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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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方医科大学教学科研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教学科研用房管理,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公共资源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教学科研用房管理遵循“统筹兼 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执行“收支两条 线” ,实行全成本核算管理,以提高 资源使用效率。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部分定编参数参考目前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发展需求编制。所涉及用房指标为使用面积,各单位实际用房以房间使用面积为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换算系数为 0.65。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 所涉及的收费标准如需调整,由学校研究同意,并经学校收费管理小组审核后执行调整。第二章 学院

2、用房管理第五条 学院公共资源的定额面积(S)由定编面积(S 1)和科研用房补贴面积(S 2)组成。第六条 院系公共 资源定编面积 S1 的计算公式为 S1= S11+S12+S13。其中, S11 是学院工作用房、教学科研实验用房定编面积;S 12 是学院党政 办公共资源定 编面积;S 13 是学院教2学科研辅助用房定编面积。1教学科研实验用房定编面积(S 11)计算方法教学科研实验用房是指各学院教师办公用房,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师生科研项目所需的各种实验室、实验室附属用房(准备室、天平室、仪器室、标本室、模型室、陈列室、动物室、空调室、更衣室、实验人员办公室等)。S11 计算公式:S

3、 11=研究生人数A 1+中级职称及以下教师数 9 m2/人+副教授数12 m2/人+ 教授数18 m2/人。各学院 A1值见附表 1。原则上学校为每位全职岗教师配置一处工作用房,短期(6 个月以下)在校教师不配置专门用房,确有需要的,由院系内部调剂解决。退休人员不保障用房,如学院返聘,可由返聘单位统筹解决。项目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性质统筹解决。3党政办公共资源定编面积(S 12)计算方法党政办公共资源是指学院党政领导办公公共资源、机关工作人员用房以及行政辅助用房。党政人员办公室面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具体为:行政级别 正处级 副处级 副处级以下党政人员用房标准定额面积()18

4、 12 93行政辅助用房面积根据教职工规模定额面积,由学院机动使用。定额如下表:教职工规模(人)50 50-100 100-200 200-300 300-400 400院长机动用房面积 定额面积() 50 100 150 200 250 3004教学科研辅助用房定编面积(S 13)计算方法教学科研辅助用房是指院系用于辅助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各类辅助用房,包括资料室、学籍档案室、会议会客室、陈列室等用房。第七条 学院科研用房补贴面积 S2 的计算方法S2计 算公式为 S2= S21+ S22。其中, S21 是学院教师科研用房补贴面积;S 22 是学院高层次人才与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用房补贴面积。

5、1院系教师科研用房补贴面积(S 21)计算方法教师科研用房补贴面积=全职岗教师人数B 1+ 博士后人数B 2(各学院 B1、B2值见附表 1)。2院系高层次人才与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用房补贴面积(S22)计算方法4高层次人才与重点研究基地科研用房补贴面积(S 22)计算标准如下表:补贴对象 补贴面积()院士 100国家“千人 计划” 入选 者、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 项目首席、万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 等国家级人才80青年千人,长江青年 、优青,万人青年拔尖人才70广东领军人才、 “珠江学者 ”特聘教授 60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及重点教学基地3

6、00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180学校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项目(2015 年)负责单位 100其他特殊用房补贴 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给予适当专项补贴。注:各类补贴就高计算、不重复补贴5第八条 院系公共资源“定额面积” 二级 管理1学校对各院系的公共资源实行“指标管理” ,即将定额面积指标统盘切块到各院系,由各院系统筹安排。2各院系结合发展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房指标,调整内部公共资源的空间布局和具体功能,通过内部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教学科研活动有效开展。3学校对各学院公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管理” ,即对各院系定额面积中的科研补贴面积和超额面积实行有偿使用。学校根据校园规划与现有公共资源,结合

7、各学院科研补贴面积有偿使用的实际情况,补足“缺额” 院系的定 额面积。4在满足各院系定额面积基础上,学校逐步加大推行流动性的周转用房使用比例。经学校研究同意为超出“定额面积” 学院配置的科研用房,原则上按学校周转房标准收取公共资源使用费。5各院系超额面积应控制在本单位定额面积的 20%以内。超过定额面积 20%以上的用房,原则上须交还学校,纳入储备用房管理。第三章 有偿使用与收费管理第九条 各类用房统一实行有偿使用,实行两级核算。学校与学院核算,学院与使用单位(系、教研室)或个人核算。首先由学院每年根据使用单位用房定额面积、补贴面积、实际使用面积的情况,按相应收费标准计算公共资源使用费,6然后

8、与学校核算费。原则上实行“学院先交,学校后补” 的原则。财务处配合完成收费工作(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2)。第四章 储备用房管理第十条 学校按照总教学科研用房的 10%-20%在新建公共资源和腾空公共资源中预留储备用房,各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预留发展用房,形成校院两级储备用房体系。第十一条 各院系、校 设研究机构可将预留的储备用房交由学校管理,纳入学校储备用房管理范围:1预留储备用房单位与房地产管理处签订储备用房管理协议、移交钥匙。2纳入学校管理的储备用房不计入该单位用房面积。3学校如因空间布局调整需要使用该储备用房,由总务处与该单位就使用时间、用途等进行协商。4如需启用纳入学校管

9、理的储备用房,须将具体用途报总务处备案,由总务处办理储备用房分配手续,相应的面积计入该单位总用房面积。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 各单位可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公共资源管理办法和本细则,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总务处负责解释。7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附表 1 :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科研实验用房定编系数、科研用房补贴面序列 单位名称A1(m2/人 )B1(m2/人 )B2(m2/人 )1 基础医学院 10 20 222 中医药学院 10 20 223生物医学工程学院10 20 224 药学院 10 20 225 护理学院 7 20 226公共卫生与热带医学学院 1

10、0 20 227 生物技术学院 10 20 228人文与管理学院1.5 5 79马克思主义学院1.5 5 710 外国语学院 1.5 5 7积系数值9A1:研究生教学科研实验用房定编系数B1:全职岗 教师科研用房补贴面积系数B2:博士后科研用房补贴面积系数10附表 2各类用房收费标准用 房 类 别 收费标准(使用面积元/ 月.M 2)定编用房 10-15 元/月.平方米院系科研补贴用房 15-30 元/月.平方米超编用房 20-30 元/月.平方米说明:1定编用房、补贴用房、超额用房按照区间收费,在区间内各单位可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学校按照固定标准收取定编用房(学校支付)、补贴用房、超编用房的公共资源使用费。2经学校同意使用的地下室等附属用房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3学校为各学院系建立公共资源使用费专项经费账户,各学院按照以上标准缴纳公共资源使用费划入该单位经费专项帐户;各学院按照学校固定标准缴纳的科研补贴用房费用全部划入该单位经费专项帐户;各学院按照学校固定标准缴纳的超额用房费用的 75%上交学校,25%部分划入该单位经费专项帐户。专款专用,除优先用于支付公共资源使用费外,经费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用于支付与公共资源密切相关的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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