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3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乙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品种 等级数量(千克)单价(千克/元)金额(万元)交货期限合计金额(大写):第二条 质量标准绿色无公害标准。普通标准。约定标准: 第三条 包装要求(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2 / 3(二)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 元,由 方承担。第四条 交付方式送货。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送货至 。 提货。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到 提货。第
2、五条 验收 (一)甲方应在交货当日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农(副)产品进行验收(农药残留及重金属的检测除外) ,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二)需要对农(副)产品农药残留及重金属进行检测的,交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收。 第六条 货款支付方式验收后即时结清。 甲方应于验收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乙方交货后,甲方应于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其他方式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双方可以另行议价。(二)因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交货期限
3、。(三)因气候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农(副)产品品种、质量等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交付农(副)产品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收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三)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迟延货款额 %的违约金。3 / 3(四)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 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条款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签约地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