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3596838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内部控制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大庆市第四中学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维护学校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其他相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学校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使用有效,预防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第二章 预算控制第三条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等管理

2、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保留适度弹性。第四条 学校各部门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第五条 按季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第三章 收入控制第六条 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收入票据的保管与使用、收入记账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要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第七条 收费立项。学费收费项目的增加、收费标准的变更,由教务、财务部门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报物价等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收费由财务科归口管理,执行收费许可证相关规定,并实行公示制度。其他各类校内代收费,必

3、须严格按相关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或改变收费项目及标准。 第八条 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合法的票据,建立收入与票据存根的审查核对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完整。第九条 严格按照中小学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收入;校内各类收入必须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收取、统一上缴、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各项收入,其它任何部门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第十条 设专人购买、保管各类收入票据,设立票据登记簿,对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核销、清查、遗失处理和归档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领出的票据要有专人

4、保管,不得买卖、丢失、转借非法牟利。要规范填写票据,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不得涂改、挖补,若发现有错误,应当重开或者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人名章;金额有错误的,必须重新开具,不得在开具的错误票据上更正;作废的票据要加盖“作废”字样,作废的票据也应严格保管,不得丢失。第四章 支出控制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第十二条 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支出。第十三条 加

5、强对支出审批的管理。学校主管领导,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上报校长批复后执行。凡是学校年度预算内的资金支出,按照学校规定的支出限额由各部门主管领导签批后,报请校长审批。凡未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内的特殊支出,应由用款部门提出申请,报校务会研究决定。第十四条 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财务科设置了会计岗位、审核岗位和出纳岗位,各用款部门在办理支出时应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项目等,并附有效合同或相关证明。会计人员对原始单据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然后转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交给出纳办理支付手续。各项支出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第五章 货币资金

6、控制第十五条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第十五条 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第十六条 审批人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7、。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对银行账户资金的调度必须经校务会研究后,校长审批签字方可办理;任何人擅自不得为银行揽储任务公款私存,否则依法依纪处理。第十七条 加强库存现金收付及库存限额管理。出纳员应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依据审核后的会计凭证处理业务。收款时,开具收据并加盖现金收讫章,收入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严禁收款不入帐;付款时,经领款人复核无误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后支付现金;每日的库存现金余额超过 2000 元的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送交银行,尽量将库存现金余额压到最低限;不准设置账外账,不得公款私存和以白条抵库,严禁

8、私设“小金库” 。 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第十八条 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网银账户结算票据必须在每月月末前到银行加盖银行印章。第十九条 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未达帐的清理时间不能跨越 2 个月。银行对帐单和调节表与当月的会计凭证一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第

9、二十条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第二十一条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第二十二条 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第二十三条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10、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四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第六章 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控制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申购审批、招标、付款、处置等环节的控制,明确人员分工,不得由一人办理业务的全过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六条 根据审核无

11、误的验收入库单、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登记入账,因特殊原因不能验收入账,经办单位要向财务人员提交书面说明,限定报销时限否则按普通借款的按月扣缴经办人工资还款。会计人员亲自参加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核对账目、盘点实物,固定资产每年核对一次,库存物资每半年核对一次,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资产清查中帐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会计处理。第二十七条 对按计划批复当年应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竣工验收、进行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竣工三个内如实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竣工决算批复 30 日内办理完成有关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和各项账务处理工作,杜绝账外资产的出现。第二十八条 加强固定

12、资产处置的管理。明确资产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损、报废等)的审批程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批,总务科和财务科根据资产处置报批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和账务处理。已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一律上缴相关部门,不准自行处理。第七章 债权债务控制第二十九条 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财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催收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借款部门的人员应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还款业务,对有特殊原因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制定还款计划和时限,报经、校长、财务科长批准;对无特殊原因拖延或不办理暂付款结算的部门和人员,财务科按规定停止办理一切经济业务。第三十条 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学校资产总额、构成、还款能力等因素,严格控制借款规

13、模。第八章 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第三十一条 财务电子信息化系统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费用等内容,其功能、业务流程、数据结构等方面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第三十二条 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口令、密码控制,操作员口令加密存储,妥善保管好密钥。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病毒感染,确保财务信息在网络上的安全。第三十三条 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存储与保管控制,数据要及时双备份,专人保管,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第三十三条 建立系统维护制度。财务科设专人负责会计核算信息系统、财

14、务专网和服务器的管理与保养,定期进行财务信息的采集与发布。第九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 财务科会同后勤、校办等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控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五条 会计资料归档。每年一月末前将会计凭证、帐簿、财务报告及有关的表册进行整理、立卷归档。采用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在保存磁性介质的同时,纸质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存。第三十六条 会计档案保管与查阅。会计资料由财务科负责归档,会计档案由财务科保管三年,超过三年的在每年三月末移交学校档案室保

15、存。会计档案的查阅。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科长同意,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科长批准,方可复制。 第三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超过规定的保管年限的,经上级部门批准,可以按程序销毁。销毁前,财务科长、校长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监销人应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名;销毁清册要按规定保存。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的交接。会计人员调换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长监交,交接完毕,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或盖章。第十一章 合同管理与控制第三十九条 同管理与控制的范围是重大建设、维修、采购、资产处置(转让、出租等)等经济合同,目的是规范上述行为,依法明

16、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法律风险。第四十条 学校成立由财务科、总务科、校办以及涉及到合同签订的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小组,牵头部门为总务科,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审查合同。第四十一条 涉及到以上拟签订的合同的经济事项提交请示,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报经校务会研究通过后方可起草合同;拟定的合同报联合小组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成员单位参与人签字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后,交总务科存档保管,涉及财务收支的合同(会议纪要)交财务科一份作为记账、付款依据,粘贴在记账凭证后面或单独装订保管。基本建设和设备物资采购所签订的项目合同副本必须交财务科一份备案,财务科凭合同进行付款。第四十二条 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依法履行合同,未明确事宜事前及时补签协议,防止引起法律纠纷,给学校造成损失。第十二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二一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大庆市第四中学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