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1 页目 录第一章 制图基本要求2第二章 设计技术要求15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2 页第一章 制图基本要求第一节 图纸要求第一条 图幅:标准 A3、A4 图幅,并应尽量使用 A3 图幅。第二条 图纸: 公司统一品牌的复印纸或印制图纸。第三条 图框:内框粗实线(线宽 b=1.01.2mm) ;外框为细实线。左侧 (装订边)留边 25mm,右侧及上下各留边 1015mm。第四条 装订:A3 图幅横向、A4 图幅竖向装订,且均以左边为装订边,并以专用打孔机打孔、 配套件装订。第五条 标题栏:除图纸封面、封底、图纸目录、预算书及
2、设计主材推荐选用表外,均需设置、填写标题栏。第六条 图面布置方向:一般以标题栏的布置方向为图面的布置方向。对 A4 图幅也可按需要将图样逆时针旋转 90布置图面(绘图) 。第二节 图面要求第七条 图面布置应在保证图样能清晰表达其内容的情况下,按图样的不同要求,选用不同的比例进行合理的图面布置。图面布置(包括图样、图名、尺寸、文字说明及表格等)要主次分明、排列均匀紧凑、表达清晰。在图幅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将同类型、内容关系密切的图样,集中在一张或顺序连续的几张图纸上,以便相互对照查阅。第八条 常用比例:1、平(顶)面图、立面图150,1100(也可依图幅及图样需要使用中间比例,如:160) 。2、
3、节点、详图11,12,15,110,120(也可依图幅及图样要求使用中间比例,如:115 等) 。3、比例的标注:图纸中各个图样均应分别按实际需要选用不同比例绘制,并分别将比例数字以 2.5 或 3.5 号字标注在图样的名称或节点详图编号的右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3 页下侧。例如:平面布置图 1101100 第九条 字体 :1、中文:电脑及手绘时均可用国标仿宋体(GB-2312) 、宋体、隶书体字等,要求字体端正、笔画清楚排列齐整、间隔均匀。建议优先采用国标仿宋体字; 2、数字及字母:手写时需按标准字体书写;电脑制图时,使用与所选汉字字体相对应的数字及字母的字体,可写
4、成直体或斜体(向右倾斜 75) ;3、图纸应采用同一字体。第十条 字号:字体的字号,即是字体的高度(单位为 mm) ,分为20、14、10、7、5、3.5、2.5 号七种(汉字不小于 3.5 号) ,需根据不同的图样选用。电脑绘图时应相应按此选用字号。第十一条 线型:1、制图常用线型及适用范围:见表 15-1、表 152。装饰图常用线型及适用范围表 表 15-1序号 名称 线型 线宽 适用范围1 粗实线 b1、 用于绘制图框线、表格框线;2、 平面图中表示门扇位置(也可用双细实线表示) 。3、 节点、详图中被剖切到的墙、柱等的轮廓线。2 中实线 b/21、 平面图中被剖切到的墙、柱等的轮廓线及
5、窗扇位置(双线表示) ;2、 较大比例的平、立面、吊顶图轮廓线;3、 吊顶材料及铺装的轮廓线;4、 家具等设施的轮廓线。3 细实线 b/41、 尺寸线、尺寸界线、引出线;2、 地面材料及铺装的轮廓线;3、 剖面图中次要的轮廓线(未剖切到的部分) ;4、 小比例圆形或小直径圆形的定位线;5、 制表格用线。4 点划线 b/41、 墙、柱等的中心线;2、 定位轴线;3、 对称线;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4 页4、 较大比例圆形的定位线。5 虚线 b/2或 b/41、 吊柜的平面位置轮廓;2、 用 b/4 宽线表示不可见轮廓线(如顶面图中门、窗、洞口、在小比例图中也可细实线表示
6、) 。6 折断线 b/41、多用于节点详图中表示所选局部的边线;2、曲率半径较大时的弧形尺寸线。装饰电气图常用线型及适用范围表 表 15-2序号 名称 线型 线宽 适用范围1 粗实线 b1、 电气设备连线;2、 电气设备间控制关系连线(如开关与所控制的灯具间的连线) 。2 中实线 b/21、 设备轮廓线(也可用细实线) ;2、 平面图中被剖切到的墙、柱等的轮廓线及窗扇位置(双线表示) 。3 细实线 b/41、 设备、灯具等符号用线;2、 尺寸线、尺寸界线、引出线;3、 吊顶、装饰梁轮廓线;4、 剖面图中次要的轮廓线;5、 制表格用线。4 虚线 b/41、 原有电气设备轮廓;2、 不可见轮廓线(
7、如顶面图中门、窗、洞口、吊柜位置。在小比例图中也可用细实线表示) 。5 中粗虚线 b/2 屏蔽线。2、 画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线宽 b 可用 0.91.2mm,实际绘图时需先确定线宽 b(如设b=1.0mm) ,则其余各线将依此按不同需要采用相应的线宽,且线型需粗细分明。2) “点划线”每线段的长度应相等,长度约为 1520mm,间距约 2mm,两线段间“点”长约为 1mm。与其它线相交时,应交于线段上(不可交于“断线处” ) 。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5 页3) “虚线”的线段及间距应保持一致。线段长约 36mm,间距约 0.51mm。与另一线段相交时,也应交于
8、线段上(不可交于“断线处” ) ;转角处应画成实折线,不可断开;与相邻轮廓实线相连处应画成“外伸线” ,不可断开。4) “折断线”自所绘图样轮廓外伸 25mm 即可,不宜过长;两条折断线相交处(既选取一局部进行“放大” ,作详图时) ,不可交叉,需一条线压另一条线,呈“T”字形;“ ”符号需在线段的中间布置,高度 510mm,宽度为高度的一半。第十二条 尺寸标注:绘图时需准确、详尽和清晰的标注尺寸,以作为设计核算及施工的依据。尺寸由尺寸线、尺寸界线(有时“建筑轴线”也可同时作为尺寸界线) 、尺寸起止点和数字四部分组成,又可分为外部尺寸和内部尺寸两部分。1、尺寸线、尺寸界线均应用细实线,直线图形
9、标注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相交处应各自延长 23mm。除非以“轴线”作为尺寸界线,否则,一般情况下,尺寸界线的端头应距所标注的图形轮廓 23mm,而不应与之相连;外部尺寸线可视具体情况绘制一至若干道(多为三道) ,且均应平行于所标注的轮廓,最里侧的尺寸线应与轮廓相距 1520mm,若干道尺寸线间相距约 710mm。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应垂直相交。尺寸起止点以不超过 3mm 短粗实线段向右倾斜 45平均标注在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的交叉点上。2、标注圆、弧形图样时,用 R 表示半径,D 表示直径。半径及直径分别用细实线加单侧箭头及两端箭头表示。标注直径时,对直径较小或比例较小的圆,应标注在图形外;直径较大或
10、比例较大时,标注在图形内。标注半径时,符号应标注在图形一侧。箭头长度不超过 3mm,尾部宽不超过1.0mm。半径及小直径圆形的尺寸线长度不宜超过 15mm (不含带箭头部分)。对曲率半径较大的弧形,尺寸线间可加折断线符号。如下图: 直径较小或比例较小时 直径较大或比例较大时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6 页标注一般半径时 曲率半径较大时 3、注角度时,当角度较大时应为: ,角度较小时应为: 。4、注尺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尺寸数字的字号不应小于 2.5 号,一般也不宜大于 3.5 号。b、尺寸数字应写在尺寸线的中间位置。在水平尺寸线上,应由左至右书写;对竖向尺寸线的,应
11、由下至上书写在尺寸线的左侧。c、尺寸线在外,短尺寸线在内(相对所标注的图样) 。d、尺寸界线不能作尺寸线。e、同一图纸内的尺寸数字的字号应一致。f、若尺寸界线的间距较窄,无法清晰表示各自的数字组时,数字应注在界线外侧或上下错开,或用引出线予以引出标注。如: 第三节 常用图例、符号第十三条 常用装饰材料剖面图例:绘制详图或图样比例较大时,需在图样中增加(绘制)相关图例,以清晰表明其相应的材料。对较小比例(150 以下)的图样,其相应部位仅需用马克笔或彩铅涂淡色即可,不需绘制图例(必要时可加以文字说明) 。详见下表。常用装饰材料剖面图例 表 171序号 图例 名称及说明1 自然土壤(多用在剖立面图
12、中首层的室外地面)2 素土夯实(多用在剖立面图中首层的室外地面)3 石材(多表示贴铺墙、地等的石材)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7 页4 方正石、条石砌体(左边表示立面,右边表示剖面)5 加气混凝土6 加气钢筋混凝土7 混凝土8 钢筋混凝土9 砖(砌体) (左边表示立面,右边表示剖面)10 瓷砖11 金属12玻璃或镜子1、需注明玻璃或镜子的名称及厚度,如:5mm 磨沙玻璃、5mm 加丝玻璃丝、三厘防水镜等。2、左侧为立面符号,右侧为剖面符号。13木材 注:左侧为小比例横剖面图样;中间为大比例横剖面图样,右侧表示纵剖面的图样。注:随着各种新产品的使用,本表中未列入的产品符号,
13、设计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标注,此时需注明材料的名称等。第十四条 常用家具、陈设、厨、卫设施表示符号:用于在居室平面布置图中表示各类陈设及位置,详见下表:常用家具、陈设、厨、卫设施符号 表 181序号 符号 名称及说明1 双人床 注:左侧为平面符号;右侧为立面符号。2单人床注:左侧为平面符号;右侧为立面符号。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8 页3 沙发4 凳、椅5 桌(方桌、圆桌等)6 钢琴(此图表示“三角钢琴” ,一般钢琴可用一矩形表示,并用文字注明) 。7 地毯(包括各种质地的块毯,地面满铺时需用文字说明) 。8 雕塑9 花盆10 地灯、床头灯、沙发矮几灯等。必要时可加文字
14、说明。11 吊柜(此符号仅为一般吊柜的平面表示符号) 。12 其它家具(应在矩形或实际轮廓中用文字说明) 。13 冰箱(应用文字加以注明) 。14 洗衣机(应用文字加以注明) 。15灶具左侧表示“双眼灶” ,右侧表示“四眼灶” 。16 洗涤槽(洗菜盆)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17 水龙头18 地漏19洗脸盆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20立式洗脸盆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9 页21浴盆注:上图为平面符号;下图左侧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22方沿浴盆注
15、:上图为平面符号;下图左侧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23 净身器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24坐式大便器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25 蹲式大便器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26 立式小便器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27 斗式小便器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28 淋浴喷头注:左侧为平面符号;中间为正立面符号;右侧为侧立面符号。29 污水池注:1、设计师也可依照德国“红圈” 、 “施德楼”牌建筑模板或电脑中的标准建筑符号标注;2、随着各种新产品
16、的使用,上表中未列入的产品其符号设计师可依具体情况标注,但需注明产品的名称等。3、本表中的符号除注明者外均为平面表示符号。第十五条 常用门、窗、楼梯等的图例:在绘制图样时,需按下表图例标注门、窗、楼梯等配件。表中的图例除注明者外,均为平面表示符号。常用门、窗、楼梯等的图例 表 191 序号 图例 名称及说明由申甲装饰 设计规范手册 特许经营文件机密 第 10 页1 哑口2 单扇门3 双扇门4 对开折门5 单扇推拉门6 双扇推拉门7 墙内单扇推拉门8 墙内双扇推拉门9 单扇双面弹簧门10 双扇双面弹簧门11 单扇内外开双扇门12 双扇内外开双扇门13 转门14 单层固定窗左图为平面或侧立面表示符号;右图为立面符号。15 单层中悬窗左图为立面表示符号,平面表示符号同上,右图为立面符号。16 外开平开窗上图为立面表示符号,下图为平面表示符号。17 内开平开窗上图为立面表示符号,下图为平面表示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