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钦 州 市 2017 年 度 住 房 公 积 金 财 务 报 告为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钦州市 2017 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公布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归集、结息及提取情况截至 2017 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 864,812.35 万元,缴存余额 390,179.25 万元;2017 年,支付给全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结转利息为 5,062.37 万元。(一)2017 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 149,534.31 万元。(二)2017 年,全市职工提取
2、住房公积金 96,706.36 万元。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截至 2017 年末,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 478,363.87万元,贷款余额 371,076.38 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为95.10%;2017 年,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 24,499.46 万元,收回贷款利息 10,929.38 万元。(一)2017 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87,234.60 万元。- 2 -(二)截至 2017 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额为116.66 万元,个人贷款逾期率为 0.3,低于自治区住建厅设定的 0.5住房委托贷款逾期额风险控制线。三、购买国债及兑付情况2017 年共
3、购买国债 0 万元,当年兑付国债 0 万元。四、财务收支情况(一)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度实际完成业务收入 12,918.22 万元,其中:1.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 1,330.79 万元。2.增值收益利息收入 654.94 万元。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0,929.38 万元。4.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0 万元。5.其他收入 3.11 万元。(二)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度实际业务支出5,881.69 万元,其中: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5,284.16 万元。2.住房公积归集手续费支出 75 万元。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518.98 万元。4.其他支出 3.55 万元。(三)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 年度增值收益7,036.53 万元,增值收益分配办法详见 2017 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