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2自治区国资委“六五”普法考核自评分情况自评分:102 分(含加分 2 分)项目及分值 考核评分项 考核扣分项 自评分 考评分1.制定了本系统、单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6分)没有规划的扣 2 分。五年计划和四年总结,每缺一年扣0.4 分。62.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 分)不建立责任制的扣 2 分,领导不研究部署的扣 2 分。 43.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承担具体工作的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制度健全,职责明确,领导变动有调整充实,有法制宣传队伍,工作运行正常。(7 分)没有领导
2、小组和承担具体工作机构的扣 2 分,没有工作人员的扣 1.5 分,没有宣传队伍的扣 1.5 分,工作运行不正常的扣 2 分。74.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会议,总结和研究部署工作。 (4 分)不召开的,每缺一年扣 0.8 分。 45.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统筹落实。 (3 分) 没有落实的扣 3 分。 3组织保障(28 分)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4 分)情况不清的扣 2 分以下(含 2分),不齐全、不规范的扣 2分以下(含 2 分)。41.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征订普法教材,每年人手 1 册以上,有部门行业法律知识宣传任务的单位编写各种
3、辅助教材、宣传资料。 (7分)征订教材不达人手 1 册的按百分比扣 4 分以下(含 4 分),没有宣传资料的扣 3 分。7普法教育(42 分) 2.组织好“124” 国家宪法宣 传日暨法治宣传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创新、有效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日、周、月、和纪念日活动。 (6 分)没有组织“124” 活动的,每缺一年扣 1 分,没有组织法治宣传日、周、月和纪念日活动的,每缺一年扣 0.2 分。6- 2 -项目及分值 考核评分项 考核扣分项 自评分 考评分3.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
4、部年度集体学法不得少于 1 次。(5 分)没有制定制度的扣 1 分,集体学法每年少于 1 次的扣 0.8分。5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理念,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推动广西法治建设进程。 (4 分)没有组织学习文件的扣 2 分,没有学习贯彻的扣 2 分。 45.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联系点。 (2 分)未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的扣 2 分。 26.根据部门性质开展“ 法律六 进”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 实、有检查,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少于 40 学时,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
5、会的水平。 (8 分)没有开展活动的扣 3 分,学时不够的扣 3 分,服务管理水平低群众不满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扣 2 分。87.在本单位、本部门的报刊、学习园地、网络上开设普法专栏,每年定期召开法制讲座一次以上,利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 分)没有开设专栏的扣 1 分,年度未举办讲座的,缺一年扣0.8 分,没有开展新媒体宣传的扣 1 分。6普法教育(42 分)8.建立无纸化普法考试平台,组织统一学法考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考(有考试能力的)参考率、合格率达 98%。(4 分)没有推进无纸化普法考试平台的扣 1 分,没有组织统一学法考试的扣 1 分,两率不达标的扣 2 分。
6、4- 3 -项目及分值 考核评分项 考核扣分项 自评分 考评分1.规范本单位、部门依法治理工作,建立政务公开、执法责任、公示、过错责任追究、督察、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办法,并抓好实施,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7 分)没有制度、办法的扣 2 分,没有实施的扣 2 分,有违反制度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酌量扣 3 分以下(含 3 分)。72.领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知识提高,无违法违纪行为。 (8 分)领导干部受刑事责任追究的扣 5 分,干部职工受刑事责任追究的扣 3 分。83.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申诉渠道畅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采取措施
7、,妥善处理。 (8 分)没有制度的扣 3 分,渠道不畅的扣 2 分,对热难点问题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 分。8依法治理(30 分)4.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7分)没有总结经验典型的扣 3 分,成员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酌情扣 4 分(含 4 分)。71.普法经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亮点,具有典型推广意义, 获省部级表彰、推广或作经验介绍的一次加 1 分,加分最多不超过 2 分。22.法治文化。各类法治作品及法治活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每项加 1 分,加分最多不超 4 分。加分项(10 分)3.普法理论。在全国性平面媒体发表普法依法治理信息或调研理论文章的,每篇加 1 分,省级的每篇加 0.5 分,加分最多不超过 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