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陆河县 X140 线新田镇三江口至烈士陵园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陆河县 X140 线新田镇三江口至烈士陵园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陆河县 X140线新田镇三江口至烈士陵园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21 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陆河县环境保护局(陆河县城朝阳路交通局旁) ,邮编:516700联系电话:0660-5660658 传 真:0660-56607
2、26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 陆河县 X140 线新田镇三江口至烈士陵园段改建工程建设单位: 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 陆河县新田镇境内环评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陆河县境内,总投资 2274.21 万元,路线主线起点位于三江口,与 X140 线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途经李梅章、上湾仔、杓子寮、在 K2+380处与支线相交,止于石礁涵工区,终点桩号为K3+254.185,长 3.254 公里;支线起点位于与主线相交,起
3、点桩号为 K0+000,途经下宫排、上宫排,止于杨梅树,接 X140 线所在线路,终点桩号为 K0+913.718,长 0.914 公里,路线全长共 4.168 公里。全线改建小桥2 座,共长 32m;涵洞 21 道;平面交叉 6 处;交通安全设施全线设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施工废水包括地基开挖和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的洗涤水,采取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厌氧化粪池处理后,供应给附近村庄的农田灌溉或排至荒地自然蒸发。2.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和路面材料制备场地的施工机械噪声以及交通运输带来的噪声,采取
4、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隔声和消声措施。3.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和料堆的风吹扬尘、装卸扬尘和过往车辆引起路面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施工期间所需沥青直接外购,现场不设置沥青熬制、搅拌等设施。外购的沥青直接用于路面铺装,铺路时间短,产生的沥青烟气量少。4.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等。采取定点分类、封闭存放、及时清运等防尘防污染措施,不能利用的全部运至县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二)营运期:1运营后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于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在路基两侧铺设专用集污管道,桥梁两端排水口修建一定容积的路面径流雨水沉降池,并定期进行清理除污。2.项目的大气污染源就是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属流动源,采取增加绿化等一些相应措施。3.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应在声环境较为敏感的区域进行有针对性地强化,选择叶茂枝密、树冠低垂、监造力强的植物;对路基的处理采取强化工程质量,保证道路在运营期不发生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问题而增加车辆行驶噪声。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 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环保意识,搞好区域绿化、美化、净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