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荣昌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 201514 号)和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 年)(渝府办发2015 180 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基本概况。荣昌区位于重庆市西部,地处四川、重庆两地接壤处,辖区幅员面积 1077 平方公里,辖 15 个镇,6 个街道,92 个行政村,73 个社区,2016 年末户籍人口 85.06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38.99万人,乡村人口 46.07 万人。2016 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368.12
2、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 25.23 亿元,财政支出 55.11 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623 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325 元,年末城镇化率为 52.93%。(二)卫生状况。2016 年末,全区共拥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 439 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 10 个,乡镇卫生院 15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个,诊所 126 个、门诊部 4 个、医务室 6 个,村卫生室 271 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个,卫生计生执法局 1 个。全区实际开放床位4129 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 4.85 张。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 1 -生室)卫生技术人员 4014 人,其中执
3、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52 人,注册护士 1487 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分别 1.92 人、2.11 人;乡村医生 611 人。 2016年全年总诊疗量为183万人次,人均 2.15人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人次中,区级医院占49.2%,厂矿医院占8.58%,民 营医院占9.17%,中心(镇)卫生院占33.05%;全区病床周转次数34.16次,其中区级医院43.7次,厂矿医院37.1次,民营医院30.8次,中心(镇)卫生院 36.69次;全区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0天,其中区级医院7.57天,企业办医院10.84天,民营医院7.36天,中心(镇)卫生院7.09天。(三)主要问
4、题一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卫生技术人员床位比 0.99:1,低于全市 1.311 的平均水平。城乡区域配置不平衡,10 家医院中,主城区有 9 家。中医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较差,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康复等专科较为薄弱。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价格和医保支付机制对分级诊疗的引导作用不强。三是卫生服务利用效率仍有待提升。企业办医院平均住院天数 10.84 天,与国家提出的 8 天以内目标相比,还有提升空间。基层服务能力和效率有待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床使用-
5、2 -率仅为 67.2%。四是卫生资源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人力资源短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优质资源不足,区内无三级医院。五是健康服务业发展滞后。随着老龄化人口趋势的形成,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服务机构尚未完善,加强政策引导,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业发展势在必行。二、规划原则(一)公平可及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形成全覆盖医疗服务网络,布局合理。从实际医疗服务需求出发,面向城乡居民,注重科学性与协调性、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全体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统筹规划原则。各级
6、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属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局部服从全局,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三)科学布局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实行“中心控制、周 边发展” ,即严格控制医 疗资源丰富的主城区的医院数量,新增医疗机构鼓励在南部新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四)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3 -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控制、 专科发展” ,控制公立 综合医院不合理增长。鼓励新增民营医院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医院为主。促进康复、护理等服
7、务业快速增长。(五)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三、规划目标(一)到 2020 年,除民营医疗机构外,其余医疗机构控制在 311个以内,其中政府举办医疗机构 24 个、企业举办医疗机构 4 个;村卫生室 271 个;医务室 12 个。民营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荣昌区区域医疗机构布局实际情况审批。(二)到 2020 年,全区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由 2016 年的 3057张增加到 4148 张,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病床位数控制增加
8、到 5.53 张。(3(到 2020 年,全区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人数由2016 年的 1352 人增加到 1880 人,每千常驻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由 1.92 人增加到 2.67 人;全区医 疗机构执业护士人数由1487 增加到 2352 人,每千常驻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由 2.11 人增加到 3.34 人;乡村医生人数按照每千常驻人口配置 1 人标准配备,控制在 700 人以内,业务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四、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 4 -(一)政府举办的区级医疗机构。全区设置 1 所区办综合性医院(荣昌区人民医院);1 所中医综合类医院(荣昌区中医院);1 所区办专科医院(荣昌区妇幼
9、保健院),在区域范围内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三级医院建设,到 2020 年,力争创建 3 所三级医院。(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区设疾病控制机构 1 个(荣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两个门诊部(普通门诊部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部)。(三)企业举办医疗机构。设置 4 个企业办医院。在昌元街道工人村设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含荣昌区精神卫生中心);在广顺街道设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广顺分院,在双河街道许家沟设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双河分院,在广顺街道广曾路设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曾家山分院。(四)卫生院。按照一个建制镇要有一所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原则,全区设置 15 个镇卫生院,分别
10、设在盘龙、吴家、荣隆、仁义、河包、路孔、古昌、直升、龙集、远觉、清升、清江、观胜、铜鼓、清流的政府所在场镇。其中盘龙、荣隆、吴家、仁义等四个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其余为一般卫生院。十三五期间,河包镇卫生院升级为中心卫生院。(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昌元、昌州、双河、峰高、安富、广顺等六个街道设置 6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控制在 48 个以内。- 5 -(六)村卫生室。村(社区)卫生室原则上按行政村(社区)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 1 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社区)卫生室。全区设置村(社区)卫生室 271 个。村卫生
11、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数量见附表二。(七)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医疗机构。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我区医疗资源布局实际,原则上新增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在南部新区,重点以老年病、康复、儿科、精神卫生、肿瘤等为发展目标,与公立医院形成差异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再新增一级医疗机构。(八)120 医疗急救站。设置急救站 1 个。(九)公共卫生应急中心。设置在区人民医院,同时履行传染病区职能。不再设传染病专科医院。(十)精神性疾病医疗机构。依托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精神卫生中心 1 个。(十一)采供血机构。设区中心血库 1 个。(十二)设置五个独立的区
12、域医疗机构。设置区域医学影像检查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 6 -(十三)康复医疗机构。在荣昌区人民医院、荣昌区中医院、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内设康复科。(十四)门诊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各卫生院开设的门诊部数量控制在 1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设置门诊部。(十五)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务室。服务人数在 500 人以上的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置医务室,500 人以下原则上不予设置。国家 AAA 级以上景区可申请设立 1 所医务室。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卫生计生委负
13、责组织实施本规划。区卫生计生委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落实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新设置审批医疗机构,必须遵循本规划。区财政要增加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基础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突出政府举办的区级医院、中心(镇)卫生院建设。(二)理顺管理,优化配置。实行医疗行业全行业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并达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区卫生计生委严格审批,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三)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区政府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卫生计生委对设置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批、从严把关;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背规划擅自设置的医疗机构,- 7
14、-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坚决予以取缔,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附件:1荣昌区医疗机构设置及床位编制表2荣昌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数量表- 8 -附件 1荣昌区医疗机构设置及床位编制表机构设置情况类别 序号 机构名称 编制床位现状2020 年规划床位 地 址1 荣昌区人民医院 900 1000 昌元街道广场路 3 号2 荣昌区中医院 260 370 昌元街道西大街 101 号3 荣昌区妇幼保健院 95 330 整体搬迁至黄金坡新区荣昌大道4 荣昌区疾病控制中心医学门诊部 昌元街道海棠大道 421 号5 吴家镇中心卫生院 70 95 吴家镇清流街 16 号6 盘龙镇中心卫生院 70 9
15、0 盘龙镇横街 59 号7 峰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50 峰高街道千禧街 33 号8 安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 60 安富街道和平路 21 号9 仁义镇中心卫生院 60 82 仁义镇丝乡路 83 号10 荣隆镇中心卫生院 50 50 荣隆镇兴荣路 35 号11 双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50 双河街道12 昌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0 80 昌元街道东大街 37 号13 广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50 广顺街道檬梓桥 53 号14 昌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50 昌州街道北部新区15 河包镇卫生院 40 70 河包镇白塔街 70 号16 万灵镇卫生院 20 3
16、0 路孔镇学府路 83 号17 铜鼓镇卫生院 20 20 铜鼓镇万福桥街18 清流镇卫生院 15 15 清流镇街道19 观胜镇卫生院 15 15 观胜镇新桥路 103 号20 清江镇卫生院 20 30 清江镇人民路 59 号21 龙集镇卫生院 20 20 龙集镇人和街 89 号22 远觉镇卫生院 20 20 远觉镇南华街 7 号23 清升镇卫生院 20 20 清升镇24 直升镇卫生院 20 20 直升镇荣升路 38 号街政 府举 办医 疗机 构25 古昌镇卫生院 20 20 古昌街道新兴街26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含荣昌区精神卫生中心 100 张床) 370 400 昌元街道工人村27 永荣
17、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广顺分院 30 15 广顺街道农贸街 15 号28 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双河分院 30 15 双河街道许家沟企 业办医疗机构29 永荣矿业有限公司总医院曾家山分院 50 44 广顺街道广曾路民 营医 疗机 构30 民营医疗机构 532 1037按照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原则上新增医疗机构设置在南部新区,不再新增一级医疗机构。合计 3057 4148- 9 -附件 2荣昌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数量表镇(街) 设 卫 生 室 数(个 ) 卫 生 室 数 设 置 情 况 (个 ) 拟 设 社 区 卫 生 服 务站 (个 ) 备注昌元街道 15 主室 5 个,分室 1
18、0 个 4 虹桥、玉屏、桂花社区在昌元主城区,未设置。昌州街道 27 主室 9 个,分室 18 个 4 宝城寺、海螺社区在主城区,未设置。广顺街道 8 主室 7 个,分室 1 个 4檬梓桥、西一路、西二路、东路社区在镇卫生院场镇所在地,未设置。峰高街道 15 主室 8 个,分室 7 个 2安富街道 26 主室 10 个,分室 16 个 8双河街道 21 主室 14 个,分室 7 个 13吴家镇 15 主室 8 个,分室 7 个 2仁义镇 20 主室 15 个,分室 5 个 3盘龙镇 25 主室 17 个,分室 8 个 3荣隆镇 15 主室 10 个,分室 5 个 1河包镇 14 主室 10 个,分室 4 个 2古昌镇 9 主室 5 个,分室 4 个清江镇 6 主室 4 个,分室 2 个观胜镇 10 主室 5 个,分室 5 个 1铜鼓镇 6 主室 4 个,分室 2 个清流镇 5 主室 4 个,分室 1 个远觉镇 5 主室 4 个,分室 1 个清升镇 10 主室 5 个,分室 5 个 1龙集镇 6 主室 5 个,分室 1 个直升镇 7 主室 5 个,分室 2 个万灵镇 6 主室 4 个,分室 2 个合计 271 主室 158 个,分室 113 个。 48说明:中心(镇)卫生院所在场镇不设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