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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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 基本标准,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 二 ○ ○八年五月,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GB 18871-2002,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发布方式,2002年10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GB 18871-2002 代替 GB 4792-19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 8703-1988(辐射防护规定)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的 2003年4月1日实施,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制定标准的主要原则,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特点:辐射源安全和辐射防护并列,辐射防护规定(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改变为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不仅仅是表述方式的变化,而是意味着存在实质性的含义变化。为了保护人免受辐射危害,一方面要研究和确定辐射防护的标准,另一方面是研究如何做到满足防护要求的方法。在辐射防护标准确定后,关键就在于如何使辐射源在各种情况下均处于安全状态。这也就是为什么“辐射防护标准”改为“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原因。在这里,辐射源不是通常说的“放射源”(即密封放射源),而是指任何可发射电离辐射的装置与物质。例如核设施、含有放射源的装置、加速器、X 射线机和含显著的痕量放射性核素的物质等。,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有关辐射源安全的内容贯穿在基本标准的各章中。而潜在照射的控制—--源的安全作为专门的一章,系统地论述了潜在照射的控制问题,即如何防止和减小意外照射。明确了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对其所负责源的潜在照射的控制(即源的安全)负责,对其所负责源的运行操作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即使把运行操作任务委托给其他方进行,但仍然要负责保证源的所有运行操作符合标准的要求。对设计和运行操作规定了明确的要求。对设计的要求包括:一般要求,源的选址或定位,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后果的缓解和设计的改进。对运行操作的要求包括:一般要求,源的盘查,异常事件和事故的调查与跟踪,事件处理准则及运行操作经验的反馈。对安全评价的要求和管理作了专门规定。提出了审查的重点,提交的程序以及重新和补充安全评价的要求。,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管理要求成为新基本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1) 明确规定了各方的责任。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对标准的实施承担主要责任。供方、工作人员、辐射防护负责人、职业医生和由责任方委以特定责任的任何其他方对标准的实施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标准的贯彻和实施的监督管理由审管部门负责。对干预情况,干预组织应对本标准有关要求的贯彻负主要责任。(2) 管理要求。按源的实践的性质以及辐射照射的实际的和可能的大小,分为豁免、通知及注册或许可。如果照射可能大于审管部门规定的某种水平时,则应进行相应的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3) 营运管理要求。培植和保持良好的安全文化,制定把防护与安全视为高于一切的方针和程序。按照行之有效的人机工程学原则设计设备和制定操作程序,以尽可能减少人为错误导致事故和事件的可能性。明确规定每个有关人员对防护和安全的责任,并且每个有关人员都经过适当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能以正确的判断和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4) 安全的确认。应在不同阶段对实践中源的防护与安全措施进行安全评价。按预定程序,对设施和设备进行监测与验证,并保存其记录。,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8,可控制的天然辐射照射明确纳入辐射防护的范围,天然辐射源是人类所受辐射照射的最大来源,又是自古以来无处不有的辐射源。因此,如何对其防护和控制,既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又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新基本标准明确了一些未被排除和豁免实践应遵循对实践的要求。如①涉及天然源的实践所产生的流出物的排放或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所引起的公众照射;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因与其工作直接有关而受到的氡的照射;③喷气飞机飞行过程中机组人员所受照射。考虑到天然辐射防护的复杂性,所以加了一条“审管部门规定的需要遵循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其他天然辐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9,医疗照射的控制成为控制人类所受辐射照射的重要方面,医疗照射在“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中仅2 条共约250 个字,约占正文的2%。在新基本标准中有约1 万字,约占正文的六分之一。 其内容包括:责任,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医疗照射的防护最优化,医疗照射的指导水平与剂量约束,以及非计划医疗照射的预防和调查。,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0,应急准备和响应 是辐射源安全的重要环节,在辐射源安全管理中,应急准备和响应已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措施。 其目的是:恢复可控制的状态。防止出现确定性效应,提供急救并处理辐射损伤。尽实际可能减少随机效应和非放射影响,保护环境和财产。在基本标准中,“应急照射情况的干预”是单独的一章。包括责任、应急计划、干预的决策和干预水平以及事故后的评价和监测。,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1,持续照射情况的干预为核设施退役和事故后大面积污染处置提供了依据,持续照射是指没有任何不间断人类活动予以维持而长期持续存在的非正常公众照射,这种照射的剂量基本上是恒定的或者下降缓慢。 “持续照射情况的干预”是基本标准中的最后一章,包括责任、补救行动计划、补救行动的正当性判断和持续照射情况的行动水平或剂量约束。,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2,主要章节,前言 范围 定义 一般要求 对实践的主要要求  对干预的主要要求 职业照射的控制,医疗照射的控制 公众照射的控制 潜在照射的控制——源的安全 应急照射情况的干预 持续照射情况的干预 附录A~J,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3,本标准各章与附录间的关系 (4个层次),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4,考试大纲要求,了解 一般要求; 熟悉 对实践的主要要求、对干预的主要要求; 掌握 定义; 掌握 职业照射的控制、医疗照射的控制、公众照射的控制、潜在照射的控制——源的要求、应急照射情况的干预和持续照射情况的干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5,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以下简称“防护与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辐射等) 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的防护。,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6,全面、正确理解本章中的下列重要概念,1)(电离)辐射 在本标准中,对电离辐射的定义,与以往标准(如GB/T 4960.5-1996[1-5])不同,不是从一般物理意义上进行定义,而是直接从辐射防护的观点出发,将其定义为“能在生物物质中产生离子对的辐射”(见本标准附录J 1.1)。虽然就当前的认识,这样定义与从一般物理意义上定义所涵盖的具体辐射类型是一致的,但从辐射防护的观点看,这样定义更为直接、明确,也更加符合本标准保护人的健康与安全这一宗旨。 源的上述定义表明:天然源与人工源一样,其辐射照射被纳入本标准的管理与控制范围;另外,本标准所规定的各项防护与安全基本要求,适用于实践中的简单源,也适用于复杂的源。,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7,2)(辐射)源 在本标准中,是指使人员受照射的一切来源,包括可以通过发射电离辐射或释放放射性物质而引起人员受照射的一切物质或实体(见J1.2)。这里,“物质和实体”可以是天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实体”可以是一个密封源,一台工业γ照相设备,也可以是一个大型的核设施,如核电厂。 在本标准的应用中,位于同一场所或厂址的复杂设施或多个装置,都可以视为一个单一的源。例如,当一个设施将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物排放到环境中时,相对于公众照射来说,即可视该设施整体为一个单一源。,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8,3) 实践和干预 本标准遵照ICRP-60 号出版物的做法,将影响个人辐射照射的各种情况分为实践和干预两大类。这两类情况的性质不同,需要遵循的防护体系也不同。 在原国家标准中,“实践”被定义为“伴有辐射照射的人类活动”,显然,该定义将现在区分出的“干预”也涵盖在其中。在本标准中则不同,这里实践专指使人们受到的总辐射危险增加的人类活动(见J1.4),干预则指旨在减小已经存在的辐射危险的人类活动(见J1.5)。所谓“总辐射危险增加”,是指受到的辐射照射增加,受到照射的可能性增加,或者受到照射的人数增加;引起这种增加的原因,可以是因实践引入了新的照射源,引入了新的照射途径,扩大了受照人员范围,或者改变了现有源的照射途径网络。“已经存在的辐射危险”,则是指由失去控制的源或者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源所造成的辐射危险。,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9,4) 照射源或放射性物质对人的危害主要是通过照射。虽然某些放射性物质对人有着很强的化学毒性,但本标准将不着重进行考虑。 所谓照射是指造成人员暴露于辐射场中,从而受到辐照的行为或状态。在本标准中,这一概念的内涵十分宽泛。相对于发出辐射的源是处于受照者体内或者体外,照射可以分为内照射或外照射;按照受照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职业照射、医疗照射或公众照射;在实践中,相对于实践和实践中的源,可以分为正常照射或潜在照射;在干预情况下,视源是意外失控的或者是业已持续存在的,又可以分为应急照射或持续照射(见J1.3)。上述所有各类照射都属于本标准的防护范围。,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0,5) 防护与安全 在60 号出版物中,ICRP 把防护辐射的各个方面和各种方法统一到了一个单一的概念框架中。以往,一般的认识是,辐射防护主要涉及对人工源产生的正常照射预期剂量的限制,核安全则主要涉及如何通过工艺的或其他的措施来预防事故和减轻事故后果,二者常常被认为是独立的和完全不同的。但事实上,二者是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的,它们形成了覆盖所有照射情形(即所有各类实践中正常照射和潜在照射)的整体控制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 本标准按照ICRP的这一建议,采用IBSS 的做法,将“防护与安全”不再作为两个独立的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概念来定义(见J1.6),并在标以“防护与安全”的整体概念框架下,来考虑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从而,使以往人们所认识的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统一到一个单一的概念框架内,都纳入了本标准的范围。,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1,2. 术语和定义 (见附录J),按照概念体系分为7类(共126个): 基本定义:6个 辐射与源:22个 辐射的生物效应: 4个 辐射量和单位:22个 实践中的防护与安全:37个 干预中的辐射防护:12个 防护与安全管理:23个,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2,术语概念间的关系,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3,从“慢性照射”到“持续照射”,“慢性照射”这一定名,易与急性照射相对应,容易被误认为是工作人员在正常条件下受到的长期照射,而忽视其非正常公众照射的实质;另外,这一定名容易使人联想到慢性放射病,看重了其严重性,而未重视其持续性。也许正是由于这些原因,1999年4 月,ICRP 第4 工作组在其报告草案中用Prolonged exposure 代替了过去采用的Chronic exposure。 本标准采用了这一新的定名,用“持续照射”代替了IBSS 中的“慢性照射”。同时,对其定义也参照ICRP 第4 工作组的报告草案作了重要修改(见J6.3)。新定义着重强调了持续照射的三个特点,即:是一种非正常公众照射,在不施以任何干预的条件下长期持续存在,以及其照射剂量率基本上是恒定的或者下降缓慢。,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4,职业照射、医疗照射和公众照射,从照射控制与管理的观点出发,注重把握以下三点,即: A)受照的对象, B)受照的原因或照射来源, C)排除的或者被豁免的照射。 例如,职业照射,是指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所受的所有照射,不包括按规定被排除的照射和被豁免的实践或源产生的照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5,正常照射与潜在照射,它们是相对于实践和实践中源的引入可能产生的照射来区分的。 正常照射:来自实践中按计划进行的运行操作的照射,也包括无意的高概率、低后果事件(这类事件在运行过程几乎肯定会发生,但产生的剂量处于规定限值以内)的照射。 潜在照射:虽然不能肯定其一定发生,但可以预计其因引入或改变某一实践而存在,并可以确定其发生的概率。设备的失效、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事故,这些事件均可以预见,其发生概率可以估计。潜在照射未发生时,对人的健康与安全是一种危险,但如果因源的事故或因设备失效、操作错误等一旦发生,则可能导致干预情况。,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6,剂量限值与剂量约束,注意以下几点: a)它们仅适用于实践和实践中源的正常照射,不适用于潜在照射,也不适用于干预情况,也不能将剂量限值应用于医疗照射; b)剂量限值是对个人而言的,用于限制个人所受到的来自各项有关受控实践的剂量之和,但不是所有照射源所致的剂量之和,例如,医疗照射和非受控天然源照射这两种情况应明确地除外; c)剂量约束是源相关的,是对特定源可能造成的个人剂量预先确定的一种限制;它是防护最优化的约束条件,其目的是防止特定的源引起的个人剂量过高; e)职业照射、医疗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约束要求是不同的,应分别考虑。,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7,3. 一般要求,适用 实践 源 照射 干预 排除 实施的责任方与责任 实施的监督管理,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8,(一)适用实践要求的具体对象,对实践的适用 对实践中源的适用 对天然源照射的适用 审管部门规定的 其他实践 其他源 需要遵循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其他天然照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9,a) 涉及天然源的实践所产生的流出物的排放或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所引起的公众照射; b) 下列情况下天然源照射所引起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 1)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因与其工作直接有关而受到的氡的照射, 不管这种照射是高于或低于工作场所中氡持续照射情况补救行动的行动水平(见附录H(提示的附录)); 2)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到氡的照射虽不是经常的, 但所受照射的大小高于工作场所中氡持续照射情况补救行动的行动水平(见附录H(提示的附录)); 3) 喷气飞机飞行过程中机组人员所受的天然源照射; c) 审管部门规定的需遵循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其他天然源照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0,(二)适用干预要求的具体对象,应急照射情况 应急照射情况所对应的,一般是因事故或意外事件而失去控制的源所造成的照射情况,如发生严重事故的核设施、丢失或失踪的源、非法入境的源、坠落的带源的卫星等所造成的应急照射情况。 此外,在当前“反恐”为社会所关注的情况下,核或辐射恐怖袭击事件一旦发生,这也是一种特殊的应急照射情况;对于这种事件的后果管理,本标准对干预的有关要求也是适用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1,持续照射情况: 1)天然源照射情况; 2)放射性残存物照射情况; 3)审管部门或干预组织确认有正当理由进行干预的其他任何持续照射情况。 天然源照射情况,标准条文列举了建筑物和工作场所内的氡持续照射情况。 放射性残存物的照射包括: 一是以往实践或实践中源的事故或事件所造成的残存物的照射,在某些军用核设施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二是未受批准制度控制的以往实践和源的利用所造成的放射性残存物的照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2,排除与豁免,按本标准规定不应当计及被排除的照射和被豁免的实践或实践中源所致的照射,因为它们关系到防护与安全资源的节省和合理配置。 排除:有一些照射情况,其照射的大小或可能性本质上不能通过实施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控制,亦即没有办法能够改变或消除它们。对于这样的照射情况,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排除。 豁免:指一项被确认为正当的实践或实践中源,由于其辐射危险“极小”,不值得加以监管,或者是由于其辐射危险已经“很小”,再没有合理的方法使之进一步明显减小,最优化评价表明豁免是最优选择。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豁免应当遵循规定的要求与准则。,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3,实施的责任方与责任,主要责任方 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 用人单位 其他责任方 主要责任方的一般责任 确立防护与安全目标 制定并实施防护与安全大纲,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4,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管基础结构与监管主体 法律与法规; 责任明确、机构健全的审管部门; 足够的监管资源和相当数量的受过培训的合格监管人员; 超出持证法人责任范围的社会事务的解决途径和方法, 如环境监测、放射性废物处置和应急干预的安排等。 监管目的与职能 保证本标准全部要求全面、正确、恰当的实施,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5,4. 对实践的主要要求,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6,标准应用的基本原则,任何实践的引入、实施、中断或停止,以及涉及实践中源的所有有关活动(共涉及29种活动) 与源的“出生”有关的7 种:开采、选冶、处理、设计、制造、建造、装配; 与源的应用有关的8 种:设置、定位、调试、使用、操作、维护、修理、贮存; 与源的持有与转让有关的9 种:采购、进口、出口、销售、出卖、出借、租赁、接受、持有; 与源的移动有关的2 种:转移、运输; 以及与源的“临终”处置有关的3 种:退役、解体、处置。,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7,管理要求,通知:了解意图、启动审批程序 批准方式:注册或许可 批准以防护与安全审评为基础 对申请者资质 防护与安全目标 防护与安全大纲 获准的法人: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 豁免:凡源或实践的豁免均应经过审管部门确认和同意,即应履行类似于通知的程序。 解控:符合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时,经审管部门认可,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8,辐射防护要求,实践的正当性 剂量限制和危险限制 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 剂量约束与危险约束 医疗照射指导水平,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9,营运管理、技术要求和安全确认,营运管理要求 安全文化素养 质量保证 人为因素 合格专家 技术要求 源的实物保护 纵深防御 良好的工程实践,安全的确认 安全评价 监测与验证 记录,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0,5.对干预的主要要求,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1,应用的基本原则,干预的正当性 干预的最优化 干预要求 干预的计划与决策 干预水平和行动水平 通用优化干预水平和行动水平 应尽所有可能的努力来防止严重的确定性健康效应。,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2,管理要求,应急照射情况(应急计划、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对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的要求 对干预组织的要求 持续照射情况(制定并实施补救行动计划) 工作人员与公众的保护 报告要求,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3,辐射防护要求,预计干预的利大于弊时, 干预才是正当的。 接近或预计会接近应进行干预的剂量水平, 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采取防护行动或补救行动几乎总是正当的。 在干预计划中,规定最优化的干预水平和行动水平。 响应的过程中,重新考虑干预的正当性和预定干预水平的优化程度。,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4,6.职业照射的控制,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5,责任,职责:首先是负责建立目标与提供达到目标的措施,并保证这些措施的正确执行,然后负责者就需要调配完成其职责所需资源的权限。 从事造成照射的运行单位的管理部门要断然承担起达到并保持对照射的滿意控制的主要责任。 政府有责任建立审管机构,该机构将负责提供一个制订法规还常常带有咨询任务的机构,以强调管理部门的职责,而且同时设置或推行总的防护标准。 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6,职业照射的剂量控制,正常照射的剂量控制 特殊情况的剂量控制 表面放射性污染控制 职业照射剂量限值的制定原则 辐射危害 健康影响 社会因素 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及其适用范围,职业照射基本限值按连续5 年结算不超过100mSv。但这必须是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五年平均有效剂量(不可作任何追溯性的平均)20 mSv,而且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应低于50mSv。 对眼晶体和皮肤及手足的当量剂量,按一年结算,分别为150mSv 和500mSv,但皮肤的剂量要在任意1cm2 的平面上平均,标称深度为7mg/cm2。,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7,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控制区 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 监督区 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区域。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8,职业照射监测和评价,责任 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负责的实践和源的具体情况,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制定适当的职业照射监测大纲, 进行相应的监测与评价。应将监测与评价的结果定期向审管部门报告;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随时报告。 职业照射监测和评价 工作场所的监测和评价 监测的质量保证,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9,法人在职业照射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照射的记录中的责任,职业照射管理 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制定和实施用以控制和管理本单位职业照射的书面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防护与安全水平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职业健康监护 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安排相应的健康监护。 职业照射的记录 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必须为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保存职业照射记录。,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0,7.医疗照射的控制,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1,责任,医疗照射强制实行许可制度,无注册方式 许可证持有者应对保证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与安全负责。 有关执业医师与医技人员、辐射防护负责人、合格专家、医疗照射设备供方等也应对保证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与安全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2,控制医疗照射的框架,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3,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正当性判断的一般原则 在考虑了可供采用的不涉及医疗照射的替代方法的利益和危险之后,仅当通过权衡利弊,证明医疗照射给受照个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大于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时,该医疗照射才是正当的。 对于复杂的诊断与治疗,应注意逐例进行正当性判断。还应注意根据医疗技术与水平的发展,对过去认为是正当的医疗照射重新进行正当性判断。,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4,医疗照射的防护最优化,设备要求 操作要求 医疗照射的质量保证 许可证持有者应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保证要求和其他有关医疗照射质量保证的标准制定一个全面的医疗照射质量保证大纲,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5,医疗照射的指导水平与剂量约束,医疗照射的指导水平 放射诊断的医疗照射指导水平 核医学诊断的医疗照射指导水平 其他有关的剂量约束 事故性医疗照射的预防和调查 许可证持有者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包括不断提高所有有关人员的安全文化素养,防止发生潜在的事故性医疗照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6,关于医疗照射指导水平,医疗照射指导水平只是针对诊断性检查。放射诊断和核医学诊断的医疗指导水平就是相当于参考水平中的调查水平,在概念上完全不同于某种剂量限值或约束值。 用于指导施行医疗照射时尽可能合理降低受检者的剂量。 附录G是推荐性的,属于基本标准的资料性附录,但不应忽视各表加注的测试条件。,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7,8.公众照射的控制,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8,责任,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对他们所负责的源或实践所引起的公众照射实施控制,除非这种照射是被排除的或引起这种照射的实践或源是被豁免的。 对于未被排除的天然源照射或未豁免的天然源,除了氡所致的照射低于审管部门所制定的持续照射行动水平的情况以外,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按照审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本标准的有关要求。,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9,放射性物质向环境排放的控制,a) 排放不超过审管部门认可的排放限值, 包括排放总量限值和浓度限值; b) 有适当的流量和浓度监控设备,排放是受控的; c) 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液是采用槽式排放的; d) 排放所致的公众照射符合本标准附录B(标准的附录)所规定的剂量限制要求; e) 已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使排放的控制最优化。,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0,剂量限值与确认,标准中关于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的叙述( p35)中有这样一句话: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这句话中有必要引起注意的是:实践、平均剂量和估计值。 实践:凡是与实践相关的公众照射受本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的约束。本标准明确指出:涉及天然源的实践所产生的流出物的排放或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所引起的公众照射应遵循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非实践的照射不适用于本标准对公众照射的控制(它不适用于干预,因为干预不是实践)。 限值是针对平均剂量而不是最大也不是最小剂量。 用了估计值这个词表明,公众剂量在多数情况下是难以用科学仪器实际测定的,至少是在目前还只能借助数学模式的计算进行估计。既然是估计,存在不确定度是难免的。因此,在具体评估一项拟议的实践时,如果公众照射剂量的估计值已十分接近于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审管部门有理由谨慎处理。,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1,公众照射的监测,制定并实施详细的监测大纲 以保证有关外照射源所致公众照射的各项要求得以满足,并可对这类照射进行评价; 以保证有关放射性物质向环境排放的各项要求和审管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要求得以满足,使审管部门能够确认在推导排放管理限值时的假设条件继续有效,并能依据监测结果估算关键人群组的受照剂量; 按规定保存监测记录; 按规定期限向审管部门提交监测结果的摘要报告; 及时向审管部门报告环境辐射水平或污染显著增加的情况;若这种增加可能是由其所负责源的辐射或放射性流出物所造成的,则应迅速报告; 建立和保持实施应急监测的能力,以备事故或其他异常事件引起环境辐射水平或放射性污染水平意外增加时启用; 验证对排放的放射性后果进行预评价时所作假设的正确性。,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2,9.潜在照射的控制--源的安全,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3,辐射源安全的基本方略,潜在照射在发生前,即辐射源处于受控时,其防护按实践防护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处理的; 潜在照射的防护需从实践和干预两方面考虑,但由于在发生前对其发生概率和后果大小常可施予控制,因而主要地应做为实践中的防护来处理; 潜在照射发生前,即变成非正常的实在照射之前,其防护的目标或对策是预防和缓减。 预防是指减少可能导致照射的事件或事故的发生概率,它涉及保障和保持与安全系统以及相关运行操作程序的可靠性; 缓解是指一旦发生了这类事件或事故,限制和减少其照射大小或后果严重程度,它涉及在设计和运行时就采取可以控制事件序列和缓解后果的良好工程安全系统及操作程序。,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4,应对其所负责源的潜在照射的控制(即源的安全)负责。除应实施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遵循国家有关核设施、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的防护与安全的专门法规与标准的要求。 应通过与源的供方或设计者、建(制)造者以合同等法律上有效的方式的合作,保证其实践中的源: 是经良好设计和建(制)造的; 符合有关防护与安全要求及相应质量标准; 经过检查,确认符合相应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应对其所负责源的运行操作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可以把所负责的源的运行操作任务委托给其他方进行,但仍然要负责保证源的所有运行操作符合本标准要求。,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责任,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5,安全评价,源的运行操作限值和运行操作条件; 潜在照射产生的可能性及其性质和大小; 可能导致潜在照射或可能导致与防护和安全有关的构筑物、系统、部件和程序失效(单一失效或组合失效)的各种途径,以及这类失效可能造成的后果; 环境变化可能影响防护与安全的途径,以及这类影响的可能后果; 与防护和安全有关的运行操作程序可能出现错误的途径,以及这类错误可能造成的后果; 所提出的任何设计修改或运行操作修改,及其对防护与安全的意义。,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6,对设计的要求,一般要求 源的选址或定位 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后果的缓解 设计的改进,一般要求 源的盘查 异常事件和事故的调查与跟踪 事故处理准则 运行操作经验的反馈,对运行操作的要求,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7,10.应急照射情况的干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8,责任,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业主,营运单位等):“已获准注册某一实践或源的申请者,它已承诺了对该实践或源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有关防护与安全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持有为某一实践或源所颁发的当前有效许可证的法人,它已承诺了对该实践或源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有关防护与安全的权利和义务”。 有关干预组织:“政府指定或认可的、负责管理或实施某一方面干预事宜的组织”。可以包括国家的和地方的应急组织。如省应急委员会等。 审管部门(机构):“为实施对防护与安全的监督管理。由政府指定或认可的一个或几个机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9,应急计划的主要要求,1) 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已针对实践和源制定了应急计划,并且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 2) 干预组织参与相关应急计划(即场外应急计划)的制定。 3) 确定应急计划的性质、内容和范围时,不但考虑了对该源进行事故分析的结果,而且考虑了由同类源的运行操作和从发生过的事故中所吸取的经验与教训。 4) 对应急计划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5) 对参与实施应急计划人员的培训做出规定,并对以适当的间隔进行应急响应演习做出安排。 6) 作为保持应急响应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或行业标准,或各级应急计划中,都对应急计划的评议和修订,以及人员培训和演习都有非常具体明确的规定。 7) 向预计可能会受到事故影响的公众成员提供早期信息。,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0,干预的决策与干预水平,一般要求 干预的正当性 防护行动的最优化: 紧急防护行动的干预水平和行动水平 较长期防护行动的干预水平和行动水平,几个概念和量 预期剂量 可防止剂量 干预水平 行动水平 操作干预水平(9种) 判断采取防护措施的正当性,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1,11.持续照射情况的干预,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2,持续照射的定义和特点,依J6.3,持续照射(prolonged exposure)是指没有任何不间断人类活动予以维持而长期持续存在的非正常公众照射,这种照射的剂量率基本上是恒定或者下降缓慢。 特点: 国际放射防护委员第82 号出版物(ICRP-82,1999)强调指出“这种照射的明显特点是公众成员可以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受到的照射。⋯持续照射预期至少会影响一代,也就是说,要持续10 年或更长”。,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3,责任,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以及有关干预组织和审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本标准的要求承担其对持续照射情况下干预的准备、实施和管理方面的责任。 在5.2.2 款中已经提到“对于超过或者可能超过有关行动水平的持续照射情况,有关干预组织应按需要制定通用或场址专用补救行动计划,并经有关部门认可。采取补救行动时,负责实施的法人应确保按照经认可的补救行动计划进行”。,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4,补救行动计划,干预组织应根据情况制定通用的或场址专用的持续照射情况补救行动计划。该计划应在考虑下列因素后规定正当的和最优化的补救行动及相应的行动水平: a) 个人照射和集体照射; b) 辐射危险和非辐射危险; c) 补救行动的经济和社会代价、利益及所需经费的支付责任。,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5,在一次事故后,接着进行干预,最终中止防护行动, 现有年剂量的演变,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6,补救行动的正当性判断,在持续照射情况下,如果剂量水平接近或预计会接近本标准表E1.2持续照射的剂量率行动水平,则不管在何种情况下采取补救行动几乎总是正当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任何不采取补救行动的决策,则应进行正当性判断。 采取补救行动不具有正当性的情况: 污染和剂量水平很低,不值得花费代价去采取补救行动; 污染非常严重和广泛,采取补救行动花费的代价太大。,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7,持续照射情况的行动水平或剂量约束,应以适当的量规定通过补救行动实施干预的行动水平 年剂量率 活度浓度 氡持续照射情况的行动水平 放射性残存物持续照射的剂量约束 剂量约束的典型情况 剂量约束的取值,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8,关于“豁免”,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9,为什么要“豁免”,很多人类活动伴随着电离辐射照射,需要监管,监管的基础是安全标准的基本要求。但并非所有的实践、源或照射都要满足安全标准的全部要求。 某些事物会由于与之相关的辐射危险小到可以忽略,或由于通过监管并不能改进其安全状况而决定让其留在管理体系之外(豁免);某些本来接受管理的,可以移出管理体系,只要这样做是确保安全的,且继续管理并不会带来任何好处(解控)。,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80,基本要求,本标准认为,若同时满足下列两方面的基本要求,则该实践和实践中的源可以为本标准所豁免: 该实践为审管部门确认是正当的; 该实践中的源满足本附录所规定的豁免准则或豁免水平,或满足审管部根据这些豁免准则所规定的其他豁免水平。,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81,一般准则,a)被豁免实践或源对个人造成的辐射危险足够低,以至于再对它们加以管理是不必要的; b) 被豁免实践或源所引起的群体辐射危险足够低,在通常情况下再对它们进行管理控制是不值得的; c) 被豁免实践和源具有固有安全性,能确保上述准则a)和b)始终得到满足。 上述准则a)和b)是可以理解的,准则c)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只有满足这一条才能豁免,否则可能引来极大的危险。例如,一个核装置,在采取了种种屏障和防护措施之后,也可以满足个人剂量和群体危险足够低,但是一旦屏障和措施出现缺陷,那么上述准则就不能满足,因为它不具有固有安全性。因此即使它们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危险可以很低但是不能豁免。,2019/6/20,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82,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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