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市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建设单位(个人、身份证号)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号项目名称建设地址 项目类别联 系 人 电 话设计单位 电 话 设计证书编号用地权属单位或业主意见用地权属单位或业主盖章项目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迁建 补办 续建 室外装修及门面招牌 (在内打) 建 设 规 模项目内容(用途) 用地总面积 幢数、层数 长度(m) 高度(m) 建筑总面积资料清单1、申请表 份; 5、详细规划图 份; 9、房地产权证明 份;2、申请书 份; 6、临建设计图一式 份; 10、建筑施工图一式 份;3、国土证复印件 份; 7、效果图一式 份; 11、装修设计图一式
2、 份;4、国土证附图复印件 份; 8、四至方位图 份; 12、装修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份;补充说明申请人承诺本申请方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一式多份图纸的一致性及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若有任何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方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申请单位(人)(签章):年 月 日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申请必备资料一、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申请表及申请书各一份(以单位名义送审的须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2、国土证及其附图影印件各一份(送审时须向收件人员出示原件)
3、。3、土地权属单位(人)出具的意见书一份;4、已批临建规划图原件一份。5、临建设计图一式两份(临主要街道的包括彩色透视图)。6、临建设计图电子文件CAD及JPG格式各一份(需提供彩色透视图的包括彩色透视图的电子文件)。二、建设工程室外装修规划审查1、申请表及申请书各一份。2、房地产权证明文件影印件一份(送审时须向收件人员出示原件)。3、装修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4、四至方位图一份。5、有装修设计资质的装修设计单位盖章的装修设计图一式两份、实景彩色效果图一份(如彩色效果图无真实背景的须补充反映周围环境的照片一张)。6、装修设计图的电子文件 CAD 及 JPG 格式各一份。7、建筑物原立面设计图一份。8、申请人为非业主的,应有经公证的业主同意装修方案的书面意见。(注:以上所指JPG格式文件是指由设计图CAD文件转换的JPG格式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