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 事故调查报告.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3595771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安镇 事故调查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长安镇 事故调查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长安镇 事故调查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长安 镇“9.10” 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9 月 10 日 16 时左右,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358 省道 1166 号厂房,一名员工晕倒在工位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使相关责任人受到教育,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长安“910”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

2、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涉案生产经营单位系一小型五金加工厂,未注册登记,从业人员五人,经营者为程巧。该加工厂 2016 年 3 月成立,营业地址为:沙头沙区金慧凤工业园,后于 2017 年 9 月 7 日迁至 358 省道1166 号。发生事故时,该单位未正式营业,厂房还处于装修阶段。2、事故发生经过及调查情况2017 年 9 月 10 日 16 时左右,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2358 省道 1166 号厂房,在准备启动生产过程中,一名员工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 2017 年 9

3、 月 10 日 16 时左右,该工厂魏绪春、陈杰、曾祥云三名员工正将货物挂在喷粉架上,魏绪春突然晕倒在喷粉架上。陈杰和曾祥云马上去看魏绪春,发现其不对劲,两人分头去找该工厂老板程巧。曾祥云找到程巧告之情况,程巧来到现场并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然后和其他人一起对魏绪春进行按人中穴、捏虎口穴、捏脚跟的一系列抢救。大约十分钟过后,医院救护车来到工厂。医生和护士对进行了检查,发现魏绪春已经死亡。事后,东莞市港湾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死亡原因是心源性猝死,死亡医学证明有公安部门的盖章。事故发生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公安、应急、安监、医疗等部门和属地社区迅速处置

4、事故,要求各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紧密合作,科学研判事故发生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工作。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事故造成魏绪春(男,1971 年 2 月 19 日出生,46 岁,汉族,身份证号码:412929197102192915,住址:河南省唐河县张店镇李宅村前魏岗 11 组 109 号。)一人死亡。(2)直接经济损失据事故单位的统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事故造成魏绪春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等费用,总计约 30 万元。3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死者魏绪春由于心源性猝死,由东莞市港湾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2)事故性质依据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政法函【2007】39 号)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结合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调查组认定:魏绪春死因为心源性猝死,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东莞市长安镇“9.10”事故调查组2017 年 10 月 12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