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昌帝豪饮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陕西旺道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1许昌帝豪饮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摘 要陕旺评报字2016153 号评估对象:许昌帝豪饮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评估委托方: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评估机构:陕西旺道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目的:为委托方收取采矿权价款提供价值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16 年 6月 30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评估日期:2016 年 6月 29日至 2016年 7月 29日评估主要参数:评估矿区范围面积 0.9982平方公里;评估范围内矿泉水允许开采量为 720m3/d,即 26104 m3/a;生产规模 2.00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 10年
2、,评估计算年限 10年;产品方案为饮用天然矿泉水原水,产品不含税售价为 40.74元/吨;采矿权权益系数为 4.8%,折现率为 8%。评估结论: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经过评定估算,确定“许昌帝豪饮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10年评估计算期内参与评估计算的可采储量为 20万立方米,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26.3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元整。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壹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有效。超过壹年,需重新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未经委托方同意,相关当事人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许昌帝豪饮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陕西旺道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2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许昌帝豪饮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评估报告书全文。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陕西旺道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