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邑县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快农机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农联发201814 号)的要求,给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
2、,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四川省农业厅规定发布的所有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15 大类 38 小类 104 个品目。(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 )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
3、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三、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补贴数量(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市级累加补贴对象为我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执行四川省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 ,我县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和县门户网站农机补贴专栏(http:/ 台套、
4、20 万元。同一年度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享受农机补贴产品总数量和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为:20 台套、50 万元。四、补贴方式按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必须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照。(一)先购机后补贴。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补贴对象购机后必须持身份证原件、购机机打发票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县农业装备科申请补贴资金。(二)对部分机具增加事前申报环节。市级累加补贴机具,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农林局审核后,方能购机。(三)简易保鲜贮藏设备,采取申请、建设、验收、后补贴的
5、程序。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数量经农林局党组会审核确定。五、申请补贴程序(一)自主购机购 机 者 自 主 选 机 购 机 , 并 对 购 机 行 为 和 购 买 机 具 的 真 实性 负 责 ,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义 务 。(二)申请补贴资金购机者持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承包或土地流转合同,组织营业证、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到县农业装备科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经核对无误收齐资料审核后,把信息输入管理系统,系统公示 7 天后生效。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当
6、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为准。(三)机具核实购机者购机后,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乡镇相关人员现场核查机具并在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四)公示县农林局将农机购置补贴分批次,将农机购置补贴受益户信息公示到所在村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7 天。(五)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实县农林局组织大邑县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要求分批次对购买机具的受益对象,进行购机使用情况入户核实。(六)资金结算兑付县农林局将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要求的申请补贴资金购机户,在系统中点击申请结算,生成结算表报县财政局
7、,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结算申请后按有关要求办理结算手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划转购机者银行帐户(注:原则上从购机者申请机具补贴资金到机具补贴资金兑付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县财政操作员将财政已拨付资金的机具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结算, “待结算”变成“已结算”状态。2019 年 1 月底前兑付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购买机具的补贴资金,年度完成补贴资金结算达到 90%。六、部门职责(一)县农林局职责县农林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 施 主 体 、 责 任 主 体 和操 作 主 体 , 负 责 全县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的 具 体 实 施 。 主 要 职责 包 括 : 制 定 全县 农
8、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实 施 方 案 ; 宣 传 农 机 购置 补 贴 政 策 ; 确 定 补 贴 对 象 的 合 规 性 ; 对 购 机 者 提 供 的 资 料进 行 合 规 性 审 查 ; 收 集 、 整 理 和 保 管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档 案 资 料 ;维 护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专 栏 , 及 时 全 面 公 开 农 机 购 置 补 贴 信 息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和 政 策 咨 询 ; 开 展 补 贴 机 具 抽 查 核 实 , 做 好 全县农 机 购 置 补 贴 资 金 监 管 ; 受 理 各 方 举 报 和 投 诉 , 强 化 购 机补 贴 异 常 情 况
9、 监 督 和 违 规 行 为 查 处 ; 督 促 企 业 做 好 售 后 服 务 ;督 促 违 规 农 机 产 销 企 业 整 改 ; 开 展 补 贴 实 施 情 况 调 查 和 总 结等 。(二)县财政局职责县财政局做好农 机 购 置 补贴资金的保障和监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农林局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购机真实性核实、机具使用监督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乡镇相关人员对所辖区域范围内购机真实性核实。负责协助并参与县级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补贴机具使用情况调查和核实
10、。七、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林局、财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规定,遵守纪律要求,把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农林局、财政局、纪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等重要工作事项。(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县农林局在政策实施中要按照省、市相关意见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县农林局、县财政局全部使用统一的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确保在方案规定期限内兑付补贴资金。(三)公
11、开信息,接受监督。充分利用大邑报、大邑门户网站等舆论载体,同时通过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人员下乡进村入户等形式,切实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全面准确了解并知晓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县农林局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和县门户网站农机补贴专栏(http:/ 机 购 置 补贴资金审计监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农 机 购 置 补贴资金审计。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及时逐级上报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县农林局将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
12、在补贴资金结算前完成机具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 。 县农林局、县财政局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坚决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县农林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28-88278825,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8224035。县农林局在 11 月中旬之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市农委农业装备处。附件:1.大邑县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2.大邑县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3.大邑县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018 年 7 月 24 日附件 1大邑县 2018
13、 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姓名(专合社名称) 性别 地址 联系电话购机者基本情况机具大类 机具品目 分档名称 数量(台)购买机具基本情况购买机具者地址村委会意见申请受理人: (盖章) 年 月 日购买机具者地址乡镇府意见申请受理人: (盖章) 年 月 日县农村发展和林业园林局审核意见购机者签名:年 月 日附件 2大邑县 2018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大邑县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如下: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牵头,县农林局、财政局、纪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等重要工作事项。二、编制实施方案县农林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市农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