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个电动推杆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市宏霸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08 月 无锡市宏霸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2、,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0 万个电动推杆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 无锡市宏霸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洪金 联系人 杨海涛 18915275905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 漓江路 5 号 联系电话 0510-852283
3、58 传真 0510-85228399 邮政编码 214135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 漓江路 5 号 立项审批部门 无锡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文号 2018-320214-34-03-532322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429其他金属工具制 造 用地面积 (平方米) 20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总投资 (万元) 4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9 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 2 页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水及能源
4、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 /年) 2700 燃油(吨 /年) - 电(千瓦时 /年) 75 万 天然气(标立方米 /年) - 燃煤(吨 /年) - 其它 - 废水( 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排入就近水体; 建设 项目生活用水量 1800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440t/a,经化粪池处理 ;食堂用水 900t/a,产生食堂废水 720t/a 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 接入污水管网,进入 新城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达标后排 放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5、无。 2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 后全厂主要原 辅材料见表 1。 表 1 主要原辅材料表 序号 原料名称 主要成分 单位 用量 备注 1 微型电机 - 只 /年 100000 外购,汽车运输 2 伸缩杆 - 套 /年 100000 外购,汽车运输 3 铝合金管材 铝 t/a 155.6 外购,汽车运输 4 不锈钢管 304 t/a 163.4 外购,汽车运输 5 传动丝杠 45#钢 t/a 130.8 外购,汽车运输 6 传动螺母 POM t/a 5.1 外购,汽车运输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 设备一览 见表 2。 表 2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
6、量(台 /套) 1 自动精车机 SKJ-2/YCPL-1 2 2 电枢综合测试台 / 1 3 电枢测试仪 DS720 1 4 平衡机 PHQ-160 1 5 负载测试台 3T/5T 4 6 模拟工况负载测试架 HB-TEST 4 7 模拟运输振动台 YNZ-100 1 3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 项目概况 无锡市宏霸 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位于 无锡市新吴区 漓江路 5 号 , 厂房面积约为20000 m2, 拟 投资 4000 万元 , 购置自动精车机 2 台、电枢综合测试台 1 套、电枢测试仪 1 台、平衡机 1 台、负载测试台 4 套、模拟工况负载测试架 4 套、模拟运输针
7、对台 1 套, 具备年产 10 万个电动推杆产品的生产能力 。 现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中“ 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7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及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 价范围,请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2、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属于 C34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 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
8、导目录 (2012 年本 )及 关于修改 (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 2013183 号 ) 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2008 年本)中的禁止、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环境规划、用地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 无锡新吴区 漓江路 5 号 ,根据 无锡市城 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所在地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其选址是可行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发 2012221 号)的规定,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内 。 根据 江苏省太
9、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 2018 年修订) 中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4 项目和 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10、;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规定: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 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
11、1.1 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 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 本项目投产后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接管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江南运河。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2011 年) 、江苏省太湖水
12、污染防治 条例( 2018 年修订)相符。 4、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建设 项目完成后产品方案见表 4。 5 表 4 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h) 电动推杆生产线一条 电动推杆 10000 只 /年 2400 5、公用工程 ( 1)给排水 建设 项目新增自来水用量为 2700t/a, 员工生活 用水 1800t/a, 食堂用水 900t/a,来自市政管网。 建设 项目厂区排水实行 “雨污分流 ”制。雨水经厂区现有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 达接管标
13、准后,经规范化管口接管进入市政管网, 进入 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2) 供电 建设 项目 新增用电量 75 万 kWh/a,来自当地城镇电网。 ( 3)储运 建设 项目原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 4)绿化 建设 项目 在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 不新增绿化面积。 建设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5。 表 5 公用及辅助工程 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贮运工程 原料仓库 100m2 - 成品仓库 200m2 - 运输 - 原材料、产品由汽车运输 公用工程 给水 2700t/a 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 排水 生活污水 1800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新城污水处理厂 集 中处理
14、,尾水达标排放 食堂废水 900t/a 经 隔油池 预处理后,接管新城污水处理厂 集 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供电 75 万 Kwh/a 城镇电网 绿化 - 依托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水 雨污管网、规范化排口 - 依托现有 化粪池 3t/d 依托现有 隔油池 2t/d 依托现有 6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10m2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 危废堆场 5m2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噪声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 降噪量 20dB(A)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环保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 20 万元
15、,占总投资的 0.5%,具体情况见表 6。 表 6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名称 内容 投资(万 元) 处理效果 废气 油烟净化器 5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注(试行) ( GB18483-2001)要求 废水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雨污管网 2 满足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的要求 化粪池 1.5 - 隔油池 1.5 - 噪声 设备减振 3 设备减振,降噪量 20dB( A) 固废 一般固废堆场 2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危废堆场 5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绿化 绿化
16、依托现有 - 合计 20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建设 项目员工 120 人, 实行 一 班制,每班 8 小时, 年工作 300 天,年工作时间 2400 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情况 建设 项目 自 有 厂房进行生产。具体厂区平面布局 附图三厂区平面布置图 。 9、与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 、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无锡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图(详见附图四),本项目距离南侧贡湖锡东引用水源保护区二级管控区边界约 3.690km、距离西侧长广溪湿地公园二级管控区边界约 11.497km,项目所在地不在
17、一级、二级管控区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与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7 无锡市 生态红线区域见表 7。 表 7 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 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 距本项目位置( km)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 积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半径 500 米范围内的区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外,外 2500 米范围的水域和东至望虞河、西至许仙港、沿湖高速公路以南的陆域。 17.39 0.785 16.605 S, 3.690 由上表可知,项目选址
18、不在新吴区生态红线管控 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013 年本)、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874 号) 中相关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内,根据 伊格尔机械密封(无锡)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279.6 万个汽车水泵密封件项目 环评监测报告 ,项目所在地SO2、 NO2、 PM10 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相应的二级标准要求;建设项目周边主要水体为江南运河,江南运河为项目接管的污水处理厂新城污水处理厂 的尾水接纳河流, 根据 亿志机械设备(无锡)有限公司亿志机械新建厂房项目监测报告(
19、2016)宁白化环监(水)字第 201608279-1 号中地表水监测数据 , 新城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 500 米、下游 1000 米监测断面 COD、SS、总磷、总氮、氨氮、 pH 监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 类水环境质量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位于声环境功能区3 类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 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新增用水 2700t/
20、a,来自自来水管网,在区域水资源承载范围之内;项目用电 75 万千瓦 /时,由市政电网供给,在市政供电能力之内。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 8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无锡市 新区 旺庄街道 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 中旺庄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一览表 ,本项目区域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具体情况见表 8。 表 8 本项目与旺庄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 1 禁止 新建 、 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 和 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 本项目无含氮、磷
21、的生产废水排放,并且无电镀工序。 2 禁止 引进高污染、高能耗、 资源 性( “两高一资” ) 项目 本项目 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 资源性( “两高一资” ) 项目 。 3 禁止引进高毒农药项目。 本项目 不属于 农药生产 项目。 4 禁止 建设增加铅、汞、铬、镉、砷五 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不产生 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5 禁止 新建化工企业项目( 除 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 及油 品质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 项目 ) ; 现有化工企业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 、 规模 、 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 和
22、智能化 提升改造。现有 化工企业 严格按照 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 “四个一批 ”专项 行动的通知 (苏政办发 20176 号)要求 进行整治 本项目 不属于化工企业。 6 禁止 新建、扩建燃烧原( 散 ) 煤 、重油、渣油、石 油焦等高污染燃料 或者 直接 燃用 各种可燃废物 的 设施和装置 本项目不使用 原( 散 ) 煤 、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 , 也不 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 7 禁止 引进属于 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版 ) ( 2013 年 修正 )中 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 本) ( 2013
23、年 修正 )中的 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外商 投资产业指导 ( 2017 年 修订 ) 中 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 无锡产业 结构调整 指导 目录( 试行 ) 中的禁止和淘汰类项目, 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 2015 年本) 中 的禁止类项目 经 查 ,本项目 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 年第 21号令)、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2013年修订)(苏经信产业 2013183 号文)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转型发展投资指导目录(苏发改投资发 20121654 号)、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 2012 年本)(锡政办发 2013 54 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 2015 年本)中的项目,属于 鼓励 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 业政策。 8 禁止引进 不符合 旺庄街道 工业集中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 与旺庄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相符,同时排放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