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防 城 港 市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文 件防港渔牧发 20187 号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 2018 年防城港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 县 (市 、区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局 各 相 关 科 室 、各 相 关 二 层 单 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海渔发2018 16 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制定了2018 年防城港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 年 2 月 23 日22018 年防城港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
2、 2018 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海渔发2018 16 号)要求,为做好 2018 年我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工作,确保禁渔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一、管理目标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推动渔业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农业部关于珠江、闽江、海南省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和2018 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为依据,切实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把好水上、码头、港口、停泊点、市场管理关,努力实现“ 江上无生 产渔船,水中无作 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 的管理目标,确保 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顺利实施,确保渔区社会稳定。二、组织领导成立 2018 年防城港市实施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3、,负责我市内陆水域禁渔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裴光艳 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副组长:纪东平 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调研员谢 杰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支队长卢振岸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政委成 员:陈庆东 防城港市渔业电台台长、市局办负3责人苏祥旭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副支队长刘德春 防城港市渔政支队副支队长樊文明 东兴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黄寿强 防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林明滨 港口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黄克恩 上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渔政支队,谢杰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兼),苏祥旭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兼),办公室成员刘德春、刘德云、李定华、陈澍力、
4、 何敏等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内陆水域禁渔期间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牵头,渔业、公安消防、边防、海警、工商、交通、海洋、海事等部门参加的内陆水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禁渔管理机制,确保各项禁渔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三、禁渔时间、范围和类型(一)禁渔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 0 时至 6 月 30 日 24 时。(二)禁渔范围:防城港市管辖的内陆水域全境。(三)禁止作业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四、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3 月 1 日以前)。41
5、宣传发动。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以及沿江乡镇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层层宣传发动,将有关内陆水域禁渔的文件精神传达至各有关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要组织工作组深入渔区、渔村、港口、码头、水上停泊点、市场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车(船)巡回广播和出版墙(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确保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在全社会,特别是在渔区、渔村、渔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取得渔民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我市内陆水域全境禁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建立渔船禁渔档案。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以及沿江乡镇要组织力量深入沿江渔区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楚禁渔渔
6、船数量和停泊点,做好禁渔渔船登记,建立渔船禁渔档案,确保内陆水域禁渔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3.设置禁渔标识。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在我市与其他省、市的江河(海)分界点设置相对固定的“防城港内陆水域禁渔区”标识 ,做到禁渔范围明确, 标识清楚。 4.加强检查与指导。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立足于抓早、抓实,及早组织落实禁渔监督管理的执法队伍、执法船艇等相关准备工作。禁渔期间要采取措施防火、防盗,消除隐患,做好禁渔安全工作。各辖区渔政机构必须确保应禁渔渔船在 3 月 1 日 0 时前一律停止捕捞作业、封存网具。5签订责任状。各辖区渔政机构要与禁渔渔船主签订责任状,责任要落实到船、到人。5
7、(二)实施阶段(3 月 1 日 0 时至 6 月 30 日 24 时)。1深入开展宣传。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大内陆水域禁渔宣传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渔区、渔村、码头、渔船、市场,与渔民开展面对面的交流,广泛宣传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以及禁渔期管理规定,使渔民自觉遵纪守法,杜绝禁渔期违规捕捞行为发生,确保内陆水域禁渔制度顺利实施。2.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内陆水域沿江沿岸巡查,重点查处违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严格管控船上用电、用火,做好禁渔渔船停泊点“防火、防
8、盗、防洪” 工作。要落 实 目标责任制,将管理 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船,确保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坚决禁止禁渔渔船非法从事旅游运输活动,严厉打击渔船从事旅客搭载等违章行为。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共同把禁渔管理工作抓好。3建立举报制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禁渔举报电话,在电台、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平台公布禁渔举报电话号码,接受广大渔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事项经登记后,要迅速部署,认真核查,明确负责查处的部门、要求和时限,严肃处理。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举报人及有关举报情况,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64依法查处渔业违法案件
9、。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加强本辖区禁渔期间渔船停泊点和水上、市场监督检查,各辖区渔政机构要制订禁渔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三无 ”船舶和电炸毒鱼等 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凡禁渔期内查获的非法捕捞行为,一律按照“情节严重” 处罚 ;二是在禁 渔期结束后要集中 违规渔船船主、船长办班学习,提高他们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学习结束后,违规渔船方可出海生产;三是视违法违规情节,扣减年度渔用油价补助。要严格执行广西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严惩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事处罚的惩戒作用。对严重违反禁渔规定的渔船要在媒
10、体上曝光,抓住反面典型,达到“处罚 一个,教育一片” 的效果。5.扎实做好渔民服务保障工作。禁渔期间,各区(县、市)渔业渔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渔民生活困难情况,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解决渔民生活困难的各项工作,要开展对专业渔民的法律法规、船舶航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防火防风及遇险自救等培训,并协助渔民做好船舶修理、网具修补等方面的服务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禁渔结束前,要做好燃油供应等后勤服务保障,确保渔船、渔民在 6 月 30日 24 时后能正常下水生产。6.加强信息报送。禁渔期间,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注意掌握本辖区禁渔进展动态,及时将禁渔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成功做法逐级向上报
11、告。7(三)总结验收阶段(6 月 30 日至 7 月 30 日)。禁渔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深入渔村、渔港、渔船实地考察禁渔效果,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禁渔工作奠定基础。五、工作要求(一) 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内陆水域禁渔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禁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 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划片包干、层层把关、不留死角。(三) 认真总结。各县(市、区)渔业渔政部门要加强对内陆水域禁渔制度实施的调研,结合本辖区禁渔每节点实际,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内陆水域禁渔制度的意见,及时总结禁渔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对完善禁渔制度、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使广大渔民群众受益的好意见和建议,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内陆水域禁渔制度提供参考,并于 7 月 25 日前,将上述总结以正式文件报我局。8公开方式:公开防城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8 年 2 月 23 日印9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