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职则一、纪委工作职责一、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负责党风廉政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并负责这方面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二、协助党委制定、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并负责检查和考核。三、协助党委并依据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章和制度,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和制约机制。四、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规定的五项监督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规定或需要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监督情况。五、查处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问题或案件,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协助上级纪委查
2、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六、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章授予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七、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报告、等各项具体工作。八、负责信访举报、申诉等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监察室工作职责2一、 监督检查处级和处级以下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二、贯彻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学校行政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负责学校反腐倡廉和勤政廉政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三、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廉政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用权行为,建立健全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约束的工作机制。四、开展执纪守法监察,依据行政法规对
3、学校任命的各级人员违反行政规章制度和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行政管理工作的运行秩序,促进依法、依规行政。五、受理控告、检举,查处和纠正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维护行政纪律。六、联系实际加强工作调研,针对工作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加强廉政建设的建议,制定廉政建设措施,完善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廉政监督。三、审计室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条令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二、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内审规章制度和审计工作程序。三、依照审计程序,对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固定资产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济效益等,进
4、行审计或审计调查。3四、根据学校安排,对有关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五、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学校基本、后勤部门报送的基建(维修)项目的决算审计。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与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大宗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监督。七、对委托审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八、开展咨询服务,针对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树立服务意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九、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十、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四、纪委书记工作职责一、全面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和校党委部署,主持制定学校纪委工作计划,并组织
5、实施。二、主持纪委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研究贯彻落实校党委或上级的工作部署。三、联系实际抓好学校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做好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四、根据校纪委会议的决定,向党委报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与落实。五、接待来信来访,负责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4六、对选拔任用干部提出廉政考察意见和建议,对师生员工反映有问题的干部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处理。七、抓好纪委班子自身建设,做好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作用。八、联系实际进行工作研究,定期组织纪检干部的政
6、治、业务学习,对纪委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负总责。九、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十、纪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缺席期间履行书记职责,主持纪委工作。六、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一、主持监察室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学校工作计划,提出监察工作意见,并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负责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执纪守法监察工作,在监察对象中进行政纪、法规教育。三、负责政纪案件查处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受理行政违纪违规案件申诉、举报、控告的调查核实和答复工作。四、根据上级部署和学校党委、行政要求,组织专项执纪守法检查,加强对行政执纪守法行为的监督。负责学校反腐防腐制度、体系机制建设
7、。五、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考察和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5六、监督检查学校有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七、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经常通报监察工作情况。八、监察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缺席期间履行监察室主任职责,主持监察室工作。七、纪委委员工作职责一、服从纪委决定,执行纪委决议,维护纪委班子的团结统一,完成纪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参加纪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研究讨论纪委工作计划等重要问题,宣传贯彻落实纪委会议精神。 三、积极支持并参与监督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各项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四、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各项法规制度和廉政规定
8、,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五、加强工作调研,了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向纪委报告,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履行纪委委员职责,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和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考核与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八、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6二、参与执纪守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根据要求撰写有关工作报告。三、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作好信访举报记录,及时报告情况和做好核实工作,负责地做好答复工作,建立信访举报工作档案。四、在执纪守法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指导和督促职责范围有关部门
9、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五、承担相关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汇报、情况通报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六、负责廉政网刊建设等宣传教育、文件收发转办、资料印制订发、设备及财产管理、会务安排及办公室内务管理。七、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研究,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八、负责会议文件、领导干部廉政资料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九、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规定一、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认真听取信访和举报意见,做好文字记录。二、对于来函信访和举报,要及时拆阅,并按要求做好登记和保存好信函及随寄物品;对于电话或电子网络信访举报,要及时阅读、登记,并记录好信访举报者的联系方式等相
10、关信息。三、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信访举报是否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当场或在 15 日内告知不予受理,将信访件退7还本人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办理相关转交手续。四、对于涉及到学校下属单位、部门、系室的有关信访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协助调查核实。五、对于属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或者其他不属于纪检监察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纪检监察室不予受理,并做好及时答复或转递工作。六、对于受理范围内一般性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告知信访人。对于比较重大的信访举报问题,应及时向纪委领导报告,并根据纪委领导的决定和工作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七、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结果,应按照规定决定是否告知和采取什么方式告知。告知处理结果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八、不属于检举、控告、申诉类的其他来访事项,凭信访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由承办人负责任地给予口头答复。此类来访事项不接受电话和来信查询。九、承办信访举报事项的工作人员,在办结信访举报事项后,应按规定归档相关资料。属于保密的事项,应该做好保密工作。十、因不负责任、不作为或滥用职权,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或给学校造成损害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