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成功大學教師出國講學、國內外研究或進修申請表單位 職稱 姓名最高學歷 到校日期 出生日期事由講學 研究 進修(學位: )地點國內 國外: (國)機關/學校: 全時 部分時間(請擇一勾選)申請種類留職留薪 留職停薪(請擇一勾選)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 費 補 助科技部第 屆科技進修人員 自費 (每學期學分費等約需 元)教育部核淮 年度派員出國研究實習人員本校或其他經費 (說明: )講學研究機關( 構 )期間另支給 薪 津 情 形有,講學研究機關(構)支給薪津: 元月(年)無曾 在 國 內 外 進 修 、研 究 ( 含 休 假 研 究 )或 講 學 期 間講學研究 自 年 月
2、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進修系所組室簽註意見本案經 年 月 日系(所)教評會審議通過(附會議紀錄),審核結果如下:申請人自行申請 留職停薪選派或薦送(理由: )第一年,留職留薪第二年起,留職停薪主管簽章: 年 月 日一級單位簽註意見經 年 月 日院教評會審議通過 (附會議紀錄) 。主管簽章: 年 月 日兼職單位意見人事室現有教師 可申請人數 現有講學、國內外研究進修 結果人 人 人主計室教務處 擬提校教評會審議 其他意見:教務長簽章: 年 月 日主任秘書 校長批示經本校 年 月 日 學年度第 次校教評會審議結果: 通過 不通過一、申請時請檢附以下資料:(一)講學、研究、進修計畫書。(二)國內外學校或研究機構同意函或聘函或學校錄取通知影本。(三)系、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議紀錄。(四)公費、留職留薪出國人員保證書或留職停薪返校服務承諾書。二、出國講學或國內外研究以一年為限;國內外進修者須視進修情況逐年申請逐年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