 干

10、 教 师 校 际 交 流 双 向 选 择 意 向表义乌市教育局 义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义乌市财政局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 6月 9日- 7 -附件 1:义乌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有关事项说明一、参与交流教师年龄及任教年限的截止时间教师年龄及任教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度 7 月底。二、撤并的学校教师工作年限计算在计算教师本校工作年限时,应将该教师所在学校撤并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三、党政副职及中层正职交流问题凡有符合交流条件人员的学校,每校至少推荐一名参与交流,由教育局统筹确定具体交流人员。四、 “互动型”交流的教师管理问题1“互 动型 ”交流的教 师,交流期间人

11、事、工 资关系不变,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由任教学校负责实施。原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抄送:市 委 办 、市 府 办 、人 大 办 、政 协 办 、纪 委 (监 察 局 )、组 织部 、宣 传 部 、市 人 大 教 科 工 委 ,各 镇 党 委 、政 府 ,各 街 道 党工 委 、办 事 处 ,市 文 件 中 心 ,市 领 导 葛 国 庆 、季 金 甫 、骆 亘 、邵 国 龙 、刘 峻 同 志 ,市 委 办 周 建 平 、市 府 办 金 震 云 同 志 。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9 日印发- 8 -根据交流教师在任教学校的考核排名折算其考核结果。2城区学校交流至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享受相

12、应的农村学校任教津贴。3学科骨干教师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教育局统筹安排任教的农村学校。五、学校党政副职及行政岗位中层正职、非学科骨干教师交流后职务聘任的问题受聘学校应根据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并参照本校同等职称年限教师的聘任情况予以聘任。六、城乡联校行动的时间要求支教教师的执教时间为 1-3 年。七、关于“相同区域”的界定1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分为内城区学校、外城区学校、农村学校三个区域。2.内城区学校指:稠州中学、绣湖中学、宾王中学、实验小学、绣湖小学、香山小学、江滨小学、稠城一小、朝阳小学、保联小学、宾王小学、稠城三校、福田小学、义驾山小学、开发区学校。3.外城区学校指:江东中学、稠江中学、

13、北苑学校、青口小学、东洲小学、五爱小学、江东一小、稠江一小、稠江二小、黄杨梅小学。4.集团化办学的学校按法人单位所在的位置确定其区域。八、学校校区之间教师交流问题集团化办学的学校不同校区间、中心小学与校区之间的教- 9 -师流动,连续 3 年及以上的视为校际交流。- 10 -附件 2:义乌市义务教育学校副职及中层正职校际交流推荐表注:区域意向系指与原学校相对应的镇(街) ,城区学校的交流人员也可以填写农村镇(街)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伍时间籍贯 入党时间 现任学校任教年限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最高学历及毕业学校、专业现任教学 科还能任教的其他学科行政职务 任现职时间专业技术职称 所聘岗位等级配偶姓名及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手机工作简历流动区域意向(1) (2) (3)所在学校意见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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