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表一式二联开放式基金特殊业务申请表(涂改无效)申请日期: 年 月 日提示:投资人在填写此申请表前必须认真阅读所购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表附属条款。投资人填写业务类型 口冻结、解冻 口撤单 口销户基金账号 交易账号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经办人证件类型申请人/经办人证件号码销售商名称(如有)冻结、解冻业务类型 口基金账户冻结 口基金账户解冻 口基金份额冻结 口基金份额解冻冻结原因 司法冻结 冻结法律文书号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冻结份数(小写) 冻结份数(大写)撤单业 务 类 型 口申购 口赎回 口转托管 口基金转换 口其他_撤消内容 基 金 代 码 基 金 名 称原申请编号销户业务类型 口交易
2、账号销户 口基金账户销户 感谢您留下原因申请人/经办人声明本人/本机构已了解国家有关开放式基金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愿意接受本基金的、及本表附属条款的约束。本机构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自愿履行基金投资人的各项义务,自行承担基金投资风险,确认本申请表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诺在所填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本机构亦保证资金来源和用途的合法性。特此签章。本经办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获得充分授权进行此项交易。申请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机构申请人需在此加盖预留印签章)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直销中心填写客户经理(经理人) 录入人 复核人 直销中心盖章注:以上信息仅代表您的申请已被接受,并非
3、确认成交。最终结果以登记注册机构的确认为准。您可以在T+2日(自申请接受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本直销中心进行查询或打印“交易清单”,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此表一式二联附件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以往的经营业绩,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本基金管理人除尽诚信的管理义务外,不负责本基金的盈亏,亦不保证本基金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注意事项:1. 基金账户冻结期间,投资人基金账号内的全部基金份额也全部冻结。2. 已撤销的基金账号永久封存,不再使用。3. 投资人办理
4、该业务必须提供销售机构所需的相关资料。4. 直销中心每个开放日9:3015:00之间受理的申请视为该日的申请,15:00之后受理的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5. 直销中心资金账户:户 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账 号:31001550400056006698全国联行号:52364上海直销中心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36005 以上若有不详,请查询本基金的和、。 申请人若有疑问可向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索取详尽资料和询问相关信息。 填表方法可查询本公司的交易指南。电子邮件: 公司网站:http:/上海直销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邮编: 200120电话: 86-21-38505888 转731,732传真: 86-21-50499663; 86-21-50988055客户服务中心: 86-21-38924558,400700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