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类明目地黄丸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明目地黄丸汉语拼音:Mingmu Dihuang Wan【成份】熟地黄、山茱萸(制) 、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 。辅料为赋形剂蜂蜜。【性状】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规格】每 100 粒重 10 克【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6 克,一日 2 次。【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禁忌】尚不明确。【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 2 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贮藏】密封。【
3、包装】复合膜袋装,每袋装 6 克。【有效期】48 个月。【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一部【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11021247【说明书修订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福海路一街邮政编码:102600电话号码:(010)67025631传真号码:(010)67018048注册地址: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 46 号邮政编码:100051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甲类明目地黄丸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明目地黄丸汉语拼音:Mingmu D
4、ihuang Wan【成份】熟地黄、山茱萸(制) 、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 。辅料为赋形剂蜂蜜。【性状】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规格】每 100 粒重 10 克【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6 克,一日 2 次。【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禁忌】尚不明确。【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 2 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贮藏】密封。【包装】塑料瓶装,每瓶装 30 克。【有效期】48 个月。【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一部【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
6、11021247【说明书修订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福海路一街邮政编码:102600电话号码:(010)67025631传真号码:(010)67018048注册地址: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 46 号邮政编码:100051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甲类明目地黄丸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明目地黄丸汉语拼音:Mingmu Dihuang Wan【成份】熟地黄、山茱萸(制) 、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 。辅料
7、为赋形剂蜂蜜。【性状】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功能主治】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规格】每 100 粒重 10 克【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6 克,一日 2 次。【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禁忌】尚不明确。【注意事项】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
8、院就诊。7、服药 2 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贮藏】密封。【包装】塑料瓶装,每瓶装 60 克。【有效期】48 个月。【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一部【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11021247【说明书修订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福海路一街邮政编码:102600电话号码:(010)67025631传真号码:(010)67018048注册地址: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 46 号邮政编码:100051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