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参保人姓名 参保单位 个人电脑号 单位社保号 未就业配偶姓名 单位经办人 配偶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联系电话 参保人联系电话 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 申 请 理 由(在相应栏目上打) 急诊在非选定医院就医 经批准在异地就医 缴费满 1 年未办就医确认手续 缴费满 1 年未按规定就医 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时缴费未满 1 年现满 1 年 其他符合规定就医就 医 医 院 医 院 等 级 医 疗 总 费 用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申请对个人支付开户银行 拨付单位社保号 申请更改待遇支付方式(请在申请支付的方式上“”,并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应内容)申请对单位支付
2、拨付单位名称 申请更改支付方式事由 单位确认 (盖章)年 月 日以 下 由 医 保 经 办 机 构 填 写受 理 号 受 理 人 经办机构业务章年 月 日对申请更改支付方式审批意见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更改支付方式 应支付金额 结算经办人 注:1.此表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写,经参保单位确认。2.生育医疗待遇原则上支付至参保人所在单位,如遇单位帐户冻结、单位无对公帐户或参保人更换单位等需更改支付方式的,填写申请更改待遇支付方式相应栏目内容及事由。申请对单位支付的,支付到原参保单位的社保帐户。申请对个人支付的,可支付到参保人(遗属)或参保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此页供参考,无
3、需打印)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需提交以下资料: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2.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3.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4.医院病历或出院小结或医院诊断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属生育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属计划生育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者须区或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对已办理就医确认的,不需再提供计划生育材料;6.已办理异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原申办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并由异地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院填写医院级别并加盖医院公章
4、或业务章; 7.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 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还须补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8.未就业配偶未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或未核定生育保险待遇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和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9.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未办理生育就医确认的,还需提供合法就业证明资料(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就业证)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