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康中学 郭蔡玉贞奖 ” 实施办法 南康中学 89 届高三 ( 六 ) 班郭世亮校友为报答母校培育之恩及母亲郭蔡玉贞养育之恩, 激发 母校师生对于教育教学 的 学习力、 研究 力 与创造力 ,个人 发起并 设立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经 南康 区民政局、 南康中学 、 郭世亮校友 共同协议 , 制定本 实施办法 。 一、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资金来源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资金 来源于 郭世亮 校友 个人 捐赠。捐赠者 自该奖设立之日起, 连续 18 年 每年捐赠人民币 21.6 万元 , 用于当年该奖的奖励; 18 年后,捐赠者拟 将 部分 有稳定现金流的股权纳入 到
2、本奖 或 购置一定物业 并 将 物业租金纳入本奖 ,以充分保障该奖的长期性。 发起 者 希望, 受惠 该奖 的学弟学妹 们高中毕业 10 年后 能够 支持本奖 ,愿意将其 年收入的 1%捐献给 “ 南康中学 郭蔡玉贞奖 ”(捐 满 200 元后是否继续捐献 由受奖者 自愿决定 ),以 实现 发起者 百年奖学奖教 的梦想 。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不接受社会其他捐赠。 二、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奖励对象 1.高一、高二 、 高三 ( 应届 )综合 成绩 特别优秀的学生 。 2.教育、教学、管理、科辅竞赛、自主招生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 三、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奖 类、奖
3、数、奖金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分“奖学”( 奖励学生)“奖教”(奖励教师)两大类 ,具体奖数、奖金分配如下: (一) 奖学 每学年度 各奖励 高一、高二 、 高三 ( 应届 )综合 成绩 特别优秀的 学生 12 人,其中文科生 4 人、 理科生 8 人 (新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不分文理科后再调整为年级前 12 名) ,共计 36 人; 每 生一次性 奖励 人民币 2000 元 。 奖学, 南康中学 另行 制订相应的 具体评审 办法。 (二) 奖教 1.“ 杰出贡献奖 ” 。奖励学年内为学校发展功绩显著,有作出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教职员工,奖励 名额 最多 2 人, 宁缺毋滥, 每人 奖励 人民币
4、 10000 元 。 2.“ 十佳班主任 奖 ” 。 奖励学年内班主任工作特别优秀 的老师,奖励 名额10 人,每人 奖励 人民币 5000 元。 3.“ 十佳教师 奖”。 奖励学年内教学工作特别优秀的老师,奖励 名额 10 人,每人 奖励 人民币 5000 元。 4.“ 五大学科奥赛奖 ”。奖励在学年内指 导学生在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 等 五大学科奥赛 中获 省级赛区一等奖 (获此等级奖的学生一般可凭此奖获得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自主招生个人申报资格)的 老师,每生次 奖励 人民币3000 元,可累计。 5.“ 自主招生奖 ”。奖励 在学年内指导学生通过学科竞赛条件获得 自主招生
5、资格并 成功录取 (含保送)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的老师 ,每生次 奖励 人民币 30000元,可累计; 如 该生 通过 自主招生 成功 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时 有多个学科 竞赛条件 同时起 同等(即任何一个学科竞赛成绩均能让该生获得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自主招生资格) 作用,则 多个 学科 竞赛的 指导教师平分该奖金 ; 该项奖 不包括指导学生借助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暑假学科营等渠道 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老师。 以上 1、 2、 3 项奖,南康中学 另行 制订相应的 具体 评审 办法 ,不重复评奖;4、 5 项奖,教师申请,凭获奖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由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评审委员
6、会 直接审核定奖,可重复评奖,不 另行 制订 评审 办法 ; 1、 2、 3 项奖 部分与 4、 5 项奖部分最多可重复一项,如某教师获得 “ 十佳教师 奖” +“ 五大学科奥赛奖 ”,或者 某教师获得 “ 十佳教师 奖” +“ 五大学科奥赛奖 ” +“ 自主招生 奖” 。 四、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的评审与监督 为使 “ 南康中学 郭蔡玉贞奖 ”评奖公平公正,运作规范化、常态化 , 特 设立两 个 评审 机构。各机构人员不计报酬,属纯公益活动 ; 评审期间的生活由南康中学负责安排。 (一)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评审委员会 职 责: 负责资 金管理 、 奖励评审 工作和奖金发放 主
7、 任 : 林奇焕 (南康中学 党总支书记、 校长) 常务副主任:吕文 ( 南康中学副校长 ) 副 主 任 :张国忠 (南康中学 党总支副书记 ) 周运生(南康中学 副 校长) 委 员: 陈孝秀 (南康中学 工会主席 ) 蔡云斌 (南康中学校长 助理 ) 谢荣沛 (南康中学 办公室主任 ) 商海燕 (南康中学 教务处主任 )廖宝翔 (南康中学 总务处副主任 ) 刘光训 (南康中学 教研处副主任 ) 王德金 (南康 区教育局委派会计 )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 商海燕 同志 兼 办公室主任 ,廖宝翔 同志兼副主任 , 邮编341400,联系电话 0797-7785909。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8、 设立 专用账 户, 账号 (南康中学财务账号 ) , 捐献资金 由南康中学财务室代为管理。 郭世亮校友个人捐赠的资金通过南康区民政局转交, 南康区民政局 在收到 郭世亮校友个人 转来的定向公益金后, 5 天内将该定向公益金转到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专用账 户 并在 30 日内为 郭世亮校友 开具可供税前扣除的公益收据。 其他 捐赠 者(受奖学生) 可与 评审 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并将款项存入指定 的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专用账 户 。 所有捐赠资金 使用严格遵循财务制度,接受监督委员会 、捐赠者 监督, 评审 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将捐赠和使用的有关情况向捐赠个人 、 社会公布,保障捐赠
9、资金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并 确保专款专用。 (二)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监督委员会 职 责:监督奖励评审工作和经费使用 主 任 : 郭世亮(或郭世亮委托人) 副 主任 : 刘忠群(南康区民政局总支书记、副局长) 委 员: 教育局 监察室 领导 南康中学 法律顾问 南康中学部分退休干部 五、附则 1.“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每 学 年 评奖 一次, 评选期限为上年的 9 月 1 日至当年的 8 月 31 日, 申请日期为 当 年 的 7 月 6 日 10 日 , 一般在当年 教师节时由评审委员会 举行一次颁奖仪式 ;首次评奖为 2018 年 7 月, 2018 年 9 月 10 日教
10、师节颁奖。 2.“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的 评选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3.学生、教师 申 请 奖项 必须填写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申 评 表 , 内容属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 取消评审资格,已受奖的 追回 奖金 。 4.获奖 学生须承诺毕业 10 年后 愿意将其 年收入的 1%捐献给 “ 南康中学 郭蔡玉贞奖 ”,捐 满 200 元后是否继续捐献 由 受 奖学生 在未来自愿决定 。 5.奖教类奖金一律为税前奖金。 6.奖教类如有缺额,缺额遗留奖金则移至下学年使用;如不足,则启用下学年奖金。 7.奖励名额与奖金 10 年后依据实情适当调整。 8.奖励 评审 和 监督委员会 成
11、员 应 随 人事变动 和 需要 及时 予以调整。 9.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 , 由 该 奖 评审、监督委员 会 处理或 解释 。 10.本实施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试行。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评审、监督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附: 1.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奖学类 申 评 表 2.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奖教类 申 评 表 3.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奖学类 评审办法 4.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杰出贡献奖 评审办法 5.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十佳班主任 奖 评审办法 6.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 十佳 教师奖 评审办法 “
12、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奖学类 申 评 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近期 1 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所在 班级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父母 (监护人)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奖项及条件 申 请人(学生) 承诺 我承诺:毕业 10 年后 愿意将我 年收入的 1%捐献给 “ 南康中学 郭蔡玉贞奖 ”,直至捐满 200 元 。 承诺人(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父母 ( 或监护人 )推荐意见 父母 ( 或 监护人 ) 签名: 年 月 日 班主任(或年级校长) 推荐意见 班主任(或年级校长) 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 意见 主任 签名: 年 月 日 监督委员会 意见 主任 签名: 年 月 日 “ 南康中学郭蔡玉贞奖 ”奖教类 申 评 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近期 1 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所 教班级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申请奖项及条件 年级校长或处室 主任考核 意见 年级校长或处室主任 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 意见 主任 签名: 年 月 日 监督委员会 意见 主任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