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职能职责。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中共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中共江津区委、区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好组织好各项活动,不断提高全体会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4、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重视后备干部的培养,基层支部建设,规范化、程序化做好组织发展工作。5、始
2、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所属支部、会员动态,发挥支部的纽带作用,增强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6、大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为江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二)机构设置。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简称:民建江津区委)是中国民主建国会在江津区的地方组织,是参政党。负责江津区民建组织发展、管理、宣传、教育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民建江津区委系正处级机构,内设民建江津区委办公室。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97.95 万元,支出总计 97.95 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 4.11 万元、下降 4
3、.03%,主要原因是 2016 年本部门存在民主党派换届经费,2017 年没有该经费。本部门 2017 年度收入合计 97.9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7.95 万元,占 100.00%。2本部门 2017 年度支出合计 97.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6.10 万元,占 57.27%;项目支出 41.85 万元,占 42.73%。本部门 2017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全年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安排,因此为结余和结转。(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97.9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
4、少 4.11 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 2016 年本部门存在民主党派换届经费,2017 年没有该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8.40 万元,增长 9.3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财政追加了含在职和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标准 6.70 万元;财政追加了机关办公费用,公用经费增加 1.7 万元。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7.9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4.11 万元,下降4.03%。是 2016 年本部门存在民主党派换届经费,2017 年没有该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0 万元,增长 9.3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财政追加了含在职
5、和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标准 6.70 万元;财政追加了机关办公费用,公用经费增加 1.7万元。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2.98 万元,占 84.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78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财政追加了预算;教育支出 0.24 万元,占 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00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0.49 万元,占 10.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62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3 万元,占 2.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91
6、 万元,占 1.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00 万元。(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1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3.33 万元,较上年增加 1.12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54 万元,津贴补贴 8.26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33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35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4.91 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79 万元,退休费1.23 万元,住房公积金 1.91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0 万元。公用经费12.78 万元,较上年减
7、少 2.39 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公务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运行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 2.06 万元,邮电费 0.39 万元,差旅费 2.35 万元,会议费4.92 万元,培训费 0.24 万元,公务接待费 0.27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55 万元。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0.27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03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比预算少支 0.03 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2.04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3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
8、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向区国资中心上交了唯一一辆公务用车,没有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公务车购置费 0.00 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27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民建达州区委一行到我区进行参政议政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9、 0.0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0.0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7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个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0 辆;国内公务接待 1 批次,28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0 人。2017 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97.17 元,车
10、均购置费 0.00 万元,车均维护费 0.00 万元。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2.78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 2.06 万元,邮电费 0.39 万元,差旅费 2.35 万元,会议费 4.92万元,培训费 0.24 万元,公务接待费 0.27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55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 2016 年减少 2.39 万元,下降 15.77%,主要原因是参加公务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运行费。(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
11、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7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主4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复印机一台 1.28 万元,办公用笔记本电脑一台 0.50 万元。五、专业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指事业
12、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
13、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 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 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
14、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5(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15、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
16、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单位财政决算公开联系电话:财务负责人:王中兰,电话:02381220572经办人:左兴勇,电话:02381220571中国民主建国会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