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日期: 2016 年 11 月 7 日项目名称 恭城门楼寨散养野猪建设地点 恭城镇门楼村 占地(建筑、营业)面积(m 2) 9537.67建设单位桂林恭城门楼寨散养野猪农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黄钢联系人 黄钢 联系电话 13907735387项目投资(万元) 1100 环保投 资( 万元) 220拟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015.12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变更情况 选 址变动, 原备案号:建设内容及规模桂林恭城门楼寨散养野猪农庄公司养殖场,项目占地 9537.67 m2 ,计划建设栏舍 8 栋 3860 m2,附属用房设施 1080 m2 ,共计面积 4
2、940 m2。计划年出栏野猪、家禽等动物 4800 头(尾)。道路硬化 3000m,架专用 10kV 高压线 8Km,布设给水管 11200m,建设蓄水池 300 m 3 ,排污管道 1200m,化粪池及沼气池 250 m 3 废 气: 施工期废气运 营期废气无废 水:施工期废水运 营期生活污水运 营期生产废水废水:项目已完工。运营期污水 通过排污管流入沼气池,沼渣、沼液浇灌牧草和果木。固 废: 危险废 物一般固 废无 噪声 无 生态影响: 无主要污染物种类(施工期、运营期) 辐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无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登记表类项目,属于第 B
3、类 14 项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承诺(建设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或者个人姓名)已仔细阅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法,知晓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承诺:1.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选址不在禁止建设 区域,建设运营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应当标准要求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2.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建设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或者个人姓名)承担全部责任。3. 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业主个人签名: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