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审查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盖章)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申报主要内容(可另加附页)时间:相关处室意见(可另加附页)签字盖章时间:局领导意见签字:时间:2项目审查流程图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材料业务处室审查(3 个工作日)注:若需征询专家意见,所需时间由项目性质定,不计入承诺时限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行政服务窗口预审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 申请材料不齐全行政服务窗口制作答复文件(1 个工作日)局分管领导审批(1 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送达文件注:1、申报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审批表、项目依据文件、项目建议书(包括建设方案) ,其他根据项目性质需要的材料。2、承诺办结时间
2、5 个工作日(不包括征询专家同意见时间) ;3、在巢湖湖体开展经营开发利用等活动,审批参照本流程执行。3项目审查告知单一、项目性质建设项目前置性审查二、审查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三、审报材料1、建设项目审查表(安徽省巢湖管理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一份;2、项目依据文件(政府会议纪要、政府投资计划等)(复印件)一份;3、项目建议书(或建设方案) (一式二份) ;4、其他根据项目性质需要的材料:规划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四、审查程序材料受理材料审查内部审查会(根据必要咨询专家)形成意见通知送达五、承诺时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咨询时间)六、行政窗口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807 室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与姥山路交口。电话(传真):0551-82336081、8239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