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东供销社系统“农超对接”考察报告 温 琦(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 100028)山东省是农业大省,自 2008 年开始,山东省供销社系统以实现农产品生产与终端市场直接对接为抓手,紧紧把握基地建设和市场开拓两个关键环节,启动并大力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 “农超对接”的基本情况山东省临沂市和滕州市(县)供销社分别是从 2009 年和 2008 年开始推进“农超对接”工作。虽然当地政府都没有给供销社专门的“农超对接”支持政策,但临沂市和滕州市(县)供销社系统“农超对接”发展迅速。上述两个地区供销社发展“农超对接”的基本情况见表 1。表 1 山东省临沂市和滕州市(县)供
2、销社发展“农超对接”的情况临沂市 滕州市(县)开展“农超对接”的时间 2009 年 2008 年当地政府是否给供销社“农超对接”支持政策 否 否规模以上连锁企业(个) 10 4实现“农超对接”规模以上连锁企业(个) 8 2对接基地(个) 58 12蔬菜 1.29 2水果 0.84 0.8销售量(万吨)其他 3.23 02010年农产品 销售额(亿元) 4.23 0.8比例(%) 24 90超市 实现“农超对接”规模以上连锁企业直采 金额(亿元) 3.08 0.7对接合作社(个) 76 1受益农户(户) 13086 100总量(万吨) 9.41 0.602010 年供给超市农产品 金额(亿元)
3、3.75 0.16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元) 2000 200结算方式 主要是现款交易 见票付款成本 平均降低流通成本 (%) 13 1超市收购农产品的平均价格比一般田间价(%) 高 5 高 0.2价格 超市销售农产品的平均价格比其它市场销售价格 低 10 高 0.2项目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合格农产品供应商培育” 项目,项目编号:18411001000172(%)通过“农超对接”创立的农产品品牌 “蒙禾”系列农产品、 “正旺” 、“鲁盛” 、 “尧润”茶叶等九个“农家菜园” 、“龙河弯”等“农超对接”的主要模式1、超市+合作社+农户2、超市+基地+合作社+农户3、超市+龙头企业+合作
4、社+农户1、超市+合作社+农户2、超市+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从表 1 中可以看出:1、当地供销社系统连锁经营超市绝大多数都采用了“农超对接”经营方式,临沂市参与“农超对接”的超市占比 80%,滕州市(县)参与“农超对接”的超市占比 50%。这说明一方面连锁零售企业开始重视“农超对接”项目,将“农超对接”作为农产品经营的新型采购模式,另一个方面连锁超市越来越贴近百姓生活,其经营重点和经营战略发生了变化,更多地承担起居民生活功能和关注农民致富的社会功能。2、 “农超对接”形式主要包括“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 、 “超市+ 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 、 “超市+基地+农民专
5、业合作社 +农户” ,其中“超市+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占比较高。多种对接形式并存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也是零售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不断探索选择的结果。 “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 ”是最普遍也是最容易被连锁零售企业掌握并实施的形式;“超市+龙头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主要是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采用,主要解决采购规模小、税票问题和门店分散、配送半径过大所产生的物流问题;“超市+基地+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 ”是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基地,这种模式在保障采购规模的同时,可以确保稳定供货。此外,现在逐渐出现了“超市+自营农场+ 农户 ”的对接形式。主要由开展农超对接较早、农产品经营水
6、平较高的区域性零售企业采用,基于对消费者需求的充分把握,由连锁零售企业与国际知名果蔬生产销售公司合作共同投资建立农场。自营农场不仅自身管理规范化、种植标准化,而且可以带动周边农村的发展。3、实现“农超对接”规模以上连锁企业 2010 年销售额超过 5 亿元,直采比例分别占到 24%和 90%,虽然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 ,但差异较大。一3方面说明这些企业农产品的采购渠道多以“农超对接”为主,另一方面也说明各地“农超对接”发展情况迥异,这不仅跟各地农产品的规模种植情况有关,也与当地的物流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有关。对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的“农超对接”水平依然较低。在国外,超市已
7、成为农产品零售的主导业态,其中美国农产品的 90%在超市销售,日本农产品的 50%-70%在超市销售。4、对接合作社数量有限,受益农户范围不广。临沂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农超对接”合作社的数量为 76 个,占总数 6.6%,单个合作社受益农户不超过 200个。应该说“农超对接”并不是小规模、分散的农户与超市的对接,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的对接,这不仅是一场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变革,更是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造,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极大促进。但目前绝大多数供销社系统的合作社都还没有与超市对接,一方面与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合作社的生产规模、种植养殖技术和市场化水平有关。5、 “农超对接
8、”效果明显。首先,在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同时,流通成本明显降低。临沂市供销社系统“农超对接”平均降低流通成本 13%;其次,合作社利润增加、超市集客效果明显。一方面超市农产品采购价格高于一般田间价格,如临沂市、滕州市(县)供销社系统农产品采购价格高于一般田间价格分别为 5%和 0.2%,这使得合作社利润增加;另一方面超市销售农产品的平均价格与其它市场销售价格基本持平或低于后者,这不仅使超市具备了只有农贸市场才有的便利、新鲜,还带旺了商家人气,收益明显增加;最后,农产品品牌得到创建和推广。通过对接,合作社逐渐认识到品牌建设对于降低推广宣传成本、增强谈判能力、扩大忠诚消费群体的重要性,一系列的农产
9、品品牌得到创建和推广。例如临沂市供销社系统通过“农超对接”塑造的农产品品牌包括“蒙禾”系列农产品、 “正旺” 、 “鲁盛” 、 “尧润”茶叶等等。二、 “农超对接”的典型案例案例一:临沂市蒙阴县旺庄果品专业合作社超市和合作社共建基地旺庄果品专业合作社位于蒙阴县岱崮镇井旺庄村,成立于 2002 年 9 月,是一家集农资购销和果品生产、存储、销售于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过 9年发展,合作社已由最初的 67 户社员、几万元股金、蜜桃示范园 50 亩,发展4到现在的 670 户社员(占当地农户 80%)、300 多万元股金、蜜桃标准化生产基地 15000 亩、固定资产 600 万元。2010 年交
10、易额达到 4000 多万元,增加社员收入 500 多万元。合作社发展“农超对接”较早,2009 年、2010 年先后与上海世纪华联、南京苏果、济南银座、北京物美、深圳天虹、山西美特好等大型连锁超市签订直供合作,2011 年被深圳天虹集团确定为优质蜜桃供应基地,被南京苏果列为山东优质水蜜桃供应基地,两家超市在合作社各建有 1000 亩生产基地,直供两家超市 500 万斤蜜桃。合作社主要采取“超市与合作社共建基地”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超市一方:负责提供生产标准、产品分等分级标准和包装要求等;把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引入合作社,非常关注合作社的产品质量及未来发展。超市分管“农超对接”的副总一般一年
11、至少一次到合作社进行产品检测和考核,超市负责采购的人员也会随时到合作社检查基地生产情况;合作社一方:提供农资销售、生产技术辅导、修剪套袋、生产记录、产品收购及销售等服务。此外,合作社与超市开展人员互换互学,不仅超市对合作社的生产状况更加了解,而且合作社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案例二:枣庄市滕州市(县)贵通果蔬专业合作社超市+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超市+合作社+农户滕州是土豆之乡,土豆品牌价值 23.5 亿。2010 年滕州 65 万亩土地生产土豆 120 万吨。贵通果蔬专业合作社成立于 2009 年,现有社员 200 多户。2010年合作社销售土豆 3800 吨(其中销往超市 2200
12、 吨、销往当地商贩 600 吨、销往批发市场 1000 吨),冷藏 2000 吨。合作社农产品供应的超市有两家,分别是法国家乐福和深圳华润万家,对接情况如下:法国家乐福 深圳华润万家对接形式 超市+合作社+农户超市+龙头企业+ 合作社+基地 +农户(华润万家通过龙头企业格林万德公司供应,格林万德与合作社共建基地,与超市是联营形式)产品等级 低(100 克-250 克/个) 高(150 克-350 克/个)交易价格 低 高供应规模 较小 较大合同性质 意向性合同 长期合同交易账期 一个月 一个月5三、启示1、在“农超对接”中不同的参与主体有不同的定位。专业合作社的定位是利用标准化生产基地和优质农
13、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走高端市场,从而获取较好的效益;超市的定位是通过直接对接合作社或借助龙头企业对接合作社,一方面获得质优价廉的农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农产品价格优势和品质优势吸引顾客,形成超市集聚效应;供销社的定位是通过组织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利用上下贯通的网络优势,引导专业合作社实现“农超对接”。2、参与“农超对接”的专业合作社必须是机构健全、证件齐全、有基地有品牌的合作社。组织机构健全是指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章的明确规定。证件齐全是指专业合作社既具备基本证件,也具备相关认证证书。其中基本证件包括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14、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人资格证明、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认证证书包括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等。例如蒙阴县旺庄果品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是按照“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设置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在具备基本证件的情况下,产品获得绿色 A 级认证;有基地 1.5 万亩;有“蒙山脆”蜜桃知名品牌,具备“农超对接”的基本条件。3、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冷链物流是“农超对接”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方面,合作社要配备专门的质量检测人员,设置齐全、合格的检验检测设备,利用先进、正确的检测方法对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在
15、冷链物流方面,要配备预冷、冷藏、冷冻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以保证农产品质量。上述两个方面对硬件的要求都很高,以旺庄果品专业合作社为例,有 1500 吨恒温库 1 座、运输车辆 2 辆、选果机 2 套、测土配方设备 1 套、果品质量检测设备1 套。4、农产品分等分级以体现优质优价。合作社一般要按照农产品的外在属性和/或内在质量利用机器或人工将产品分等分级。首先,在合作社看来,超市、批发市场、加工厂对产品的品质要求是不一样的。由于超市对农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因而合作社一般会把优质产品销往超市,把品质一般的产品销往批发6市场,把品质较差的产品销往农产品加工厂。例如旺庄果品专业合作社一般会把 20%的优质
16、产品销往超市,把 70%-80%的一般产品销往批发市场,剩下 2%-3%的低质产品销往加工厂;贵通果蔬专业合作社一般会把 57.9%的优质产品销往超市,把 26.3%的一般产品销往批发市场;其次,即便同是销往超市,合作社也会按照超市的要求将产品分等分级。更重要的是,不同等级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往往差异很大。对于蜜桃而言,如果是 0.5 斤/个,售价 3 元;如果 0.3 斤/个,售价 2 元;如果 0.25 斤/个,售价 0.4-0.5 元。在旺庄果品专业合作社,前两种等级蜜桃的产量占到总产量的 85%,后一种等级蜜桃的产量占到总产量的 15%。5、“农超对接”对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带动较大。以旺庄果
17、品专业合作社为例,2010 年合作社获得毛收入 170 万元,纯收入 100 万元。其中农资销售收入10 万元,占比 10%;冷库租金收入 10 万元(租金费 0.005 元/斤),占比10%;产品销售收入 60-70 万元,占比 60%-70%;资金互助收入 5 万元,占比5%。合作社盈余分配情况:股金分配占比 10%,发展生产占比 60%,风险金占比10%,公益事业占比 15%,发展基金 5%。对社员而言,贵通果蔬专业合作社社员的主要收入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成本价得到农资,二是合作社高价收购农产品,三是合作社将盈余的 40%,根据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二次返利。作者简介:温琦 西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学博士,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合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作者详细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 15 号 1 号楼 307 室 邮编:100028电话:15210033850 010-64619853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