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事业单位与我校 联合 开展博士后工作流程图示 一、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此平台 是 由国家人社部发布申报通知 (一般每 2年一次 , 下一批次应该再 2018年 ),各地省人社厅会将通知发到各地市人社局,各地市人社局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填报申报材料申报后报省人社厅,人社厅报人社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准设立 ,不需要与我校联合申报。 企事业单位获得人社部批准设立工作站后,可以与我校按人社部和广东省人社厅规定与我校联合招收博士后。 二、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此平台是广东省人社厅每年发布通知 (一般 10 月份) ,企事业单位 按省人社厅规定先物 色到符合规定 条件的 博士后,填报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
2、基地备案表 及相关证明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协议书 、博士后进站材料或者准备招收进站的博士后的情况及说明 ,与我校合作报广东省人社厅备案设立 。 具体合作程序 、条件 见 企事业单位与我校联合建设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流程图示 。 三、设立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我校联合招收博士后流程 11.博士后报到 1 个月内按进站协议书向华南理工大学汇款缴纳博士后培养费 1.工作站(基地)物色到符合 条件 的博士 : 工作站 博士后 : 38 周岁以下、博士毕业 3 年内 ,一般为非在职人员 基地博士后 : 35 周岁以下、博士毕业 3 年内,非在职人员 2.确定工作站(基
3、地)的技术人员(一般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或副总以上职位的技术人员)做博士后的工作站(基地)合作导师 ;并联系我校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做博士后的流动 站合作导师 3.工作站(基地)博士后管理工作人员协助博士按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后网下载区指导填写、准备博士后申请进站材料 4.工作站博士后管理工作人员到中国博士后网办公系统审核通过博士后进站申请,基地博士后不需要办理此步骤 5.工作站(基地)博士后管理人员或博士后本人带申请进站材料到流动站合作导师签字,并在导师所在学院人事秘书处签字盖章 6.工作站(基地)博士后管理人员或博士后本人 将申请材料交华工博管办 8.华工博管办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后报学校人事处、省人
4、社厅审批 (约需要 2 周时间) 9.华工博管办收到人社厅批文后,准备好博士后报到文件资料通知博士到博管办报到 10 博士后带华工博管办报到材料到工作站(基地) 报到,工作站(基地)管理人员为博士后办理资料复印存档、起薪、住宿、工作场所,子女入学、落户、申请政府资助 12.报到 2 个月内,工作站(基地)邀请不少于 3 人专家做开题报告, 12 个月邀请不少于 5 个专家中期考核; 24 个月邀请不少于 5 个专家期满考核。专家包括合作导师,企业专家要求副 高或相当于副高技术人员,大学的专家要求副高以上职称 13.在站满 24 个月不能出站的,工作站(基地)应向化工博管办提交延期申请表, 经批准 后延期,并培养协议缴纳培养费 14.在站满 24 个月不能出站,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博士后要退站的,工作站应在中国博士后网办公系统办理退站,并向华工博管办提交退站申请表。基地不需在系统审核,但要向华工博管办提交退站申请表 退站 注 : 1.各学院联系方式请登录华南理工大学官网之“机构设置” 查找 2.延期申请表 退站申请表须经工 作站 (基地 )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然后送合作导师签字后交华工博管办 3.华南理工大学博管办联系方式: 电话: 02087114038;传真: 02087113802 电子邮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博士后公寓 101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