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贵州省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 管理代码:扣缴义务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期税 目 代收车辆数量(辆) 计税单位 年基准 税额 扣缴税额 滞纳金 备 注排气量 1.0 升(含)以下排气量 1.0 升至 1.6 升(含)排气量 1.6 升至 2.0 升(含)排气量 2.0 升至 2.5 升(含)排气量 2.5 升至 3.0 升(含)排气量 3.0 升至 4.0 升(含)乘用车排气量 4.0 升以上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 9 人(含)以下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人数 10 人至 19 人,包括电车客车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 20 人(含)以
2、上,包括电车商用车货 车 整备质量每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量每吨 不包括拖拉机摩托车 每辆合 计代收税款凭证有效份数:作废份数:扣缴义务人填报,由扣缴义务人填写以下各栏 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代理人名称:经办人:(签章) 会计主管: (签章)代理人地址:代理人(公章)申报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声明人:(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公章)经办人: 联系电话: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收到申报表日期: 接收人: 税务机关(签章)注:本报告表一式二份,一份交主管税务机关,一份由保险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