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报告.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596615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桃城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桃城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桃城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桃城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桃城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桃城区 2015 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报告衡水市环保局:为深入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强化环境监管工作,按照衡水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衡水市“2015环保攻坚年”的工作要求,桃城区积极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情况依据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 (冀环治领办【2013】11 号)文件关于“ 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网格长”的要求和衡水市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的通知 (衡环网【2014】3 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桃城区实际,

2、对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由我区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领导小组组长和相对应的网格体系的网格长,具体安排如下:1、由区长郝卫东同志担任区政府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领导小组组长和一级网格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高福顺同志担任区政府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副组长。2、区政府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抽调环保工作的区应急办副主任王超龙同志担任。3、各乡镇办政府、村(居)委会等二三级网格领导小组参照区政府的调整方案进行完善调整。4、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对本辖区内区、乡镇办、村三级网格的推进情况、人员

3、办公场所落实情况、各项工作制度、流程制定、完善情况,以及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5、尽快组织开展我区一、二、三级网格负责人及环境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确保三级网格负责人及环境监督人员尽快熟练掌握职能和环保业务,切实增强各级网格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真正做到“职责清、底数明、业务精、能力强”。二、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工作桃城区分局现已完成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了污染源“一企一档”和环境监管信息数据库制度,以及所有排污单位和各类工业园区基本信息表的网上填报和审核工作,2015 年上半年排污收费已经完成。与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正在录入污染源动态数据库。

4、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桃城区分局在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环保攻坚专项行动、去年的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以及日常的巡查监管中多次对辖区内和赵圈工业园区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排查情况: 1、对衡水亚东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2、对河北曙光造漆厂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依法进行了处理。3、对衡水市桃城区河东办武建强小铸造、刘金房小铸造等土小企业进行了取缔。4、2015 年 5 月,环保分局联合邓庄镇政府再次进行后督察发现张铁岭等 8 家小铸造有生产迹象,环保分局将这 8 家小铸造向国网河北衡水市桃城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移送,目前桃城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对这 8 家小

5、铸造全部进行了断电处理。四、各类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桃城区只有赵圈镇一个工业园区,通过排查,园区内现有25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办理了环评手续。配套设施:衡水市赵圈污水处理厂的环评报告表于2009年2月经省环保厅批复,2009年3 月份开始施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累计投资3000多万元,截止目前,厂区内单位工程、主体工程及安装工程已全部完成,厂区道路、排水、绿化、室外照明也按图纸设计全部完成。经桃城区分局对现场进行了查看后,对试运行申请进行了批复。根据园区现有实际情况,已完成配套污水管网7公里建设工作,共投资390万元,能满足园区现有企业的污水排放需求,目前园区各企业正在进行污

6、水接口工作。镇区至污水处理厂段污水管网施工已设计完成。桃城区分局辖区内只有睿韬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是国控企业,现已签订了企业环境管理自律承诺书 ,完成了自律体系制度汇编,现场检查电子显示屏的设置、信息公开制度和现场检查各项制度上墙和自律体系运行台账。五、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情况区环保分局通过对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走访群众,管辖区内不存在以“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土政策问题。六、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情况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

7、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字201480 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办2014112 号)要求,依据河北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冀环治领办20156 号)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2015 全年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工作:1、环境信访机构设置情况拟订全区环境保护系统信访规章制度,建立全区环境保护系统信访管理网络;归口管理来信来访投诉渠道,负责来信登记、来访人员接待、举报电话记录,以及分办、催办

8、、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保信访方面的督办、查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关的信访案件查处。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2、重点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整改情况2015 年,共调查处理信访案件 114 件,对接到的群众举报案件,严格按照环境信访制度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达到现场进行调查,特别是对由省 12369 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均做

9、到了 2 小时内赶到现场,24 小时内对调查情况进行反馈,对在调查期间发现存在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做到了及时解决、及时结案、回访等工作,未出现越级、群体性上访行为发生。其中根据群众多次举报衡水盛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的案件内容,在环保部、环保厅、市局有关领导及环保分局相关人员调查时,虽未发现如群众反映的暗管、渗坑等违法行为存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污染环境问题,环保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专家对该公司做出的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查论证,论证会上专家针对该公司现实情况及该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内容及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3、重点案件后督察情况对多次举报衡水盛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案件进行了后督察,

10、2015 年 8 月 10 日环保分局人员针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经查看,基本按照要求整改到位。9 月16 日,经衡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各项污染数值合格后,9月 30 日该公司向环保分局递交验收申请,10 月 21 日,由相关专家代表、赵圈镇政府有关人员、该公司附近村村民代表及桃城区环保分局有关人员共 7 人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验收,与会人员听取了该公司对整改方案实施情况的详细介绍,审阅了其环境污染整改方案、监测报告等相关文件资料,并仔细踏勘了现场。该公司基本落实了环境污染整改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的要求,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意该公司环境污染整改措施通过验收。七、强化信息公

11、开情况桃城区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环境信息,规范环保行政审批行为,落实环评项目网上公示制度,对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法律依据、审批结果等全面公开。充分利用单位网站,每月将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网上公示,督促辖区内国控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把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接受本单位和社会公众监督,营造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环境信息公开。八、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情况桃城区目前已建立了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对环境违法企业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九、提升服务意识,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帮扶力度情况桃城区分局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的环境执法队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环保法和中央八项规定 、 环保部六项禁令等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头脑。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环保部、省厅、市局举办的各类环保培训班,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业务知识,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的要求。按照桃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下基层、解难题、保稳定、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按排,环保分局积极行动,结合工作职责,重点对赵圈镇的重点项目建设、大气污染治理两项工作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与赵圈镇政府、赵圈园区管委会以及所有大气污染治理单位进行见面沟通,了解到两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帮助解决的因难等。以上是桃城区 2015 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汇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