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产品购销合同甲方:(需方)浙江路易诗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19QD-OJ01 乙方:(供方)东莞市奥嘉制衣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浙江路易诗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一、加工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金额、货期等合同细则见附表(总数量为 2256件,总金额2044990元);二、辅料提供: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在合同交货期前三个月之内向乙方提供含有 Logo的辅料,否则由此造成的货期按 1:2 顺延。 2、乙方需提供其它通用辅料; 三、交货方式及随附文件:1、交货方式:本地:乙
2、方送至甲方指定地方 ;交货地点为: 浙江路易诗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异地: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托运部(默认德邦物流,送货上门) ;交货地点为:浙江 路易诗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指定的托运部) 。运输费用由 甲方 承担;2、其它运输费用:后期货品返修费用及运费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往来快递费用由寄出方承担。 3、甲方默认收货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明珠路 855号 / 路易诗兰集团,收货人:冯怀成;联系电话:13676770716 / 13575419199。乙方随附文件:1、装箱单(按甲方装箱标准)2、产品质地说明;3、保养维护说明。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
3、面料外观品质、手感依据甲方确认的“面料原始封样” 。乙方在生产前必须核对面料商的相关检测报告,并对面料内在、外观品质进行验收,若对面料内在品质有异议时乙方可在甲方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复检,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偿提供布料或织片给甲方检测成份之用(提供的面料必须至少达到50CM*50CM).2、乙方提供成品的内在品质和外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纺织品标准及甲方的工艺品质要求。若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成品材料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与甲方所要求的不一致,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根据损失情况由乙方负责赔偿。3、成品质量要求以甲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确认的“成品产前样封样”要求为准验收。4、乙方在做大货前需向甲方提供
4、两件产前样衣供确认(其中一件作为封样给甲方留底) ,甲方须在收到产前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批版确认(与原订货样款式无改动的,可提供原订货样给甲方留底) 。5、按甲方要求的款式、数量及规格生产;乙方依照甲方确认的工艺单为生产大货之依据;乙方以封样作为加工生产及质量验收的标准,所提供的成品必须达到国家纺织行业标准一等品要求。如有特别约定第 2 页 共 3 页工艺要求的,增加附加约定标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品有监督权并了解其生产进度,大货出货前必须通知甲方验货,合格后方可出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6、质量违约处理:甲方收到货后或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异议,根据具体情况以双方协商方案为主,
5、乙方必须在收到货后的三天内给出书面答复,逾期则以甲方所提出异议为最后同意方案。乙方收到甲方的返修货品后必须在 7-10天内修好返回,如无书面通知,逾期则视为退货处理。若返修次数超过两次以上,影响甲方销售货期,甲方有权拒收。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品有监督检验权(100%查验货品并可以去乙方工厂验货)。五、付款方式及时间:1、在乙方前期货款发票开清情况下,甲方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 30%作为定金;2、帐务核对:乙方每月 5日前必须出一份签字确认的对帐单给甲方(对帐单上的内容包括采购入库、采购退货、期末余额、欠发票情况等) ,否则甲方在帐务未核对清楚的情况下,有权暂不支付货款,并且甲
6、方可以无条件要求乙方发货,直至帐务核对清楚后甲方再付款。3、大货完成生产后先寄全码样衣经甲方确认且双方帐务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 60%货款;4、在乙方前期货款发票开清情况下,甲方收到货品(含返修品)经验收合格且双方帐务核对无误后在三个月内支付 10%余款;六、增值税专用发票:1. 税率为一般纳税人税率。2. 乙方在收到 90%货款(30%定金+60%货款)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开具货品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下次甲方可无条件要求乙方发货;直至乙方发票开完后甲方再打款。七、乙方应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不得向甲方执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直接行贿或间接行贿行为,乙方若有此行贿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所有的货款
7、,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货款的二倍支付违约金。八、违约责任:1、凡超出合同交货期的货品货款,按照如下规定结算:(1 日至 5日)甲方则按延误数量金额的 9.8折收货;(5 日至 10日)甲方则按延误数量金额的 9.5折收货;(10 日至 15日)甲方则按延误数量金额的 9折收货;(15 日至 20日)甲方则按延误数量金额的 8.5折收货;2、若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务必提前 15天通知甲方,可示情况向后延迟 3-5天。凡超过合同交货期 20日以上的均作代销或拒收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追究迟交货品的违约赔偿责任。如因乙方延期而导致甲方拒收的货品,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
8、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甲方在确认产前样时,将在收到产前样三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否则可接受货期顺延。九、其它:1、乙方不得擅自制造、制作或销售,带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任何服饰、配件、附件的样品或仿制品,否第 3 页 共 3 页则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2、乙方不可将甲方产品交付第三方生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辅料后要清点数量,并传真至甲方。后期不够的辅料甲方将不再补发,如有需要甲方可以收取乙方的辅料成本的 5倍后再补发给乙方。乙方在完成交货后,需统计甲方所提供的剩余辅料,在货
9、款结算前 15天内退回甲方。否则,将以辅料原价的 5倍计算,直接从大货款中扣除。4、 双方均负有保守本合同内容秘密及对方其他商业秘密的义务。5、加工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货期等合同细则的附表由双方签字确认,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补货(即按合同规定的款式及其他甲方要求提出的订货)可不再重新签订合同,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补货单即可视作合同,补货单未尽之要求按首次合同内容执行。7、单价含税,单位为元。8、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合作的态度友好地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处理。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需 方 供 方单位名称(章):浙江路易诗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东莞市奥嘉制衣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明珠路 855号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王战胜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电话:0577-28889156 电话:传真:0577-86806868 传真: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