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 宜 市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申 请 表申 请 单 位 /个 人 联系人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用 地 位 置 项目名称项 目 类 别 新建工程 拆、扩建工程 临时工程 其他工程用 地面 积 基 底面 积建 设规 模申 请事 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调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调整建设用地红线 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理由及拟建项目概况说明申请单位(人)承诺:本单位(本人)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如因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我单位(本人)
2、承担,与审批(或核准)机关无关。申请单位(人)签章 :年 月 日申报材料列表: (已报的材料请在内打“” )1、 信宜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1 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3、现状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比例 1:500 或 1:1000)原件各 1 份(要求:平面坐标采用 1980 西安坐标系;高程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4、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消防、环保、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复印件)各 1 份; 5、规划条件复印件 1 份。 (1)属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增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1 份和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或土储中心划拨用地的相关手续复印件 1 份。(2)属协议出让土地的需增加: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 1 份及土地位置、面积附图(含电子文件)1 份。(3)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需增加: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和信宜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各 1 份。(4)属用地性质调整的需增加:经批准的用地性质调整文件复印件 1份和交回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收核件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确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