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农业学校第二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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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赣州农业学校第二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 招 标 文 件 (2018 年第 24 号 ) 项目地点:赣县赣新大道 29 号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 2 一、招标公告 . 3 二、赣州农业学校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项目简介 . 6 三、投 标 经 营 者 须 知 . 7 (一)总 则 . 7 (二)招 标 文 件 . 8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 9 (四)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 12 (五)开 标 与 评 标 . 12 (六)授予合同 . 19 四、招租项目需求 . 20 五、赣州农业学校第二食堂经营权租赁合同

2、 . 22 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 29 七、食堂负责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 31 第二章 投 标 文 件(格 式) . 32 一、封面(格式) . 32 二、投标函(格式) . 33 三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 34 四、投标食堂经营权招租报价一览表(格式) . 35 五、投标经营者关于资格声明函(格式) . 36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7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38 八、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承诺书(格式) . 39 九、经营方案 . 40 十、餐饮管理经验 . 41 十一、相关经营业绩 . 42 十二、相关人员证书 . 42 十三、资格证明文件 . 43

3、13-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 45 13-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 . 45 13-3.上一年度或上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 45 13-4.投标经营者关于具备本次招租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 . 45 13-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格式) . 46 1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 . 46 13-7.近二年(即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年 6月 30 日)在大中专院校、职 业学校或高级中学(三者之一)经营食堂,且食堂面积 800 的经历,经营食堂为 A 级单位的证明材料; . 47 13-8

4、.投标经营者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书面声明函(格式) . 47 13-9.从业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它不良记录证明 . 48 13-10.截止 2018 年 8 月 30 日未在经营赣州农业学校食堂声明函 . 48 13-11.缴 纳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 49 第三章 中 标 通 知 书(格 式) . 50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受委托,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对赣州农业学校第二食堂壹 年经营权 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经营者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GZCQ20182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5、项目名称 招租经营年限 经营服务事项 赣州农业学校第二食堂(面积约1600 )经营权招租 1 年 详见招租项目需求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经营者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本次招租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经营者须具有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三者之一)近两年(即 2016年 6月 30 日至 2018年 6月 30 日)连续经营食堂,且食堂面积800 的经历(证明材料以提供的有效经营 合

6、同 原件 为依据,合同没有备注面积的,必须提供原单位单独的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6、参加本项目食堂经营权招租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记录; 7、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每家公司只能在赣州农业学校经营一个学生食堂,截止 2018 年 8 月 30 日仍在经营赣州农业学校学生食堂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招租项目的投标资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 17: 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经营者的基本账户转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无效。 (七) 已缴纳投标保

7、证金的经营者,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27 日 10: 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根据场所指示牌确定具体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招 标文件的 获取: 1、报名采取购买 CA 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上报名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 2018 年 2018 年 8 月 7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 2、投标经营者在报名前到报名处获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再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流程)。投

8、标经营者报名参加投标,须在 2018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同时携带相关纸质证件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到指定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中介超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投标经营者须在 2018 年 8 月 26 日 17 : 30 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4、有意者,须持相关证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超市(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楼 410 室对面)获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十)投标经营者自行勘察经营场地。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租人:赣州农业学校 地址:赣县赣新大道 29 号 联系人:

9、陈老师 联系电话: 15079765287 2、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 9-115 号三楼 联系人:钱婷 电话: 0797-8160099 3、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报名投标,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企业或个人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年 8 月 26 日 17 : 30 前到账。 1、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2、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营业部 银行账号

10、: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3、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银行账号: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4、收款单位:赣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账号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获取 2018 年 8 月 6 日 二、赣州农业学校第二食堂经营权招租项目简介 (一)基本概况 赣州农业学校位于赣州市赣县区赣新大道 29 号,是一所 全日制普通中专学校 。在校师生约 3500 人,现有学生食堂 1 栋两层,面积约 3200 。第二食堂,面积约 1600 ,内设小超市 1 间,教工餐厅 1 间约 160 ,于 20

11、18 年 7月 30 日到期。第二食堂经营中。本次公开招标的食堂为第二食堂(二楼),月营业额约 30 万, 1 年按 10 个月算。 (二)本次招标每年固定金额形式收取食堂发展基金 每年壹拾万元整。 (三)合同及营业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经营者法人代表本人与赣州农业学校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中标经营者必须开始整理,并保证食堂2018 年 9 月 10 日正常营业,逾期未营业,每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 2000元。 经营合同期 1 年 ,若学校因搬迁不足 1 年经营期,校方不作为违约方,若超出 1 年经营期则顺延期限(按搬迁计划不存 在经营期不足 1年情况)。 三、投

12、 标 经 营 者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经营权招租相关事宜。 2、定义 2.1“ 招标 代理机构”系指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2.2“投标经营者”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 餐饮企业 。 2.3“招租人”系指赣州农业学校。 3、投标费用 3.1 投标经营者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 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次招标招租人同意最后中标经营者向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壹仟叁佰捌拾玖元整(¥ 1389.0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以

13、及支付专家评审费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请各投标经营者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合格的投标经营者 4.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食堂经营的,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经营者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经营者。 4.2 投标经营者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 一个投标经营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经营者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 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 投标经营者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 为本招租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管、检测等服务的经

14、营者不得参加本项目。 4.5 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下只能接受一个投标经营者的委托参加投标。 5、其他事项及要求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未中标经营者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经营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签 订合同 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经营者应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产权交易凭证 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清。 5.2 付款方式:按学生刷卡消费的实际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5.3 本次招租中,任何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

15、采用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经营者本次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终止经营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4 投标经营者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投标发生的全部费用。 5.5 中标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经营权的整体或部分项目转让给 第三方。 5.6 在合同签订之后,投标经营者不得无故退出服务。 (二)招 标 文 件 6、招标事项说明 6.1 投标经营者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经营者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

16、单独提供招租食堂经营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经营者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澄清 与答疑 7.1 任 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投标经营者,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 2018 年 8 月 20 日之前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 7.2 投标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3 投标经营者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机构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潜在投标经营

17、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招标 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经营者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投标经营者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 浏览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 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经营者,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潜在投标经营者具有约束力。 (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经营者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经营者就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9.2 投标 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

18、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 投标经营者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经营者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3 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投标经营者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经营者承担。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1.1.1 封面 11.1.2 投标函 11.1.3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1.1.4 投标经营权招租报价一览表 11.1

19、.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1.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1.8 产权交易服务费缴纳承诺书 11.1.9 经营方案 11.1.10 餐饮管理经验 11.1.11 相关经营业绩 11.1.12 相关人员证书 11.1.13 资格证明文件 11.1.14 投标经营者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1.2 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 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 投标经营者应按照“招租项目需求”规定的经营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食堂经营权招租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3 投标经营者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经营者须接受此次食堂招标活动招租人确定报价并响应招租人所定价格为中标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经营者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1.1 投标经营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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