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 月 1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须知 招标编号: 余 15573-1 招 标 人: 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 2016 年 4 月 2 申请人须知 一 、 总 则 1、鉴于 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 拟建 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一期 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
2、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筹措了一笔足够的资金,其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本次资格预审项下的合同价格的合理支付。 2、招标人将就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如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水文、地形、现场通道、交通与通讯设备、医疗设施、项 目路线、工程规模、结构形式、主要施工设备、工程特别要求(施工工艺和措施等)、预计工期、资金来源、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及其它有关数据将在附件 3 中说明。 二 、 资审申请 1、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同时具备 同时具备 房屋建筑
3、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新)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新)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 ) 的施工企业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贸易协定且具有市场准入资格的国家的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第 1 条要求的条件,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 3、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对本工程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第 1 条与第 2 条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
4、履行合同。为此,所以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系列的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4、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申请书及所附系列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 请被拒绝。 5、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 6、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为准。 三 、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资格预审评分细则和本
5、须知的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 2、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则资格预审不合格;根据评分细则 ,从所有投标申请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 (当得分相同时抽签产生) 取前 15 名作为投标入围单位 (并应符合余政办 2009121 号文件要求)。 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在 15 家以下(含),则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均入围。 四、 利益冲突 在过去三年内以及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 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从属关系; ( 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设计、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 3)与将承担本合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
6、有任何从属关系。 ( 4) 本工程拒绝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资格预审。 五 、 申请书递交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必须经密封后在 2016 年 4 月 18 日 10 时 40 分 前送达 余杭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 , 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原件目录清单。招标代理单位 派人收取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 投标申请人请提交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皮上还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
7、 的名称及通信地址。 3、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 4、投标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 (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3) 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申请人被评为先进企业的证书或文件; (5) 县级及以上工商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6)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
8、或施工合同 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和优质工程荣誉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及标化工地证明材料(包括证书或文件); (8) 拟派建造师的职称证书及建造师证书; (9) 拟派建造师获得优秀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证明材料(包括证书或文件); (10) 拟派建造师承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等】和优质工程荣誉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及标化工地证明材料(包括 证书或文件); (1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1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
9、记录)等】; (13)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包括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造价员、施工员、材料员等)资质证书、上岗证书、职称证书等; (14) 拟派的三名及以上安全员的 C 类证书; (15) 承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以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16) 银行对账单 (以公司开户银行近三个月( 1 月、 2 月、 3 月)月底平均余额对账单原件为准 ); ( 17)企业近三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净利润为盈利状况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注: 1、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核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又无法通过其他
10、途径确认该资料的有效性的,在评审时资格预审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将不予计分。 2、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但原件经评标委员会审验后立即退还。 六 、 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财务状况材料重新更5 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 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招标时投标申请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 拒绝 。 七 、 通知和确认 1、只有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与投标。 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 1)修改招标工程的规模及总金额;在这种情形下,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
11、参与该合同的投标。 ( 2)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 ( 3)取消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上述行为负责,亦无义务告知投标申请人其有关上述行为理由。 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7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 其资格预审申请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人将不给出任何有关此决定的原因。 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 2 天内 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 、 附 件 附件 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 2 资格预审评分细则 附件 3 招标项目概况 6 附件 1 资格预审必
12、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同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新)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新)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年
13、检合格证明材料。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拟派项目负责人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余杭区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通过,无在建工程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提供建造师证书和 B 证原件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中拟派的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的建造师姓名一致。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统一公告平台上有正在公示的记录。 变更须办理变更手续, 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招标办及交易中心备案,并提供相关变更资料原件 7 附件 2 资 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评分细则 只有满足以下条
14、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进入合格条件的评分程序 1. 企业及建造师在评审前无处于停止市场行为的。 2. 区外企业及建造师须经余杭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备案。 3.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则资格预审认定为不合格。 4. 根据评分细则,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按所得分值由高分到低分(如得分相同,则由抽签确定)取前 15 家作为投标入围单位(并应符合余政办2009121号文件要求)。 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在 15家以下(含),则所有递交资格预 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均入围。 5. 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否则不得分 。
15、6. 评标委员会审验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时认为需要补充资料或责询时,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提供,否则作不得分处理。 一、公司资质、信誉、业绩( 1-41)分 (一)企业诚信(满分 15 分) 1上三年度(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被评为先进企业的:( 0 3 分) 省级及以上的得 3 分;地市级 (或余杭区级) 的得 2 分。 时间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 2上三年度(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 0 3 分) A 级称号的得 1 分; AA 级的得 2 分; AAA 级的得 3 分。同一称号就高计取,最高计至 3 分。 以银行部门
16、颁发的证书为准。 3上三年度(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 曾获 县级及以上工商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 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 :( 0 3 分) 省级及以上的得 3 分;地市级 (或余杭区级) 的得 2 分。 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 4企业资质等级:( 1 3 分) 企业 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 3分;企业 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 分。 以 资质证书为准。 8 5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
17、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3 分;通过其中二项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通过其中一项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 以证书为准。 ( 0 3 分) (二)企业业绩(满分 20 分) 1企业所承建公共建筑工程近三年 (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 曾获优质工程:( 0 8分)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4 分;省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3 分;地市级 (或余杭区级 ) 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1 分。 同一工程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 至 8 分。 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 2近三年 (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 企业施工工地曾获标化工地:( 0 4 分) 省级,每个得
18、 2 分;地市级 (或余杭区 级 ) ,每个得 1 分 。 同一工程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 4 分。 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 。 3企业承建过同类工程(在建或已竣工的公共建筑类中的剧场 、 剧院 、音乐厅 观众座位数在 1200 座及以上的得 4 分;会展中心、展览馆 、博物馆 的得 2 分;电影院 、影城 的得 1 分) ,提供多个项目的 ,按就高的两个项目计算得分。 (有效证明材料为下列之一: 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 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 3. 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中未注明是
19、以上同类工程的 ,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为同类工程的证明(原件), 本项最高计 8 分。( 0 8 分) (三) 财务状况(满分 6 分) 1.流动资金大于 5000 万元的,得 3 分;流动资金为 1000 万元(含) - 5000 万元(含)的,得 2 分;流动资金 500 万元(含) - 1000 万元的,得 1 分。 (以公司开户银行近三个月( 1 月、 2 月、 3 月)月底平均余额对账单原件为准 ) 2.企业近三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净利润为盈利状况的得 3 分,企业近两年( 2014 年、 2015 年)净利润为盈利状况的得 2 分,
20、企业近一年( 2015 年)净利润为盈利状况的得 1 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二、投标企业人员配置情况( 0-39)分 (一)建造师信誉(满分 8 分) 1近三年度 (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 曾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0 4 分) 9 国家级的,得 4 分;省级的,得 2 分;地市级的,得 1 分;就高计取,不重复计,最高计至 3 分。 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 。 2建造师职称 :( 0 4 分)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 4 分;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得 1 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 。 (二)建造师业绩(满分 14 分) 1承建过的建筑工程曾获优质工程
21、:( 0 3 分)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3 分;省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2 分;地市 级 (或余杭区级 ) 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1 分;同一工程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 3 分。 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有效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记录及下列之一: 1.获奖证书 2.获奖文件) 。 2近三年 (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 施工工地曾获标化工地:( 0 3 分) 省 级及以上的,得 3 分。地市级,得 1 分; 同一工程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 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 。 3承建过同类工程(在建或已竣工的公共建筑类中的剧场 、 剧院 、音乐厅 观众座位数在
22、 1200 座及以上的得 4 分;会展中心、展览馆 、博物馆 的得 2 分;电影院 、影城的得 1 分) ,提供多个项目的 ,按就高的两个项目计算得分。 (有效证明材料为下列之一: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 3. 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建造师姓名和身份(若未能体现建造师姓名和身 份的,则必须提供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得分。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中未注明是 以上同类工程的 ,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为该建造师的同类工程的证明(原件), 本项最高计 8 分。( 0 8 分) (三)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 3 分) 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 。( 0 3 分) (四)技术负责人业绩(满分 6 分) 近五年 (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 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同类型工程(已竣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50000 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得 3 分;已竣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30000 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得 2 分;已竣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10000 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得 1 分), 1.凭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竣工验收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