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息政文201862 号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息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息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息县人民政府2018 年 4 月 27 日 2 息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林资发2011 24 号)要求和河南省林地管理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生态环境,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确保我县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等
2、指标稳步增长,为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上台阶奠定基础,结合我县森林资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要求, 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高效完备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和林业绿化事业科学发展。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县、乡镇(办事处)、村(社区
3、)三级保护和发展森林 3 资源目标责任制,到 2020 年,初步实现建设目标,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营造林建设任务,全县林地保有量面积在 9500 公顷以上,森林面积增加到 5800 公顷以上,森林蓄积量增加到 35000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13.51%,森林质量和森林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功能和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提高,逐步建成完善以森林资源为核心、生态效益为根本、多种功能全面发展的森林系统。三、实施步骤为顺利完成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任务,根据我县实际,分以下三个阶段:(一)宣传启动阶段(2018 年 4 月-5 月)。县政府印发实施责任制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短期发展目标,同时,
4、各乡镇(办事处)要与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启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制工作。(二)贯彻落实阶段(2018 年 6 月-2019 年 12 月)。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把保护发展林业目标责任制当做大事要事来抓,县、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要扎实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责任制的内容,认真开展各级各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年度考核工作。(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 年 1 月-12 月)。根据前期建立的责任制和相关技术指标,在上级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加快形成保护 4 发展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不断提
5、高发展指标,确保将责任制工作长期执行下去。四、责任分工(一)成立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 小组” ),全面 负责我县保 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森林资源的发展与保护、目标考核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二)林业部门要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切实为领导小组当好参谋,从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等方面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 (三)各乡镇(办事处)作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主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科学制定
6、年度实施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实施。同时,各乡镇(办事处)每年度要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和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并申请县级考核验收。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作为本辖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从政策、资金、项目建设等方面 5 给予倾斜和支持,确保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顺利实现。(五)县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各乡镇(办事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提出整
7、改意见,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重点(一)着力开展造林绿化,不断增加森林面积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契机,坚持规划先行,狠抓林业建设,积极推进农田生态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河岸保护林、通道绿化林、国家储备林、工业原料林、环城防护林、城市森林等绿化工程,以发展乡土适生树种、速生丰产经济用材林为主的植树造林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全面绿化美化,大力增加森林面积,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全面提升我县绿化总体水平。(二)着力加强森林经营,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一是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对林木密度过大的中幼林进行适度抚育,着力提高林分质量;对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要加强培育管理,力争早日郁闭
8、成林。二是推进林相改造。以高标准农田防护林、淮河防护林等为重点,对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重要水系源头、大中型水库周围,森林灾害高发地区、城镇周围等区域,采用“补植、改造” 等综合措施,加快推进抚育改造、林相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的生态、经济和景观功能。 (三)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有效巩固建设成果 6 一是强化林地管理。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修编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加强对林地综合开发利用的监管,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和执行全省统一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核心,坚持“ 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
9、方针,切实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加强植物检疫和美国白蛾等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专业化测报体系,积极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应对局部突发林业生物灾害事件的防治能力,力争不发生虫病疫情。三是加强森林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进森林防扑火队伍及装备体系建设、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扑火培训和实战演练;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好成绩。六、考核方式 县政府每年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
10、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各乡镇(办事处)自查和县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办事处)要于每年 12 月上旬对本辖区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每年 12 月中下旬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息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考 7 核结果在全县通报,对排名靠前的乡镇(办事处)进行表彰,对排名倒数的 3 位乡镇(办事处)进行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达不到标准的不予评先定优。附件:息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8 附 件息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 长:袁 钢(县政府县长)副组长:闫清勇(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刘 华(县政府办机关纪检组长)李 伟(县林业局局长)宋 彬(县发改委主任)陈 静(县财政局局长)李 华(县国土局局长)谢 建(县农业局局长)付超印(县水利局局长)曹良军(县环保局局长)卢 峰(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国富(县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陈光华(县林业开发公司总经理)彭军卫(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